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20 來源:互聯網
在2019年,衛健委發布2019年第2號,第4號,第6號公告,有哪些新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通過審查呢?
新食品原料
2019年共有三種新食品原料通過審查,分別是彎曲乳桿菌、明日葉和枇杷花。
1、彎曲乳桿菌
彎曲乳桿菌(Lactobacillus?curvatus)屬于乳桿菌屬,從傳統發酵肉制品中分離得到。該菌種已列入歐洲食品安全局資格認定(QPS)名單的推薦生物制劑列表中,并列入國際乳品聯合會公報(Bulletin?of?the?IDF?455/2012)的“在發酵食品中有技術必要性的微生物品種目錄”中,在丹麥列入“用于食品的微生物列表”,用于肉制品、乳制品和魚類制品的加工。含有彎曲乳桿菌的發酵肉制品已在歐美多國銷售多年。此次申報的彎曲乳桿菌擬用于發酵肉制品、發酵乳及乳制品,但不包括嬰幼兒食品。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規定,審評機構依照法定程序,組織專家對彎曲乳桿菌的安全性評估材料進行審查并通過。新食品原料生產和使用應當符合公告內容以及食品安全相關法規要求。鑒于彎曲乳桿菌在嬰幼兒人群的食用安全性資料不足,從風險預防原則考慮,嬰幼兒不宜食用,標簽及說明書中應當標注不適宜人群。食品安全指標應當符合我國相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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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日葉
明日葉(Angelica?keiskei)是一種原產于日本的傘形科當歸屬多年生草本植物,已在日本、韓國及我國臺灣地區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有資料證明,我國部分地區自2008年開始引種明日葉,現已在山東、海南、江蘇、四川、貴州、云南、廣東、遼寧等多省種植。民間通常用其嫩莖葉涼拌、炒食、榨汁、汆湯,或以炒茶、干磨粉的方式食用。此次申報的新食品原料為明日葉的莖和葉,鮮品推薦食用量為≤50克/天,干品推薦食用量以鮮品折算。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規定,審評機構依照法定程序,組織專家對明日葉的安全性評估材料進行審查并通過。新食品原料生產和使用應當符合公告內容以及食品安全相關法規要求。鑒于明日葉在嬰幼兒、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資料不足,從風險預防原則考慮,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標簽及說明書中應當標注不適宜人群。
該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標按照我國現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有關蔬菜的規定執行。
3、枇杷花
枇杷花為薔薇科枇杷屬植物枇杷(Eriobotrya?japonica?(Thunb.)?Lindl.)的花,在我國浙江、上海、福建、廣東、江蘇、江西、湖南、四川、廣西、云南等?。▍^、市)有廣泛種植。枇杷花在我國上海、福建、廣東、浙江等省(市)局部地區有食用歷史,以煲湯、熬粥、燉菜及泡飲等方式食用。本次申報的新食品原料為枇杷花經去梗、清洗、烘干等工藝制成的干品,推薦食用量為≤8克/天。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審評機構依照法定程序,組織專家對枇杷花的安全性評估材料進行審查并通過。新食品原料生產和使用應當符合公告內容以及食品安全相關法規要求。鑒于枇杷花在嬰幼兒、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資料不足,從風險預防原則考慮,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標簽及說明書中應當標注不適宜人群。
該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標按照我國現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有關干制蔬菜(葉類蔬菜)的規定執行。
食品添加劑新品種
一、擴大使用范圍的食品添加劑
2019年擴大使用范圍的食品添加劑共有17種,其中2019年第2號公告有氧化硅、β-環狀糊精和硫磺等三種。
1、二氧化硅
背景資料:
二氧化硅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乳粉(包括加糖乳粉)和奶油粉及其調制產品、固體飲料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使用范圍擴大到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僅限1~10歲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食品類別13.05)。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歐盟委員會、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等允許其作為抗結劑用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為“不需要限定”。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抗結劑用于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僅限1~10歲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食品類別13.05),防止產品結塊。其質量規格應執行《食品添加劑?二氧化硅》(GB?25576-2010)。
2、β-環狀糊精
背景資料:
β-環狀糊精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方便米面制品、預制肉制品、熟肉制品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到腌漬的蔬菜(食品類別04.02.02.03)。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歐盟委員會、日本厚生勞動省等允許其作為食品添加劑用于食品。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為5?mg/kg?bw。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用于腌漬的蔬菜(食品類別04.02.02.03),防止加工過程中風味降解和損失。其質量規格應當執行《食品添加劑?β-環狀糊精》(GB?152 0173 3840.180-2016)。
3、硫磺
背景資料:
