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06 來源:互聯網
地表水與地下水監測的區別,特別是項目選擇上,為什么不同?
地下水監測指標(SL152 0173 3840-2005)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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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全國重點基本站應符合下表必測項目要求,并根據地下水用途選測有關監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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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測項目:PH、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氯化物、氟化物、硫酸鹽、氨氮、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高錳酸鹽指數、揮發性酚、氰化物、砷、汞、六價鉻、鉛、鐵、錳、大腸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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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測項目:色、嗅和味、渾濁度、肉眼可見物、銅、鋅、鉬、鉆、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碘化物、硒、鈹、鋇、鎳、六六六、滴滴涕、細菌總數、總α放射性、總β放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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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源性地方病源流行地區應另增測碘、鉬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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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工業用水應另增測侵蝕性二氧化碳,磷酸鹽、總可溶性固體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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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沿海地區應另增測碘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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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礦泉水應另增測硒、鋸、偏硅酸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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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農村地下水,可選測有機氯、有機磷農藥及凱氏氮等項目;有機污染嚴重區域可選擇苯系物、烴類、揮發性有碳和可溶性有機碳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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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本人是從事地表水監測的,一般監測項目有常規5參數,COD,氨氮。還有很多的可選參數,根據當地的水質情況,比如是測太湖,巢湖的地表水,就需要測量藻類葉綠素等等,因為那一帶藍藻暴發嚴重。如果是飲用水源地的地表水監測,比如某水庫,屬于生活飲用水了,就要監測急性毒素之類的參數,還有氟化物,重金屬,總有機碳,總氮總磷等等。據說COD和總有機碳是一定的線性關系,所以一般測量了COD就不用測量TOC(總有機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