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記者從新疆發改委了解到,新疆
新疆棉花目標價格補貼標準是嚴格按照國務院批準的《實施方案》有關規定進行核算,在中央補貼資金全部到位后,除預留補差資金外,由中央補貼資金的60%和我區實際種植面積核算出面積部分補貼標準,由剩余40%補貼資金和新疆實際交售量信息核算出交售量部分補貼標準,自治區將在2015年1月和2月分別公布面積部分補貼標準和交售量補貼標準。
目前,新疆13個植棉地州中已有6個地州的預撥補貼已全部兌付,剩余地州除少數棉農外出、土地發包人和承包人未達成協議的情況外,預撥補貼已基本兌付完畢。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按面積兌付的152 0173 3840元/畝,補貼資金是國家提前預撥的補貼,這筆預撥補貼資金主要緩解新疆棉農生產性還貸壓力和春耕備耕的資金壓力。我區農業生產經營單位(包括地方國有農場、司法農場等在內)目前還沒有領到該筆補貼,待后期兌付面積部分的補貼時,農業生產經營單位將一次性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