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28 來源:互聯網
嬰幼兒特殊人群,食品問題總牽動著各方的心。近日,國家衛健委組織修訂了《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幼兒配方食品》等3項營養與特膳食品標準。新修訂標準后和原有相比有何新變化?實施后是否對企業的生產要求更嚴格?對消費者有什么新的影響?
近日,南都采訪了檢測機構食品專家、乳制品企業等各方,解讀新修訂的《嬰兒配方食品》等3項營養與特膳食品標準。有專家指出,新國標部分標準中降低蛋白質指標要求,以更加符合嬰幼兒的生長發育需求。而一系列變化意味著配方、標簽的變化和更新,對企業提出了更嚴格的研發能力的要求。同時還提醒,產品的營養標簽不僅規定了詳細的營養成分含量標準,還規定了什么物質可以添加,并提醒了各種需注意的情況,家長們要注意查看。
標準修訂:
與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修訂趨勢一致
將部分可選擇成分調整為必需成分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2021年第3號公告,發布50項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4項修改單。本次公布的標準主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GB10765-2021)《較大嬰兒配方食品》(GB10766-2021)《幼兒配方食品》(GB10767-2021)等3項營養與特膳食品標準、《干酪》(GB5420-2021)1項食品產品標準等。
由于母乳是嬰兒*理想的食物,但當少數乳母因患有疾病、乳汁分泌不足或無乳汁分泌等原因不能進行母乳喂養時,需要通過配方食品提供嬰幼兒生長發育所需營養物質。嬰幼兒配方食品是無法實現母乳喂養嬰幼兒的重要的,甚至是**的營養物質來源。
據了解,此次是為保障嬰幼兒特殊人群健康而修訂。制定修訂并實施嬰幼兒配方食品系列標準,是保障嬰幼兒配方食品安全性、營養充足性的重要手段,是指導和規范食品生產企業科學生產的技術要求,也是監管部門開展監督執法的重要依據。
此次嬰幼兒配方食品系列標準修訂的主要變化有哪些?國家衛健委在官網中指出,此次與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修訂趨勢一致,將《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GB?10767-2010)分為2個標準,即GB?10766和GB?10767;二是為充分保證嬰幼兒配方食品營養有效性,修訂或增加了產品中營養素含量的*小值;三是為充分保障嬰幼兒營養的安全性,修訂或增加了產品中營養素含量的*大值;四是將2010版標準中部分可選擇成分調整為必需成分;五是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統一引用相關基礎標準,體現標準間協調性。
Intertek天祥集團食品事業部華南專家組龐無瑕、羅詩慧、蕭麗雯(以下簡稱“天祥專家組”)在接受南都記者專訪時表示,本次嬰幼兒配方食品系列標準修訂將作為政府監管的依據,行業發展的基本準繩,作用舉足輕重。相關標準征求意見稿的發布,說明國家對于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管理更加專業,更加精細。
部分修訂調低蛋白質要求
降低日后肥胖風險
對于宏量營養素(即:蛋白質、碳水化合物和脂肪)指標的修訂,國家衛健委在其官網中表示,根據*新的科學證據,參考國際標準的修訂趨勢,結合我國嬰幼兒的營養素需要量,對宏量營養素進行修訂:一是調整了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中蛋白質含量要求,并增加了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要求;二是調整了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含量要求,與嬰兒配方食品要求一致;三是增加了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要求,并明確限制蔗糖在嬰兒和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中添加。通過修訂進一步提高對產品中宏量營養素含量和質量要求。
天祥專家組表示,本次修訂,對嬰幼兒配方食品的多項營養素范圍有所調整。本次嬰幼兒配方食品系列標準中蛋白質指標要求范圍調整,例如將乳基嬰兒配方食品和豆基嬰兒配方食品的蛋白質從“0.45-0.70g/100kJ” “0.50-0.70g/100kJ”分別調整為“0.42-0.72g/100kJ” “0.53-0.72g/100kJ”。相關調查報告顯示嬰兒攝入過多蛋白質會破壞其體內水平衡,特別是沒有其它液體補充或腎外水丟失增加時。
此外,現已證明高蛋白攝入可導致高胰島素分泌,從而在兒童期獲得更高的體重指數(Body Mass Index,BMI),從而增加日后肥胖風險;新國標中蛋白質指標限值的修訂與國際趨勢統一,降低蛋白質指標要求,以更加符合嬰幼兒的生長發育需求,更具有科學性。
