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06 來源:互聯網
? ?國家標準委員會在2014年2號公告文件中公布了《汽車禁用物質要求》(GB/T 30512-2014),并于2014年6月1號實施。
? ?標準明確規定了國內汽車生產企業和汽車進口代理商汽車產品中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聯苯醚的限值要求,并結合我國當前國情制定了相應的豁免清單。該標準的實施,使我國汽車產品有害物質管控有據可循,有助于加快相關管理制度的建立,保障國家監督檢查工作順利開展,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
? ?為了應對愈加嚴格的有害物質和回收利用法規,汽車生產企業應加快構建完善的有害物質管控體系,向各級供應商傳遞有害物質相關要求,加大材料數據信息的收集、分析和驗證力度,推進生態設計,保證產品符合標準要求,順利進入市場。
? ?標準規定的實施時間以后銷售的汽車,其維修保養類配件須遵守與新車型所用配件相同的汽車禁用物質要求。規定的實施時間之前已或公告或已進口銷售的汽車車型,維修保養時可以繼續使用原材質的備件,但鼓勵此類維修零部件等使用與新車型相同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