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日前,國家認監委出臺《關于建立和落實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認證機構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由認證機構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簡稱“CCC認證”)結果承擔首負責任,建立健全責任追溯機制。這是國家認監委在強制性產品認證領域放寬市場準入、實施多項便利措施后,推出的又一項重大改革舉措。
國家認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針對關系消費者人身健康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CCC認證制度,基于風險管理的理論,并吸納近年來國內在提升認證有效性方面的優良實踐經驗,在認證監管上作出了更加嚴密的制度安排,建立了覆蓋認證全過程的責任追溯機制,有利于落實認證機構的主體責任,推動建立行業誠信體系和社會共治機制,從而保障強制性認證的規范有效。中國認證認可協會同時出臺了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及檢測機構的行業自律規范,形成了環環相扣的監督約束機制。
《意見》從誠信體系、責任追溯、風險防控、行業自律、社會共治等方面,明確了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應當擔負的主體責任以及行為規范。認證機構是CCC發證結果和有效性的**責任人,對認證受理、型式試驗、工廠檢查、認證評定和證后監督等全過程負主體責任,同時對承擔產品檢測任務的簽約實驗室負有業務管理職責。認證機構應當建立全過程責任追溯機制,落實全員責任制,采取必要的工作質量評測和流程監控措施,保證認證要求的有效實施。
《意見》要求,認證機構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認證過程信息和產品質量信息,對認證風險及時進行預警。同時,認證機構應改進服務,為認證企業提供認證申請和標志受理“一站式”服務。同時,鼓勵引入認證基金或保險制度,防范化解認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