加強了對果糖不耐受嬰兒的保護
國家衛健委在其官網表示,GB?10765和GB?10766中修訂了對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新標準中規定,嬰兒和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不應使用果糖、蔗糖,以及果葡糖漿等含有果糖和/或蔗糖的原料作為主要碳水化合物來源。
天祥專家組表示,對于碳水化合物來源,將“對于乳基嬰兒配方食品,**碳水化合物應為乳糖、乳糖和葡萄糖聚合物。只有經過預糊化后的淀粉才可以加入到嬰兒配方食品中,不得使用果糖。”修改為“嬰兒配方食品不應使用果糖和蔗糖作為碳水化合物的來源,可適當添加葡萄糖聚合物(其中淀粉經預糊化后才可加入)。對乳基嬰兒配方食品,碳水化合物的來源應**乳糖(乳糖占碳水化合物含量應≥90 % )”。
這是因為,產品中使用的原料可能會天然帶入果糖和蔗糖成分,修改后進一步明確果糖和蔗糖不能作為碳水化合物的來源;修改后的蔗糖限制使用,亦加強了對果糖不耐受嬰兒的保護;修改后的“可適當添加葡萄糖聚合物”,與國際法規CODEX保持一致。本次嬰幼兒配方食品系列標準修訂也響應“三減三健”相關的倡導,為嬰幼兒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膽堿、硒和錳
由可選擇成分調整為必需成分
此次修訂將嬰兒和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中的膽堿從可選擇成分調整為必需成分,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中的錳和硒從可選擇成分調整為必需成分。據了解,膽堿、硒和錳對嬰幼兒生長發育具有重要作用,這是結合當前我國市場產品中上述營養素的實際添加情況作出的。
天祥專家組表示,根據研究,膽堿在嬰兒神經發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得到肯定,由于嬰兒的特殊生理狀態無法自身合成膽堿,目前國際法典、歐盟等標準中已將膽堿納入必需成分管理。修改后與國際法典、歐盟標準保持一致。同樣情況也包括錳和硒。
調整了多個維生素指標
確保能滿足嬰兒全部的營養需求
而在維生素和礦物質含量值的修訂方面,國家衛健委表示,一是設定了部分指標的*小值,以保證營養素攝入的充足性;二是設定了部分指標的*大值,以保證營養素攝入的安全性;三是考慮豆基嬰幼兒配方食品對鐵、鋅和磷吸收利用率的影響,增加了豆基產品中對鐵、鋅、磷含量的單獨規定。
依據*新版DRIs(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參考母乳數據,調整了維生素A、D、K1、B12、煙酸、葉酸等多個維生素指標,保證能滿足嬰兒全部的營養需求,其中《GB 1076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中維生素D,從“0.25-0.60μg/100kJ”調整為“0.48-1.20μg/100kJ”。天祥專家組進一步解讀道。
同時,考慮豆基嬰幼兒配方食品對鐵、鋅和磷吸收利用率的影響,增加了豆基產品中對鐵、鋅、磷含量的單獨規定,且其低限比乳基的高。主要考慮到豆基配方中的六磷酸肌醇對鐵、鋅、磷在體內的利用率有影響。
國家衛健委還在官網表示,新修訂的標準中刪除了其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基礎標準中已涵蓋的相關內容,如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菌限量指標等,相關技術要求應符合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以及《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的規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目前正在修訂過程中,新版標準尚未發布前,嬰幼兒配方食品系列標準中涉及的致病菌限量要求應符合《嬰兒配方食品》(GB?10765-2010)和《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GB?10767-2010)的要求;待新版標準發布后則遵照執行。
企業:
該系列標準實施日期前
允許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本標準執行
據了解,此次嬰幼兒配方食品系列標準實施過渡期設置參考了以往版本標準的規定,兼顧嬰幼兒配方食品監管注冊的實際需求,綜合各方因素設為2年。
國家衛健委表示,嬰幼兒配方食品系列標準屬于強制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在該系列標準實施日期前,允許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本標準執行。在該系列標準實施日期之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和檢驗機構應按照本標準執行。在實施日期前已生產的食品可在保質期內繼續銷售。
