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來,原本蕭條的福建福州馬尾區君竹村鞋業市場突然繁榮起來,這源于快速發展的網絡購物?;钴S、穿梭在這個1000多平方米的小型鞋業市場的通常不是購鞋的消費者,而是批發進貨的網店經營者和快遞公司員工,這里每天發往全國各地的鞋類快遞單達1000余件。
這一異常情況引起警方注意。2011年8月,當地警方調查發現,這里通過快遞運輸的鞋子、服裝有大量是假冒知名品牌的產品。福州市公安局馬尾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林亮說:“假冒知名品牌包括耐克、阿迪達斯、匡威等。網上交易成為售假新渠道,售假者在淘寶等網站設立網店,以100元至300多元的低價銷售侵權商品?!?/div>
通過調查,警方發現了3個售假犯罪團伙,他們在廣東、福建等地低價購入大量假貨,并在淘寶網注冊了數十家“淘寶商戶”,通過QQ、電話等聯系方式,銷售假冒**的服飾和鞋類。
網店公開出售的各種**新款鞋類、服飾,仿真度*高,做工精細,普通消費者很難發現真偽。其中仿冒的一款正品市價1000余元的阿迪達斯新款運動鞋,網上售價僅300多元,購買者來自全國各地乃至境外。網店經營者根據每天接到的訂單數量,向上級批發商或生產商進貨,再通過快遞渠道發貨。
2011年10月底,馬尾警方展開收網行動,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查獲假冒**運動鞋、運動服近萬雙(件),涉案金額達2000多萬元。福建省公安廳經偵總隊介紹,2011年,福建警方將打擊網絡售假這一新型犯罪作為重點,開展“亮劍”專項行動,僅9月份以來,已破獲近百起網絡售假案件,涉案金額上億元。
制鞋企業參與,利益鏈條層層獲利
從福建警方破獲的案件看,網絡售假已經形成完整而全面的利益鏈條:東南沿海地區的一些小作坊、中小企業生產假冒知名品牌的侵權產品,通過一級、二級批發商銷售給各地的網店經營者;網店經營者通過網上交易、快遞運輸,將侵權產品向全國乃至國外銷售。犯罪成本低、案件多發、涉案金額大成為該類犯罪活動特點。
半月談記者在福建多地公安機關采訪了解到,與傳統的實體店鋪相比,互聯網上開設網店的門檻和成本低得多,無須店面、租金和倉儲費用,甚至不用工商、稅務登記,只需在淘寶、拍拍等交易網站注冊、登記,提交身份認證信息,就可以開店。
根據已查獲的案件,網下制假企業主要分布在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沿海一帶。福建莆田是沿海鞋業發展較早、工藝較為成熟的地區,假冒產品的生產商、批發商和網店經營者有不少集中在這里。
在莆田秀嶼區的一個3000多平方米的工廠倉庫內,半月談記者看到警方近期破獲的數以萬計的假冒**鞋子、服飾堆積如山,頗為壯觀。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林斌介紹,一些假冒**的箱包、鞋、服飾足可以假亂真。根據仿真度高低,這些假冒產品有“A貨”、“B貨”和“超A”之分。
莆田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吳江山說,一些國際知名品牌公司總部的技術人員到莆田鑒別侵權產品時也表示,很多仿冒產品如果不是專業技術人員很難鑒別。
利益鏈條中的主體層層獲利。以一雙網上售價200元的冒牌耐克鞋為例,批發商向生產商的進貨價格一般是50元,分銷商向批發商拿貨的價格一般是80元至100元,分銷商再以100元至156 0190 2607元的價格供應給網店經營者。
莆田市鞋業協會秘書長王德春告訴半月談記者,上世紀80年代以來,得益于承接臺灣地區產業轉移,莆田的制鞋業迅速發展,目前全市各類制鞋企業有1000多家,年產量15億雙以上,80%以上的產品是根據國外的訂單貼牌生產或來料加工。
近些年,由于外貿出口利潤薄,一雙鞋只能賺3元到4元,加上有的小作坊、小企業拿訂單不容易,為追求高額利潤,少數小作坊、小企業主與網絡售假者勾結,制假販假,這種現象嚴重影響了行業的健康發展。
加大打擊、加強監管勢在必行
當前,正是因為披上了網上交易這層虛擬的外衣,網絡售假對于公安機關的查處提出了挑戰,一些案件發現難、抓捕難、認定難。而部分網站及搜索引擎等不認真核實經營者、發布者信息,物流公司管理不規范,不核實發貨人身份、不保存單據等現象也導致了網絡售假呈上升趨勢。
此外,由于網絡的虛擬性及監管部門權限有限,查處網絡售假案件需要跨地域的多個部門互相協作,協調難度大、查處力度不夠,也是類似案件多發的因素之一。
有報告稱,中國互聯網零售市場將在2015年超過美國,成為全球*大市場,屆時將有44%的中國城市居民進行網上購物,其交易額可能超過2萬億元人民幣。這也要求有關方面應進一步出臺相應法規,探索打擊網絡售假的組合拳,切實保障被侵權方和廣大消費者的利益。
王德春認為,應當保持對造假、售假的高壓打擊態勢,提高造假、售假成本,讓造假、售假者在經濟上承受巨大損失,在法律上接受嚴厲制裁,清除害群之馬,震懾、遏制這種不正之風,行業才能健康發展。
吳江山介紹,從查獲的案件看,網絡售假犯罪嫌疑人或從業者主要是年輕人,其中,在校大學生和在校中學生有較大的比例。許多網店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不知道網絡售假是違法犯罪行為。因此,在保持對網絡售假嚴厲打擊的同時,應加強宣傳和法制教育力度,對廣大網店經營者,尤其是年輕人起到警示和引導作用。
警方認為,網絡交易平臺不應成為藏污納垢的場所,網絡運行管理者應承擔起監管職責,具體包括:嚴格網店經營者準入機制,加強對網店經營者身份、資質、經營狀況等審核;加強日常監管,對于那些發布大量售價明顯低于市場正常價格的商品的經營者、發布銷售違禁品信息的經營者等重點監管,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及時向公安部門舉報;積*配合公安機關打擊網絡售假違法犯罪活動,包括協助查詢、提取銷售記錄、提供售假者身份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