硫磺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水果干類、蜜餞涼果、干制蔬菜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使用范圍擴大到香辛料及粉(僅限八角)(食品類別12.09.01)。硫磺通過熏蒸產生二氧化硫從而發揮防腐作用,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歐盟委員會等允許亞硫酸鹽類物質作為二氧化硫來源用于香辛料的防腐。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防腐劑用于香辛料及粉(僅限八角)(食品類別12.09.01),防止八角霉變。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硫磺》(GB?3150-2010)。
2019年4號公告有可溶性大豆多糖、焦糖色(加氨生產)、焦糖色(普通法)、聚甘油蓖麻醇酸酯(PGPR)、辣椒紅、辣椒油樹脂、維生素E等7種。
4、可溶性大豆多糖
背景資料:
可溶性大豆多糖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大米制品、小麥粉制品、淀粉制品、方便米面制品、冷凍米面制品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其使用范圍擴大到生濕面制品(如面條、餃子皮、餛飩皮、燒麥皮)(食品類別06.03.02.01)。日本厚生勞動省允許其作為食品或食品添加劑使用。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抗結劑用于生濕面制品(如面條、餃子皮、餛飩皮、燒麥皮)(食品類別06.03.02.01),防止產品黏連。其質量規格執行《可溶性大豆多糖》(LS/T?3301)。
5、焦糖色(加氨生產)
背景資料:
焦糖色(加氨生產)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白蘭地、威士忌、朗姆酒、配制酒、調香葡萄酒、黃酒、啤酒和麥芽飲料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用于其他蒸餾酒(僅限龍舌蘭酒)(食品類別15.01.07)。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歐盟委員會、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等允許其作為著色劑用于酒類。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不超過200?mg/kg?bw。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著色劑用于其他蒸餾酒(僅限龍舌蘭酒)(食品類別15.01.07),調節產品色澤。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焦糖色》(GB?152 0173 3840.64)。
6、焦糖色(普通法)
背景資料:
焦糖色(普通法)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白蘭地、威士忌、朗姆酒、配制酒、調香葡萄酒、黃酒、啤酒和麥芽飲料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用于其他蒸餾酒(僅限龍舌蘭酒)(食品類別15.01.07)。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歐盟委員會、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等允許其作為著色劑用于酒類。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為不需要限定。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著色劑用于其他蒸餾酒(僅限龍舌蘭酒)(食品類別15.01.07),調節產品色澤。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焦糖色》(GB?152 0173 3840.64)。
7、聚甘油蓖麻醇酸酯(PGPR)
背景資料:
聚甘油蓖麻醇酸酯(PGPR)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用于裝飾糖果(如工藝造型,或用于蛋糕裝飾)、頂飾(非水果材料)和甜汁(僅限巧克力涂層)(食品類別05.04)。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歐盟委員會等允許其作為乳化劑用于裝飾糖果、頂飾或可可和巧克力制品。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為7.5?mg/kg?bw。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乳化劑用于裝飾糖果(如工藝造型,或用于蛋糕裝飾)、頂飾(非水果材料)和甜汁(僅限巧克力涂層)(食品類別05.04),改善巧克力涂層的涂布性。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添加劑?聚甘油蓖麻醇酸酯(PGPR)》(GB?152 0173 3840.95)。
8、辣椒紅
背景資料:
辣椒紅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腌漬的蔬菜、方便米面制品、糕點、餅干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其使用范圍擴大到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食品類別04.04.01.05)和香辛料油(食品類別12.09.02)。日本厚生勞動省允許其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著色劑用于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食品類別04.04.01.05)和香辛料油(食品類別12.09.02),改善產品色澤。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添加劑?辣椒紅》(GB?152 0173 3840.34)。
9、辣椒油樹脂
背景資料:辣椒油樹脂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腌漬的蔬菜、腌漬的食用菌和藻類、復合調味料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其使用范圍擴大到調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調理料)(食品類別08.02.01)、腌臘肉制品類(如咸肉、臘肉、板鴨、中式火腿、臘腸)(食品類別08.02.02)、醬鹵肉類(食品類別08.03.01.02)和香辛料油(食品類別12.09.02)。歐盟委員會、日本厚生勞動省等允許其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為不需要限定。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增味劑、著色劑用于調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調理料)(食品類別08.02.01)、腌臘肉制品類(如咸肉、臘肉、板鴨、中式火腿、臘腸)(食品類別08.02.02)、醬鹵肉類(食品類別08.03.01.02)和香辛料油(食品類別12.09.02),改善產品的口感和色澤。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添加劑?辣椒油樹脂》(GB?28314)。
