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29 來源:互聯網
商務部網站4月25日消息,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
全文如下:
一、加強非醫用口罩出口質量監管。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醫用口罩應當符合中國質量標準或國外質量標準。
商務部確認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清單(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網站www.cccmhpie.org.cn動態更新),市場監管總局提供國內市場查處的非醫用口罩質量不合格產品和企業清單(市場監管總局網站www.szlhsb.com動態更新),非醫用口罩出口企業報關時須提交電子或書面的出口方和
對4月26日之前已簽訂的采購合同,出口報關時須提交電子或書面的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聲明(參考附件1)。
二、進一步規范醫療物資出口秩序。自4月26日起,產品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出口企業,報關時須提交書面聲明(參考附件2),承諾產品符合進口國(地區)質量標準和安全要求,海關憑商務部提供的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生產企業清單(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網站www.cccmhpie.org.cn動態更新)驗放。
附件1: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實際業務準!
01、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醫療物資生產企業清單:
2、企業在單一窗口和互聯網+海關申報出口非醫用口罩時,在申報報關單時彈出提示,內容為“申報出口的非醫用口罩是否符合國外標準,請確認?!辈⒃黾影粹o,按鈕名稱為:是/否。請申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申報。
例:既符合中國質量標準又符合國外標準的,在提示申報出口的非醫用口罩是否符合國外標準時選擇“否”。(采用中國標準向中國海關申報,其實也算是一種保護)
這次三部委在周六傍晚突然出臺的這份12號公告,是對以口罩為主的防疫物資出口祭出的*為嚴格的措施!目前為止很可能有部分企業已在口岸的產品就要被退關了,口罩出口的艱難程度再次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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