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fb 時間:2022-11-18 來源:互聯網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70次常務會議精神,規范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以下簡稱攻關項目)的驗收工作,根據《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工作規則》(環科技函〔2017〕211號)、《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管理辦法》(環科技函〔2017〕231號)和《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經費管理辦法》(環科技函〔2018〕26號)等文件要求,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制定攻關項目驗收實施細則。
一、驗收原則
(一)強化應用原則。攻關項目堅持結果導向,以支撐服務大氣環境管理科學決策和治理精準施策為核心,促進科學研究與管理決策、治理方案的緊密結合,應注重項目研究成果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撐作用。
(二)分類驗收原則。根據研究任務特點、組織實施方式等進行分類驗收,采用不同的驗收方式,設置各有側重的驗收內容和驗收指標體系,保證驗收工作科學、客觀。
(三)公平公正原則。合理組建驗收專家組,制定科學的驗收指標體系和規范的工作流程,確保驗收工作公平公正。
二、驗收內容和形式
攻關項目驗收工作由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以攻關項目實施方案、課題和城市跟蹤研究任務書、課題預算申報書及預算批復文件等為依據。
(一)驗收內容
根據攻關項目組織特點,分為攻關項目課題驗收和城市駐點跟蹤研究驗收兩類,重點對課題和城市駐點跟蹤研究任務完成情況、國家環境管理支撐和地方環境治理科技支撐情況、經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評價。
課題驗收包括業務驗收和財務驗收。城市駐點跟蹤研究只對任務執行情況進行驗收,相關國撥經費納入課題1-7、2-9和3-4中進行驗收,地方配套經費按照地方要求執行。
(二)驗收形式
課題驗收采用會議形式驗收,城市駐點跟蹤研究采用會議驗收和地方政府滿意度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課題、城市駐點跟蹤研究負責人需按照要求提交驗收材料(見附件一和附件二),現場匯報并接受驗收專家組質詢。
三、驗收程序
(一)印發驗收通知
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制定驗收實施細則并印發驗收通知。
(二)組建驗收專家組
課題驗收專家組由業務專家組和財務專家組組成。其中,業務專家組人數為9-11人,由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以下簡稱攻關中心)主任、副主任、總體專家組、顧問組、專題負責人、第三方專家(占比不少于50%)共同組成。專題負責人應是相應專題的課題驗收專家組成員之一。財務專家組人數不少于3人。
城市駐點跟蹤研究驗收專家組人數為9-11人,由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攻關中心主任、副主任、總體專家組、顧問組及第三方專家(占比不少于50%)共同組成。可邀請1-2名所在?。ㄊ校┥鷳B環境廳(局)或駐點城市人民政府人員參加。
(三)召開驗收會議
驗收專家組通過查閱驗收材料、聽取研究成果匯報、現場質詢等,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并由組長簽字確認。
(四)驗收結果上報及公布
驗收意見和結論向攻關中心主任辦公會通報后,上報攻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攻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后向社會公布,同時抄送課題承擔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
(五)驗收材料歸檔
通過驗收的課題和城市跟蹤研究工作組,其負責人依據驗收專家組意見完善并提交驗收材料(研究報告、研究報告-簡版、成果材料匯編、成果應用材料匯編、驗收意見書、財務驗收報告、財務審計報告、財務驗收意見)至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管理系統(httpwww.napc.com.cnhuankehuankedeclareindex.jsp), 下載水印版本打印4套,加蓋承擔單位公章報送至攻關中心和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各單位按照要求做好驗收材料的歸檔整理。
四、課題驗收
課題驗收包括三部分(考核指標及分值設置詳見附件三),各部分實行百分制,具體解釋如下:
(一)研究任務和指標完成情況
業務專家組現場對課題研究任務完成情況(A)、課題考核指標完成情況(B)、研究成果創新性、性與實用性(C)、數據與成果共享情況(D)、對專題研究和項目標志性成果的支撐情況(E)等五方面進行評分。該部分得分占課題驗收總得分的50%。其中:
(A)課題研究任務完成情況(30分)—對照任務書,評估課題主要研究目標、內容和任務完成及課題研究報告編制情況。
(B)課題考核指標完成情況(25分)—對照任務書,評估考核指標質量完成情況。
(C)研究成果創新性、性與實用性(25分)—評估課題研究成果的創新性、性與實用性水平。
(D)數據共享情況(10分)—評估課題產出的數據對本專題及攻關項目的支撐與共享情況,數據質量保證情況等。
(E)對專題研究和項目標志性成果的支撐情況(10分)—對照課題提供的驗收材料,評估課題對專題研究及項目標志性成果的支撐情況。
(二)研究成果應用情況
業務專家組現場對課題的成果轉化應用情況(F)、科普宣傳情況(G)、大氣環境管理支撐情況(H)進行評分。該部分得分占課題驗收總得分的20%。其中:
(F)成果轉化應用情況(30分)—評估課題產出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技術指南、解決方案、政策建議等轉化應用成效。
(G)科普宣傳情況(30分)—評估課題成果宣傳、成果展示、科學普及和對社會出現的焦點、熱點問題的回應情況。
(H)大氣環境管理支撐情況(40分)—評估課題對生態環境部相關業務司局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和相關業務的支撐情況。
注:研究成果應用情況在驗收會議之前應由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和攻關中心進行核實。
(三)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財務專家對財務情況進行現場驗收,重點對財務管理規范性(I)、專項經費撥付及使用(J)、預算執行與調整(K)、會計核算和財務支出(L)、經費結余的金額及形成原因(M)、固定資產管理(N)等進行評分。在此基礎上確定課題專項資金結余,并填寫財務驗收專家個人評分表。財務專家組集體討論形成課題財務驗收意見。同時,填寫審計報告質量評價表。該部分得分占課題驗收總得分的30%。其中:
(I)財務管理規范性(10分)—評估課題經費是否單獨核算、??顚S?。
(J)專項經費撥付及使用(20分)—評估課題經費支出是否超出規定范圍、是否按照規定外撥、是否合理合規。
(K)預算執行與調整(25分)—評估課題是否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預算調整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設備購置是否在計劃內,計劃外的添置理由是否充分。
(L)會計核算和財務支出(25分)—評估課題經費會計核算是否規范、準確、真實,財務支出是否按照經費預算執行、是否超出范圍和標準、是否和課題內容相關。
(M)經費結余的金額及形成原因(10分)—評估課題經費結余情況和經費結余的原因。
(N)固定資產管理(10分)—評估課題固定資產管理、使用是否符合經費管理辦法。
研究任務和指標完成情況得分(Ta)和研究成果應用情況(Tb)取去掉高分和低分后的平均分,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得分(Tc)取平均分。
綜合評分= Ta×50%+Tb×20% + Tc×30%。
五、城市駐點跟蹤研究驗收
城市駐點跟蹤研究驗收包括兩部分(考核指標及分值設置詳見附件四),各部分實行百分制,具體解釋如下:
(一)城市駐點跟蹤研究完成情況
專家組對城市跟蹤研究任務完成情況(A)、考核指標完成情況(B)、成果轉化應用情況(C)、數據與成果共享情況(D)、科普宣傳情況(E)、專報報送情況(F)、對當地人才培養及能力建設情況(G)進行評分,該部分得分占城市駐點跟蹤研究驗收總得分60%。其中:
(A)城市駐點跟蹤研究任務完成情況(25分)—對照任務書,評估城市駐點跟蹤研究中源清單、源解析、重污染天氣應對、大氣綜合解決方案研究等完成情況。
(B)考核指標完成情況(25分)—對照任務書,評估考核指標質量完成情況。
(C)成果轉化應用情況(15分)—根據城市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提交的驗收材料,評估成果在地方相關規劃、方案、指導意見等文件制定與實施情況及對行業企業污染治理的支撐情況。
(D)數據與成果共享情況(10分)—評估城市駐點跟蹤研究產出的數據和成果的共享程度。
(E)科普宣傳情況(10分)—評估各城市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成果宣傳、成果展示、科學普及和對社會出現的焦點、熱點問題的回應情況。
(F)專報報送情況(10分)—按照提交的材料,評估信息專報和工作專報的報送情況。
(G)對當地人才培養及能力建設情況(5分)—評估跟蹤研究工作組對當地科技人員的培養、培訓和指導情況。
(二)地方政府滿意度調查
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向地方政府發函,征求地方政府滿意度,評價跟蹤研究工作組支撐地方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H)、駐點人員到位和現場投入時間情況(I)、帶動地方科技人員成長和能力建設情況(J)等進行評分,該部分得分占城市駐點跟蹤研究驗收總得分40%。其中:
(H)支撐地方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60分)—評估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對當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科技支撐情況。