10、維生素E(dl-α-生育酚,d-α-生育酚,混合生育酚濃縮物)
背景資料:
維生素E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油炸面制品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其使用范圍擴大到水油狀脂肪乳化制品(食品類別02.02)和02.02類以外的脂肪乳化制品,包括混合的和(或)調味的脂肪乳化制品(食品類別02.03)。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歐盟委員會、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等允許其作為抗氧化劑用于脂肪和油及其制品。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不超過2?mg/kg?bw。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抗氧化劑用于水油狀脂肪乳化制品(食品類別02.02)和02.02類以外的脂肪乳化制品,包括混合的和(或)調味的脂肪乳化制品(食品類別02.03),延緩油脂氧化。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維生素E》(GB?152 0173 3840.233)。
2019年第6號公告有丙酸鈣、紅曲黃色素、焦糖色(亞硫酸銨法)、ε-聚賴氨酸鹽酸鹽、辣椒紅、硬脂酰乳酸鈉、植物炭黑等七種。
11、丙酸鈣
背景資料:
丙酸及其鈉鹽、鈣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面包、糕點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用于調理肉制品(食品類別08.02.01)和熏、燒、烤肉類(食品類別08.03.02)。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等允許其作為防腐劑用于肉制品。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不需要限定。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防腐劑用于調理肉制品(食品類別08.02.01)和熏、燒、烤肉類(食品類別08.03.02),抑制微生物生長、延長產品保質期。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添加劑?丙酸鈣》(GB?25548)。
12、紅曲黃色素
背景資料:
紅曲黃色素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糕點、熟肉制品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用于雞精、雞粉(食品類別12.10.01.02)。韓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允許其作為著色劑用于調味料。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著色劑用于雞精、雞粉(食品類別12.10.01.02),調節產品色澤。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紅曲黃色素》(GB?152 0173 3840.66)。
13、焦糖色(亞硫酸銨法)
背景資料:
焦糖色(亞硫酸銨法)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白蘭地、威士忌、朗姆酒、配制酒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用于其他蒸餾酒(僅限龍舌蘭酒)(食品類別15.01.07)。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歐盟委員會、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等允許其作為著色劑用于酒類。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為200?mg/kg?bw。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著色劑用于其他蒸餾酒(僅限龍舌蘭酒)(食品類別15.01.07),調節產品色澤。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焦糖色》(GB?152 0173 3840.64)。
14、ε-聚賴氨酸鹽酸鹽
背景資料:
ε-聚賴氨酸鹽酸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肉及肉制品、飲料類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用于鹵蛋(食品類別10.02.01)。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勞動省等允許其作為防腐劑用于蛋制品。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防腐劑用于鹵蛋(食品類別10.02.01),延長產品保質期。其質量規格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4年第5號公告。
15、辣椒紅
背景資料:
辣椒紅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腌漬的蔬菜、方便米面制品、糕點、餅干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其使用范圍擴大到豆干再制品(食品類別04.04.01.03)和熟制水產品(可直接食用)(食品類別09.04)。日本厚生勞動省允許其作為著色劑用于食品。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著色劑用于豆干再制品(食品類別04.04.01.03)和熟制水產品(可直接食用)(食品類別09.04),調節產品色澤。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添加劑?辣椒紅》(GB?152 0173 3840.34)。
16、硬脂酰乳酸鈉
背景資料:
