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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標簽實施狀況是什么樣?下面我們就來介紹一下具體情況:
GHS標簽危險貨物運輸已實施。國家運輸:危險貨物安全管理法(DGSMA),其中涉及危險貨物的分類和標簽,并以“聯合國規章范本”第15修訂版為基礎。關于GHS標簽危險貨物的國際運輸,見通過國際法律文書,建議,守則和準則實施。
其他行業GHS標簽:工作場所實現
1)工業安全與健康法案(ISHA),根據2006年12月的GHS標簽(通告No.2006-36)修訂于2009年10月(通告No.2009-68)(分類和標簽以及GHS-SDS)。
2)毒性化學品控制法案(TCCA),根據GHS標簽于2008年7月修訂(有毒化學品分類和標簽)。
3)標準KSM 1069:2006(基于GHS標簽的化學品標簽)
GHS標簽過渡期:
ISHA下化學品分類的截止日期:2010年6月30日物質分類和2013年6月30日混合物; (分類和標簽以及GHS-SDS)。在過渡期間,用戶可以選擇使用基于GHS標簽的經修訂的ISHA(2009-68號通知),或繼續使用之前的通知(ISHA,第1997-27號通知)。
未采用以下GHS標簽危險類別:
1)易燃液體:4類;
2)急性毒性:第5類;
3)皮膚腐蝕/刺激:子類別1A,1B,1C和類別3(即:僅采用類別1和2);
4)嚴重眼損傷/眼刺激:2B類(僅采用1類和2A類);
水生毒性:急性2和3。
根據修訂的TCCA對現有化學品進行GHS標簽分類的截止日期:2011年6月30日物質和2013年6月30日混合物。自2008年7月1日起,修訂后的TCCA中新物質的分類和標簽是強制性的。
附加信息:
1)2003-2004:分析GHS標簽實施影響的研究項目;
成立一個部際委員會,以協調現有立法與全球統一制度的協調進程;
2)2005-2006:以韓語出版**版GHS標簽;
修訂“工業安全與衛生法”;
修訂勞動部關于“化學物質和材料安全數據表MSDS的分類和標簽標準”的公告;
出版標準KSM 1069:2006(基于GHS的化學品標簽);
3)2007年:推出2500種化學品的GHS標簽分類和標簽項目;
以韓文出版GHS標簽**修訂版;
根據GHS標簽修訂“有毒化學品控制法”;
在北京舉行的三方環境部長會議(TEMM)第八屆會議上,中國,日本和韓國環境部長就建立化學品管理三方政策對話達成一致,其中包括定期召開工作組會議。全球統一制度專家。
三方政策對話**次會議(東京)。
4)2008年:根據全球統一制度第二修訂版修訂了勞動部關于“化學物質和材料安全數據表的分類和標簽標準”的公告(2008-01號通知);
根據ISHA(第2008-29號通知)延長物質重新分類(至2010年6月30日)和混合物(至2013年6月30日)的過渡期,用于分類和標簽以及GHS標簽-SDS。
發布根據全球統一制度分類和標記的3410種物質清單(僅供參考;不是強制性的分類);
根據GHS標簽(僅限韓語)和標簽(英語和韓語)創建SDS的編輯工具;
啟動混合物的GHS標簽分類和標簽項目;
三方政策對話第二次會議(首爾);
根據全球統一制度修訂“危險貨物安全管理法”;
5)2009年:在www.kosha.or.kr上發布11377種物質的分類和標簽結果以及SDS(根據GHS標簽)(僅供參考;不是強制性的分類)(僅限會員);
為混合物提供SDS編輯程序;
為物質和混合物提供GHS分類和標簽計劃;
能力建設活動:關于分類和標簽以及SDS編制的強化課程;
6)2010年及以后:從2010年7月1日起開始在物質和健康服務領域全面實施全球統一制度;
發布分類有毒物質的標簽結果(根據GHS)為混合物提供SDS編輯程序;提供物質和混合物的GHS分類和標簽計劃;在工作場所評估GHS實施狀態(物質處理)(MOL和KOSHA) ;國家化學品信息系統(N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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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機構提醒產品出口往韓國的客戶關注GHS標簽的*新更新和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