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06 來源:互聯網
化妝品新規進一步提升了安全標準,并向消費者提供更充分的信息。新規主要變化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加強了化妝品安全標準。生產者在將產品投入市場之前需要滿足產品安全報告規定的要求。
二是引入“責任人”的概念。化妝品上市前必須指定歐盟法人或自然人作為責任人。責任人須保存產品信息文檔,包括產品的安全評估信息,在市場監督機構檢查時能提供相關信息,并不斷更新信息。
三是歐盟市場所有化妝品的統一通報制度。生產者只需將產品向歐盟化妝品通報數據庫(Cosmetic Products Notification Portal,CPNP)通報一次。出現事故時,國家毒害管理中的工作人員能在幾秒之內從數據庫中存儲的信息中看到該成品的成分,主管機構也能容易地獲取歐盟市場上所有化妝品的信息,以實施市場監管。
四是引入嚴重不良反應報告制度。責任人有義務向國家主管機構通報嚴重不良反應情況,主管機構也將收集來自使用者和健康專家的信息,并有義務與歐盟其他成員國共享以上信息。
五是化妝品中納米材料使用新規則。著色劑、防腐劑、紫外線過濾劑,包括納米材料,必須獲得明確授權后才能使用。對沒有限制的納米材料,如歐委會有疑慮,
則需在歐盟層面進行全面的安全評估。納米材料必須在成分列表中標示。
根據法規(EC)No 1223/2009第13條, 有關化妝產品的資料,均需要于CPNP網上通報系統通報。
公司作為專業的第三方機構可以幫助客戶在辦理CPNP初期優先審核產品配方和標簽,以確保產品配方安全(剔除歐盟禁用成分或是限用成分保證在安全使用范圍內)以及標簽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EC) No 1223/2009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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