硬脂酰乳酸鈉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植物油脂、水油狀乳化制品、其他油脂或油脂制品(僅限植脂末)。本次申請用于其他油脂或油脂制品(僅限粉末油脂)(食品類別02.05)。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歐盟委員會、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等允許其作為乳化劑、穩定劑用于脂肪和油脂類產品。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為20?mg/kg?bw。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乳化劑、穩定劑用于其他油脂或油脂制品(僅限粉末油脂)(食品類別02.05),改善產品的乳化、穩定性。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硬脂酰乳酸鈉》(GB?152 0173 3840.92)。
17、植物炭黑
背景資料:
植物炭黑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冷凍飲品、糕點、餅干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用于豆干類(食品類別04.04.01.02)和加工堅果與籽類(食品類別04.05.02)。歐盟委員會、日本厚生勞動省、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等允許其作為著色劑用于加工堅果等食品類別。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著色劑用于豆干類(食品類別04.04.01.02)和加工堅果與籽類(食品類別04.05.02),調節產品顏色。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添加劑?植物炭黑》(GB?28308)。
二、食品用香料新品種
2019年,共有三種食品用香料新品種通過審查。
1、名稱:L-γ-谷氨酰-L-纈氨酰-甘氨酸
英文名稱:Glutamyl-valyl-glycine
功能分類:食品用香料
用量及使用范圍:
配制成食品用香精用于各類食品(GB?2760-2014表B.1食品類別除外),用量為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背景資料:
L-γ-谷氨酰-L-纈氨酰-甘氨酸的分子式是C12H21N3O6。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美國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協會、國際食品用香料香精工業組織等允許其作為食品用香料在各類食品中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工藝必要性:
M-該物質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類食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表B.1食品類別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該物質的質量規格按照公告的相關內容執行。
2、?(1R,2S,5R)-N-(4-甲氧苯基)-5-甲基-2-(1-甲基乙基)環己基甲酰胺
英文名稱:(1R,2S,5R)-N-(4-Methoxyphenyl)-5-methyl-2-(1- methylethyl)cyclohexanecarboxamide
功能分類:食品用香料
用量及使用范圍:配制成食品用香精用于各類食品(GB 2760-2014表B.1食品類別除外),用量為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背景資料:
(1R,2S,5R)-N-(4-甲氧苯基)-5-甲基-2-(1-甲基乙基)環己基甲酰胺的分子式是C18H27NO2。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歐盟委員會、美國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協會、國際食品用香料香精工業組織等允許其作為食品用香料使用。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類食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表B.1食品類別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該物質的質量規格按照公告的相關內容執行。
3、2-(4-甲基苯氧基)-N-(1H-吡唑-3-基)-N-(噻吩-2-基甲基)乙酰胺
英文名稱:2-(4-Methylphenoxy)-N-(1H-pyrazol-3-yl)-N-(thiophen-2-ylmethyl)acetamide
功能分類:食品用香料
用量及使用范圍:配制成食品用香精用于各類食品(GB 2760-2014表B.1食品類別除外),用量為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背景資料:
2-(4-甲基苯氧基)-N-(1H-吡唑-3-基)-N-(噻吩-2-基甲基)乙酰胺的分子式是C17H17N3O2S。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美國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協會、國際食品用香料香精工業組織等允許其作為食品用香料使用。
工藝必要性:
3-該物質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類食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表B.1食品類別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該物質的質量規格按照公告的相關內容執行。
三、食品營養強化劑新品種
2019年,通過審查的食品營養強化劑新品種有維生素K2(合成法)。
中文名稱:維生素K2(合成法)
英文名稱:Vitamin K2 (Synthesis method)
功能分類:食品營養強化劑
用量及使用范圍:
背景資料:
維生素K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14880),允許用于調制乳粉(僅限兒童用乳粉和孕產婦用乳粉),本次申請的維生素K2(合成法)是維生素K的一種化合物來源,用于調制乳粉(僅限兒童用乳粉和孕產婦用乳粉)(食品類別01.03.02)。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允許其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用于乳制品。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用于調制乳粉(僅限兒童用乳粉和孕產婦用乳粉)(食品類別01.03.02),強化食品中的維生素K。其質量規格按照公告的相關內容執行。
四、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
2019年,通過審查的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有葡糖氧化酶和葡糖淀粉酶兩種。
