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皮網訊)近日,由財政部稅則委編制的《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正式出版(欲了解2007年中國皮革行業產品進口關稅的詳細稅率,請參考www.china-leather.com的
“政策法規”欄目下的行業新政策或www.szlhsb.com中的“行業新政策”專欄查詢查詢)。2007年皮革行業產品進出口關稅呈現如下新特點:
一、由于我國皮革行業產品*惠國進口稅率已按WTO承諾全部完成,2007年皮革行業產品*惠國進口關稅與上年相比沒有變化。
二、近年來,我國加快推進雙邊或多邊自由貿易區,雙邊或多邊關稅優惠條款幅度和范圍不斷加大。我國對已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國家及地區的產品實施協定稅率,其關稅稅率低于優惠稅率。上年我國已正式實施協定稅率的國家及地區有東盟、亞太、巴基斯坦、香港和澳門,今年又新增加了智利。
1、我國對東盟皮革產品關稅優惠幅度提高,范圍擴大
從國家來看,我國繼上年對文萊、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緬甸、泰國等六個國家的部分皮革產品實施協定稅率外,今年又新增加了越南和菲律賓。
從產品來看,上年主要對東盟六國的大部分生皮、半成品革、成品革,制革及制鞋機械,部分鞋類、個別箱包產品和皮革制品實施了協定稅率,今年對東盟八國除生皮、半成品革、成品革關稅優惠保持上年水平外,其他皮革行業產品基本上實施了協定稅率。
從關稅優惠幅度來看,上年我國對東盟六國部分皮革產品進口協定稅率比*惠國稅率低30%左右,今年低50%左右。
2、對智利的所有皮革行業產品實施協定稅率
從今年開始,我國對從智利進口的皮革行業產品的關稅全面實施協定稅率,特別是生牛皮、牛半成品革、成品革,鞋類、鞋靴零件及類似品,皮革及制鞋機械產品,以及部分箱包和毛皮制品的進口關稅降為零。
3、亞太地區關稅優惠小幅提高
繼上年對韓國、斯里蘭卡、孟加拉、印度、老撾等亞太五國的大部分半成品革、成品革、箱包產品,以及少量生皮實施協定稅率后,今年對上述產品的進口關稅又小幅下調,同時又增加了橡塑鞋、紡織面鞋、其他鞋類,以及個別箱包產品實施協定稅率。
三、部分半成品革進口關稅暫時下調2個百分點
繼上年藍濕牛革的進口關稅暫時下調1個百分點后,今年又對6個稅號的半成品革進口關稅暫時下調了2個百分點(見下表)。
四、繼續擴大特惠稅率的皮革產品范圍
上年我國對*不發達的部分非洲國家,柬埔寨、老撾、緬甸、孟加拉等東盟國家,以及也門共和國、阿富汗、馬爾代夫、瓦努阿圖共和國、薩摩亞獨立國等部分亞太國家的25個海關編碼的皮革產品進口關稅實施了特惠稅率,今年又增加了34個海關編碼的皮革產品。
五、繼續對山羊板皮實施20%的出口關稅
今年繼續對41039011和41039019兩個海關編碼的山羊板皮實施20%的出口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