“一系列變化意味著配方、標簽的變化和更新,這對于企業來說是個*大的挑戰,對企業提出了更嚴格的研發能力的要求。”天祥專家組表示,這同時也意味著配方注冊工作將重新進行,由于各企業的實際情況不同(考慮申報經驗、材料質量),建議給行政審評審批預留足夠的時間。
有乳制品企業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新標準充分體現了標準修訂的科學性和與時俱進,使產品能夠更好地滿足嬰幼兒的營養健康需求。對于企業來說,正在積*組織研發、生產和供應鏈部門,按照修訂后的標準去調整配方和組織生產,以確保在過渡期結束后,符合新國標的產品能夠順利地投入市場。
新標準對過敏源來源控制更為嚴格
應在全環節落實過敏原管理工作
新修訂后的標準對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有哪些提示?是否對他們生產此類產品的要求更嚴格了?天祥專家組表示,此次修訂涉及了標簽及執行標準的變化:《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GB?10767-2010)分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較大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6-2021)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幼兒配方食品》(GB 10767-2021)兩個標準。
同時還有指標的變化,如上述提及,有些可選擇成分調整成必需成分,部分指標要求的變化,需要相關生產企業重新評估現有配方是否滿足新要求,要依據新標準進行重新設計,規劃下一步計劃。
而配方要求變化中,此次GB10765標準中:將“所使用原料和食品添加劑不應含有谷蛋白”,修改為“所使用原料和食品添加劑不應含有麩質”。SN/T 4286-2015《出口預包裝食品麩質致敏原成分風險控制及檢驗指南》中指出,麩質是小麥、黑麥、大麥、燕麥及其雜交種和衍生種中含有的一類蛋白質。谷蛋白是一種單純蛋白質,是麩質的一部分。從防控食品過敏源的角度講,應該在嬰兒配方食品中防控麩質包含的所有成分,如麩質蛋白、面筋蛋白等所有蛋白源。修改后,標準對過敏源來源控制更為嚴格了。
針對生產企業而言,過敏原管理應在原材料采購環節、自有工廠倉儲、生產過程環節全面落實過敏原管理工作,把潛在的過敏原風險降至*低限。同時也要對生產設備、容器、工具開展了相關過敏原清潔效果驗證,可防止發生過敏原污染及其交叉污染,同時滿足持續生產要求。
此外,本次標準修訂明確了嬰兒、較大嬰兒的乳基和豆基配方食品概念。兩種不同基質的產品應分別以乳類及乳蛋白制品(乳基),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豆基)為主要蛋白來源,兩者不可混合使用。對于幼兒配方食品,則可以單獨或同時使用;當單獨使用時,分別為乳基幼兒配方食品或豆基幼兒配方食品。無論乳基還是豆基產品,均指產品中蛋白質的主要來源應為乳類及乳蛋白制品,或大豆及大豆蛋白。
消費提醒:
特殊醫學狀況嬰兒應在指導下
選用特殊用途嬰兒配方食品
“新版標準將在2023年2月22日實施,新舊標準部分指標有所差異,對于較大嬰兒執行的標準也有所差異,在新舊標準交替之際,消費者選購時應注意根據實際需求進行選擇。”天祥專家組表示,也需注意,嬰幼兒配方食品并不包括“特殊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因此患有特殊紊亂、疾病或醫療狀況等特殊醫學狀況嬰兒應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選用特殊用途嬰兒配方食品。但對于普通寶寶,不宜擅自食用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為牛奶等乳蛋白過敏、對乳糖不耐受等情況的嬰幼兒選購時要注意標簽上配料及過敏原的相關提示。
天祥專家組表示,本次標準修訂明確了嬰兒、較大嬰兒的乳基和豆基配方食品概念。這些產品都有非常嚴格的國家強制標準來保障其質量。不僅規定了詳細的營養成分含量標準,還規定了什么物質可以添加,并提醒了各種需注意的情況。而這些主要的內容,都會在營養標簽里體現。
除了學會看產品標簽以外,家長們還應盡量選擇知名正規大廠家的產品,這類企業的產品相對更安全,風險較低。在嚴密的監管下,大企業本身又具有較齊全的質控體系和產品檢驗能力,發生質量問題的概率大大降低。相反部分生產條件差,管理混亂的企業所生產產品,容易發生產品配方不科學、質量不穩定、產品微生物超標或被致病菌污染的情況。
天祥專家組建議消費者前往正規經營場所購買,注意包裝上的標簽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或食用無標簽或標簽信息不全、內容不清晰,掩蓋、補印或篡改日期的產品。并根據嬰幼兒年齡選擇合適的產品。
出品:南都鑒定評測實驗室
采寫:南都見習記者 肖韻蕙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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