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fb 時間:2022-11-29 來源:互聯網
1 項目背景
1.1 任務來源
2018年,生態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下達環保標準《核事故應急監測技術規范》編制任務,項目編號為2018-56。
本標準的承擔單位為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1.2 工作過程
為實施編制工作,我單位成立了標準編制組,負責人為楊斌研究員,參加人員有李錦、韓福眷等;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清華大學、安徽省輻射環境監督站、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蘇州熱工研究院和黑龍江輻射環境監督管理站等單位作為標準編制協作單位。
2018年3月,召開項目啟動會,討論標準編制的基本技術路線和擬解決關鍵技術問題。
2018年5月,組織召開標準編制開題論證會,論證委員會通過該標準的開題報告,認為開題報告內容全面、條理清晰,技術路線可行,內容、進度安排合理。
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項目編制組通過文獻調研、專家咨詢、集中編寫,全面開展標準編制工作,形成征求意見稿初稿。
2019年3月8日,組織召開該標準征求意見初稿專家咨詢會,會議認為標準征求意見初稿內容全面、結構合理,經進一步完善后可作為下一步工作的基礎。
2019年3月15日,組織召開標準征求意見稿技術審查會,審查委員會通過該標準征求意見稿的技術審查;認為該標準征求意見稿材料齊全、內容完整;標準編制單位對方法標準及文獻進行了充分調研;標準定位準確,技術路線合理可行,標準內容具有可操作性。
2019年3月至今,根據標準征求意見稿技術審查會意見,修改完善形成本征求意見稿上報稿。
2 標準制修訂必要性分析
2.1 填補相關領域空白
我國目前沒有核事故應急監測的技術規范,急需明確應急監測范圍、監測內容、監測方法等技術原則,保證應急監測準備及響應的有效性。
2.2 接軌國際相關領域新標準
給應急監測提供了大量經驗,有必要通過制定應急監測規范,與國際同步,充分反應這些經驗。日本在福島事故后,根據應急響應的實際經驗,系統分析了存在的問題,從應急監測策略到監測技術,大幅度修改核事故應急監測指南。IAEA在總結了包括福島核事故等歷史上核電廠嚴重事故的環境影響及應急響應經驗反饋的基礎上,先后發布《輕水堆嚴重狀況下的公眾防護應急行動》、《核或輻射應急準備與響應》,《反應堆事故操作干預水平及其推導方法》等技術文件,對應急準備和響應、應急監測等提出了要求和指導建議。
2.3 進一步規范應急監測相關儀器設備使用
福島事故后,我國輻射環境監測能力提升很快,核動力廠周圍全面建設了監督性監測系統,全國城市輻射環境自動站已建成100多個,并即將形成300多個站點的全國監測網,移動實驗室、就地高純鍺譜儀、投放式自動站、車載巡測系統、有人機及無人機航測系統、應急監測指揮平臺等一批新裝備投入使用,有必要通過制定應急監測術規范,明確這些新裝備的應用原則,體現應急監測技術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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