1、葡糖氧化酶
背景資料:
產黃青霉(Penicillium?chrysogenum)來源的葡糖氧化酶申請用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歐盟委員會、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勞動省等允許該來源的葡糖氧化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除去食品中殘余的葡萄糖,防止由美拉德反應導致的非酶褐變。其質量規格應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食品工業用酶制劑》(GB?152 0173 3840.174)。
2、葡糖淀粉酶
背景資料:
李氏木霉(Trichoderma?reesei)來源的葡糖淀粉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丹麥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用于糖化工藝。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添加劑?食品工業用酶制劑》(GB?152 0173 3840.174)。
五、擴大使用范圍的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
2019年,共有2種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擴大使用范圍。
1、甲酸鈉
背景資料:
甲酸鈉作為食品用香料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本次申請其擴大使用范圍,作為發酵用營養物質用于發酵工藝。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等允許其作為加工助劑用于食品。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為3?mg/kg?bw。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發酵用營養物質用于發酵工藝,促進微生物繁殖。
2、丙酸及其鈉鹽、鈣鹽
背景資料:
丙酸及其鈉鹽、鈣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允許用于面包、糕點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用于酵母的生產工藝。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歐盟委員會、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添加劑或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用于食品。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不需要限定。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用于酵母的生產,用于改善酵母使用在含有丙酸及其鈉鹽、鈣鹽等食品發酵過程中的適應性。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添加劑?丙酸》(GB?152 0173 3840.210)、《食品添加劑?丙酸鈣》(GB?25548)或《食品添加劑?丙酸鈉》(GB?25549)。
六:擴大使用范圍的食品營養強化劑
2019年,共有三種食品營養強化劑擴大使用范圍。
1、半乳甘露聚糖
背景資料:
半乳甘露聚糖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中表A.2,允許在各類食品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表A.3食品類別除外),本次申請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用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13.01中涉及品種除外)(食品類別13.03)。歐盟委員會、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原料用于食品。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用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13.01中涉及品種除外)(食品類別13.03),提供膳食纖維。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添加劑?半乳甘露聚糖》(GB?152 0173 3840.301-2018)。
2、富硒酵母
背景資料:
富硒酵母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14880),允許用于含乳飲料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使用范圍擴大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13.01中涉及品種除外)(食品類別13.03)。歐盟委員會、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等允許其用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用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13.01中涉及品種除外)(食品類別13.03),補充硒元素。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營養強化劑?富硒酵母》(GB?1903.21-2016)。
3、低聚半乳糖(乳清濾出液來源)
背景資料:
低聚半乳糖(乳清濾出液來源)于2017年第8號公告批準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新品種,允許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其使用范圍擴大到調制乳粉(僅限兒童用乳粉)(食品類別01.03.02)。歐盟委員會、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等批準其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用于兒童用乳粉。
工藝必要性:
該物質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用于調制乳粉(僅限兒童用乳粉)(食品類別01.03.02),增加產品中低聚糖含量。其質量規格按照2017年第8號公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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