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02-11 來源:互聯網
本月4日,是歐盟高等法院受理中國鞋企起訴歐盟委員會訴訟文件和相關證據材料的截止日期,近4年來一直關注該案進展的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張凝當日告訴記者,浙江奧康鞋業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中國鞋企已于早些時候正式向歐盟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另一方面,上月20日,中國駐世貿組織代表團正式要求世界貿易組織設立專家組,調查并裁決歐盟對華皮鞋采取的反傾銷措施是否違反國際貿易規則,如果中方在本月晚些時候召開的WTO爭端解決機構會議上再次提出這一要求,專家組將自動成立。
張凝介紹說,中國鞋企向歐盟法院集體上訴和中國訴諸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分別是從民間和官方兩條渠道來進行貿易維權。訴至歐盟高院和成立爭端解決專家組,則標志著兩條渠道都已進入*后階段。她還表示說,這一案件雖然目前仍在進行中,但中國“*后贏下來的可能性很大,特別是在爭端解決機制這一方面”。
據張凝介紹,現行的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可以分為雙邊磋商、斡旋與調停、設立專家組調查、上訴審查等程序。在為期60天的雙邊磋商及斡旋與調停仍然無法取得一致的情況下,起訴方有權要求設立專家組對爭端進行調查。她表示:“專家組是爭端解決機制的核心程序,或者說到了專家組的建立才真正開始了WTO多邊貿易體制下的爭端解決程序。”
據了解,爭端案專家組一般由3位專家組成,原則上需在6個月(*長不超過9個月)內提交*后報告供爭端解決機構裁決。張凝告訴記者,“爭端解決機構對專家組報告采取的‘反向協商一致’決策模式,即除非所有爭端解決機構成員一致反對,否則有關決議視為通過。這一決策模式意味著實際上專家組報告將自動通過,*大程度排除了個別成員國對專家組報告進行政治審查或不當干擾的可能性,也大大強化了專家組的司法性質。”張凝還表示,在專家組提出報告一定期限內,某一爭端方還可就專家組報告提出上訴,并由一個由7人組成的常設上訴機構負責受理,不過上訴審理的范圍僅限于專家小組報告中論及的法律問題及該小組所做的法律解釋。上訴機構可以維護、修正、撤銷專家小組的裁決結論,并將成為*后裁決,當事方須無條件接受,除非爭端解決機構再次經‘反向協商一致’一致反對。
張凝介紹說,爭端解決機制形成了WT0獨特的“兩審終審制”,具有較強的司法體制性質,增強了爭端解決機制的權威性。與此同時,現有爭端解決機制的規則和性質,也決定了“原告勝訴率高”的特點。特別是其中一些針對發展中國家的保護條款,使得發展中國家的原告勝訴率會更高。據記者了解,自156 0190 2607年以來,爭端解決機制下全部WTO成員國的平均原告勝訴率約為86%,發展中國家作為原告的總體勝訴率則高達93%。
有關專家表示,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并不存在對原告方的偏袒,因為任何一方只要認為在貿易行為中受到不正當、不合理的待遇都可以訴諸這一機制;同時,在進入專家組程序之前,也完全可以在在爭端解決機制下的60天雙邊磋商中,或經由斡旋調停達成一致,事實上大多數貿易糾紛也均是在這一環節得到解決的。如果進入專家組程序,很大程度上說明此案“必有冤情”,需要有人主持公正,而這正是WTO致力于建立規則導向的公平公正的國際經貿關系和爭端解決機制的目的所在。
事實上,即使在歐盟內部,許多有識之士也對歐盟的明顯貿易保護主義做法提出批評,英國商務大臣曼德爾森年初就表示,延長針對中國和越南鞋類產品的反傾銷關稅,有可能損害歐洲與這兩個國家的長期商務關系。“經濟危機的結果之一是歐盟各國對自由貿易的熱情降低。在歐盟成員國當中,正在滋長一種更為內向的態度。”因此,“中國輸歐皮鞋遭反傾銷措施案”能否通過中國官方與民間的共同努力,合理運用現行國際規則,打破發達國家不斷醞釀升級的貿易保護思潮和行動的無形壁壘,將是未來一年內*大的看點所在。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①本網注名來源于“互聯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或者來源機構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個月內與本網聯系,聯系郵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則視為默認百檢網有權進行轉載。
②本網注名來源于“百檢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百檢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轉載本網作品,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獲本網授權的作品,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百檢網"。違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③本網所載作品僅代表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百檢立場,用戶需作出獨立判斷,如有異議或投訴,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