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07-18 來源:互聯網
近日,歐洲安全聯盟在其官方網站上發文明確:防護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PPE)需滿足REACH法規等要求。
PPE合格評定程序
備注:本文適用于個人防護設備(PPE),例如防護口罩(FFP2或FFP3型),防護眼鏡和面罩,防護手套和衣服等。醫療設備(例如醫療或外科手術)的合格評定程序面具)是不同的,對于那些面具,您應該從相關的貿易協會或當局那里尋求信息。制造商還必須檢查同時適用于該產品的其他法規(例如,REACH始終適用)。
什么是REACH法規?
REACH是歐盟法規(EC) No.1907/2006《化學品的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的簡稱。該法規于2006年12月31日公布,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為了保證該法規的順利實施,歐盟專門成立了主管機構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于2008年6月1日正式運作。
REACH法規管控哪些產品?
投放歐盟市場的產品只要涉及法規規定的與化學品有關的義務,就需要符合REACH法規。所以REACH法規管控范圍非常廣,包含了如電子電氣產品、化工產品、汽車、玩具、家具、紡織產品等各種產品。REACH將產品分成物質、混合物和物品三種類型,對不同類型產品有不同要求。這種分類是如何定義的?
三種類型的產品定義如下:
“物質”是指自然狀態或由制造過程取得的化學元素或化合物,例如:鎘,硫酸銅等。包括任何需要保持其穩定性的添加劑和生產過程中引入的雜質,但不包括任何能被分離并不影響物質穩定性或物質組成的溶劑。“混合物”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物質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如油漆、合金、清洗劑等。“物品”是指一個產品在生產過程中被賦予了特定形狀、表面或設計,這些形狀、表面或設計比其化學組成更大程度上決定了它的功能。例如:電腦、手機、電機、齒輪、電源線插頭、包裝材料等。防護用品屬于物品。REACH對于有害物質的要求包括哪些?產品中SVHC候選物質的濃度未超過0.1%是否即可認為滿足REACH法規要求?REACH法規關于有害物質的要求主要涉及SVHC候選物質和附錄XVII限制物質兩個物質群,出口到歐盟的產品必須同時考慮這兩項要求。如果產品屬于“物品”范疇,某項SVHC候選物質>0.1%,產品可以在歐盟銷售,但需要履行告知義務。當SVHC候選物質>0.1%且出口量>1噸/年時,向歐盟化學品管理局進行通報后才可以銷售。限制物質在REACH法規附錄XVII中列出。物質、混合物或物品中含有附錄XVII中的受限制物質時,若不能符合其限值要求,將不能投放市場。因此,產品中SVHC候選物質的濃度未超過0.1%并不等同于滿足REACH法規要求,還需要評估產品中是否可能違反附錄XVII中的限制物質條款,在必要時通過測試判斷是否滿足附錄XVII要求。
應對建議:
REACH法規被稱為歐盟史上*嚴苛的法規之一,也比較復雜,斯坦德檢測提醒向歐盟出口個人防護用品的企業,應盡快完成以下工作:
1、學習REACH法規要求;
2、對成品進行測試;
3、向上游供應商調查REACH符合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4、持續關注REACH法規*新進展
百檢檢測擁有專業的實驗設備,專業的檢測技術人員,為客戶提供周到的口罩分析檢測服務,百檢檢測出具專業認證的口罩檢測報告。我司可開辟綠色通道提供【口罩、防護服、熔噴無紡布】快速檢測。詳情可點擊在線咨詢或撥打:400-101-7153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①本網注名來源于“互聯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或者來源機構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個月內與本網聯系,聯系郵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則視為默認百檢網有權進行轉載。
②本網注名來源于“百檢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百檢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轉載本網作品,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獲本網授權的作品,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百檢網"。違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③本網所載作品僅代表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百檢立場,用戶需作出獨立判斷,如有異議或投訴,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