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06 來源:互聯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GB152 0173 3840-2002),主要針對具有放射性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項目在竣工驗收以前對其輻射防護措施、輻射監測結果、輻射危害、放射防護管理等進行綜合分析與評價,并提出合理的改進建議,從源頭控制或消除職業病危害,同時為行政部門竣工驗收提供技術依據。
業務能力:可以承接已經建成的各種具有放射性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建設項目。
服務流程:接受委托→簽訂合同→提交相關資料→預付款→開展現場采樣、進行實驗室檢測→編制檢測與評價報告書→提交報告書→付余款(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