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2021年關稅調整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2021年關稅調整方案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支持國內國際雙循環,推動實體經濟創新發展、優化升級。《方案》中對部分商品的進口關稅有如下調整:
(一)*惠國稅率進口暫定稅率。
自2021年1月1日起對883項商品(不含關稅配額商品)實施進口暫定稅率,其中自2021年7月1日起,實施進口暫定稅率商品為874項,取消9項信息技術產品進口暫定稅率。
一是支持進口替代,為提高裝備制造業自主化水平,提高部分商品進口關稅。
二是降低國內亟需的高新技術設備及零部件、國內緊缺資源品以及部分優質原料等商品的進口關稅。
三是加大生態環保支持力度,調整部分商品進口關稅。
(二)關稅配額稅率。
繼續對小麥等8類商品實施關稅配額管理,降低棉花配額外進口暫定稅率,按主流進口棉花均價計算,滑準稅稅率由13.7%降至10.7%左右。
(三)協定稅率。
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訂的自貿協定或優惠貿易安排,2021年我國將對16個協定、27個國家或地區實施協定稅率。其中,自2021年1月1日起,對我國與新西蘭、秘魯、哥斯達黎加、瑞士、冰島的雙邊貿易協定以及亞太貿易協定的協定稅率進一步降低。其中,原產于蒙古的部分進口商品自2021年1月1日起適用亞太貿易協定稅率,遵循亞太貿易協定原產地規則(海關總署公告〔2018〕69號)。2021年7月1日起,按照我國與瑞士的雙邊貿易協定和亞太貿易協定規定,進一步降低有關協定稅率。同時,我國與毛里求斯自貿協定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當*惠國稅率低于或等于協定稅率時,協定有規定的,按相關協定的規定執行;協定無規定的,二者從低適用。
(四)特惠稅率。
2021年繼續對與我建交并完成換文手續的其他*不發達國家實施特惠稅率,適用商品范圍和稅率維持不變。
調整后,2021年稅則共包括8位稅目8580個。其中,新增58個,刪除27個,修改稅目名稱44個。
來源:中棉行協
編輯:中國紗線網新媒體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