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的產品范圍:
1) 光源
2)獨立控制裝置
3) 包含產品 (Containing product)里面的光源或獨立控制裝置
不適用的產品范圍:
1) 爆炸性環境中
2)應急用途;
3)放射性和核醫學裝置
4)軍事或民防設施
5)機動車輛
6)非道路移動機械
7)相關指令中規定的可互換設備上
8)民用航空
9)鐵路車輛照明領域
10)航海設備用
11)醫療設備
12)功率P≤13W的雙端熒光燈T5管
13) 電子顯示器(如:電視機、電腦顯示器、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手機、電子閱讀器、游戲機…)
14)電池供電/太陽能供電的產品
15)應用于光譜和光度學的光源
16)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輛上用
新ErP法規EU 2019/2020相對于舊版的主要差異:
1)能效要求改為Ponmax;
2)增加獨立控制裝置效率要求;
3)增加網絡控制裝置網絡待機的功耗要求;
4)增加頻閃、相移因素測試
5)刪除部分測試:開關循環、上升時間、啟動時間、預熱時間…
6)測試樣品數量: 光源10個,驅動器3個;
7)耐久測試3600小時,與舊法規6000h相比,測試時間大幅減少。
新能效標簽EU 2019/2015相對于舊版的主要差異:
1)能效等級的計算從EEI指數改為ηTM (lm/W) ;
2)能效等級的劃分為從Class A到Class G;
3)標簽可以有大小尺寸,黑白彩色可選擇,包含二維碼;
4)除在包裝、產品資料和網站上顯示相關信息外,還需要將相關信息上傳EPREL數據庫,即注冊
認證流程:
1.客戶準備樣品和資料,百檢網立案;
2.測試評估,資料審核;
3.測試、資料審核合格,出具合格報告;
4.準備資料,能效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