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房子需要檢測,它有什麼業務類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一、房屋因使用不當、老化等原因造成明顯損壞、變形或其它功能退化;
二、根據使用安全的要求,必須了解房屋目前的結構和安全性;
三、外部影響可能導致房屋損壞(鄰近工程的施工:深基坑開挖);
四、房屋使用用途、使用條件或使用要求發生變化;
五、計劃修復房屋、重建(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樓層、插入樓層等)、全面搬遷等;
六、對房屋質量不滿意;
七、由于建筑物保護的需要,必須了解房屋在預定使用期間的工作狀態和可靠性;
八、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房屋;
九、可能有其他要求。
已有建筑的檢查和評估類型
現行建筑檢查方式主要有:建筑結構抗震性能鑒定與評估、建筑結構安全檢測與評估、建筑結構破壞趨勢檢測與監測、建筑結構破損檢測、危險建筑的鑒定與評估、災后建筑安全檢查與評估。綜合檢查、評估優秀歷史建筑及其它專項檢查。
房檢應根據實際情況和業主要求選擇不同的房檢形式,房檢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應符合相應房檢規范的具體要求。
?
測驗種類和內容
建筑物抗震性能的評估與評價
對原始設計未考慮抗震設防或抗震設防標準偏低的房屋,進行抗震性能評價;
對現有房屋進行抗震性能評價,提出房屋抗震設防標準;
通常,在地震評估中,需要確定房屋的設防類型和后續使用年限;
評價結構的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載力;
一般情況下,需要對建筑物整體抗震性能進行綜合評價。
試驗內容:
一、檢查和審查建筑物的結構狀況(無需繪圖);
二、檢查房屋的不均勻沉降和傾斜情況;
三、房屋主要結構材料的強度試驗;
四、房屋損壞檢驗;
五、房屋裝修方案調查和未來使用負荷分析;
六、沒有考慮到地震作用下建筑物的安全分析與評估;
七、建筑結構的抗震性能評估(包括抗震措施評估和承載力驗算);
八、就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建筑物安全檢驗與鑒定
通過試驗了解建筑物的安全狀況;
因房屋維修、功能改變、負荷改變等原因需要檢驗,提供設計依據;
主要包括結構檢測和安全評價兩個部分,需要進行結構計算與分析;
實地考察包括了解結構現狀(結構布置、損壞、變形、材料等),為結構分析提供依據;
*終要對結構的整體安全狀況進行綜合評價。
一、檢查和審查建筑物(不需圖紙)
二、房屋主要結構材料的強度試驗;
三、檢查房屋的相對不均勻沉降和傾斜情況;
五、住房重建計劃和使用負荷調查分析;
六、建筑結構的安全分析評估(對地震荷載作用考慮而非計算);
七、為解決現有問題提出方案。
房害趨勢檢測與監控
因鄰近工程的影響,對房屋進行了保護檢查;
分施工前的檢查、施工期間的監控和施工后的評估;
施工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破損檢測,并對施工全過程進行變形、破損監測;
對施工后的預監測結果進行總結,重新檢測房屋質量,評估損壞程度;
同時,通過檢測與監控,一方面保護了房屋,另一方面為解決糾紛提供了依據。
建筑結構(結構系統、沉降縫等)調查;
檢查房屋損壞情況(檢查地鐵和房屋通道等深基坑工程對房屋的影響);
調查鄰近項目(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分析房屋變形的敏感部位,安排沉降、傾斜和裂縫的測點,(在鄰近項目施工前)測試初始值;
提出沉降、傾斜、裂縫監測報警值;
住宅損壞檢驗
特殊問題的解決(如局部損壞、質量糾紛、原因分析);
主要工作包括損傷檢測、變形檢測等;
定性分析為主,一般不做結構計算;
按損壞等級標準,將其劃分為完整、基本、一般、嚴重、危險四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