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02-11 來源:互聯網
4月19日,德國聯邦食品、農業與消費者保護部發布G/TBT/N/DEU/11號通報,第18次修訂商品法的法令,該法令規定與人體接觸的皮革制品,如皮革制成的袋子、背包、紡織品、表帶、鞋和玩具,在其*終產品中不得檢測出鉻酸鹽。
該通報擬于2010年期間批準并生效,通報評議截止日期自通報之日起60天。
西方各國對皮革制品中六價鉻的限量要求較嚴,歐盟允許皮革制品中六價鉻含量*高為3.0mg/kg。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①本網注名來源于“互聯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或者來源機構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個月內與本網聯系,聯系郵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則視為默認百檢網有權進行轉載。
②本網注名來源于“百檢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百檢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轉載本網作品,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獲本網授權的作品,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百檢網"。違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③本網所載作品僅代表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百檢立場,用戶需作出獨立判斷,如有異議或投訴,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