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06 來源:互聯網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以煤炭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機動車保有量急劇增加,經濟發達地區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顯著增長,臭氧(O3)和細顆粒物(PM2.5)污染加劇,在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總懸浮顆粒物(TSP)污染還未全面解決的情況下,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區域PM2.5和O3污染加重,灰霾現象頻繁發生,能見度降低,迫切需要實施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增加污染物監測項目,加嚴部分污染物限值,以客觀反映我國環境空氣質量狀況,推動大氣污染防治。
參考標準:環境空氣量標準GB309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