(I)駐點人員到位和現場投入時間情況(30分)—評估駐點人員日常駐點和采樣現場投入工作時間及重污染期間業務骨干到位情況,組織研討會議情況。
(J)帶動地方科技人員成長和能力建設情況(10分)—評估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對當地科技人員的培養、培訓和指導情況。
城市駐點跟蹤研究完成情況得分(Ta)取去掉高分和低分后的平均分。
綜合評分=Ta×60% +(H+ I + J)×40%。
六、財務審計與結余資金管理
(一)財務審計
財務驗收是課題驗收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審計是財務驗收的重要依據。財務審計由課題承擔單位自行委托一家具有科技經費財務審計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獨立財務審計報告,并簽字蓋章。會計師事務所可從《科技部資源配置與管理司關于“十三五”期間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資金審計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httpwww.most.gov.cntztg201606t20160628_126160.htm)中選取。課題承擔單位應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審計協議,審計費用從課題資金中列支,應在公開透明、經濟合理的原則下雙方協商確定。課題經費執行截止時間為2020年3月31日。
(二)結余資金管理
為進一步促進課題成果的總結凝練與轉化應用,各課題可實事求是,預留一部分資金作為后續支出。
結余資金是指課題總經費扣除財務驗收專家認定的實際支出、應付未付和后續支出后結余的資金。結余資金按照《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經費管理辦法》(環科技函〔2018〕26號)統一上交。請課題承擔單位在收到驗收結論后2個月內,及時組織回收相關參加單位的結余資金,匯總退回至指定賬戶(開戶名稱: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開戶銀行:交通銀行亞運村支行;銀行賬號:110060210010149012054;匯款用途:請注明攻關項目××課題結余經費)。
七、驗收結論
(一)課題和城市駐點跟蹤研究驗收根據綜合評分分為通過驗收和不通過驗收。其中,綜合評分80分以上(含80分)為通過驗收,80分以下為不通過驗收。通過驗收且綜合得分排名前30%的課題為優秀。不通過驗收的課題為不合格,不合格率原則不超過10%。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律按不合格處理:
一是任務書中規定的主體任務完成度不足85%的;
二是拒不配合驗收工作,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提交驗收材料,提交報告及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齊全的;
三是提供的文件、資料、數據存在弄虛作假、抄襲等情況,課題牽頭承擔單位、其他參加單位或個人在課題執行過程中存在嚴重失信行為并造成重大影響的;
四是課題成果與其他項目在知識產權上存在較大爭議或尚未解決的;
五是編報虛假預算、套取國家財政資金,未對專項資金進行單獨核算,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違反規定轉撥、轉移專項資金,未按規定執行和調劑預算,虛假承諾、單位自籌資金不到位,資金管理使用存在違規問題拒不整改,其他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
驗收相關材料清單及格式見附件。
附件一:課題和城市駐點跟蹤研究業務驗收材料。各部分材料的編制格式詳見附件1-1至1-4。
附件二:課題財務驗收材料清單。各部分材料的編制格式詳見附件2-1至2-4。
附件三:課題驗收意見、財務驗收意見以及驗收專家個人評分表及格式等詳見附件3-1至3-6。
附件四:城市駐點跟蹤研究驗收意見、城市駐點跟蹤研究驗收專家個人評分表及地方政府滿意度調查表及格式等詳見附件4-1至4-3。
附件一
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業務驗收材料清單及格式
1.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課題研究報告(附件1-1)
2.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課題研究報告(簡版)(附件1-2)
3.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城市駐點跟蹤研究報告(附件1-1)
4.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城市駐點跟蹤研究報告(簡版)(附件1-2)
5.成果材料匯編(附件1-3)
6.成果應用材料匯編(附件1-4)
注:材料匯編各部分請加彩頁隔開,材料標題請使用宋體小三號字;正文請使用仿宋小四號字。其他格式不作要求,以整潔美觀為準。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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