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3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GB 24427-2021《鋅負*原電池汞鎘鉛含量的限制要求》,取代GB 24427-2009《堿性及非堿性鋅-二氧化錳電池中汞、鎘、鉛含量的限制要求》和GB 24428-2009《鋅-氧化銀、鋅-空氣、鋅-二氧化錳扣式電池中汞含量的限制要求》。
GB 24427-2021規定了已標準化的鋅-二氧化錳電池、鋅-氧化銀電池、鋅-空氣電池中汞、鎘和鉛含量的限制要求、檢測方法及符合性判定要求。適用于這幾類電池及由多個電池組合而成的電池生產、檢測和驗收。
該強制性標準將于2021年11月1日生效。
各類型電池汞鎘鉛限值要求如下:
電池類型 | 汞含量(μg/g) | 鎘含量(μg/g) | 鉛含量(μg/g) | 型號 |
鋅-氧化銀扣式電池 | ≤5 | ≤40 | ≤200 | SR41、SR42、SR43、SR44、SR48、SR54、SR55、SR57、SR58、SR59、SR60、SR62、SR63、SR64、SR65、SR66、SR67、SR68、SR69(老型號) |
鋅-氧化銀扣式電池 | ≤5 | ≤40 | ≤200 | SR516、SR521、SR527、SR614、SR616、SR621、SR626、SR712、SR714、SR716、SR721、SR726、SR731、SR736、SR754、SR916 |
堿性鋅-空氣扣式電池 | ≤5 | ≤40 | ≤500 | PR70、PR41、PR48、PR44 |
堿性鋅-二氧化錳扣式電池 | ≤5 | ≤20 | ≤40 | LR41、LR43、LR44、LR55、LR54、LR9、4LR44 |
非堿性鋅-二氧化錳電池 | ≤1 | ≤100 | ≤1000 | R1、R03、R6P、R6S、R14P、R14S、R20P、R20S、R12P、3R12S、4R25X、4R25Y、4R25-2、6F22 |
堿性鋅-二氧化錳電池 | ≤1 | ≤10 | ≤40 | LR8D425、LR1、LR03、LR6、LR14、LR20、3LR12、4LR61、4LR25X、4LR25-2、6LR61、6LP3146 |
GB 24427-2021汞鎘鉛含量的測試方法為GB/T 20155。符合性判定需平行檢測2只同批次的電池,當電池質量小于1g時,檢測樣需由數只電池組成。標識按照GB/T8897.1中標志要求,有害物質標識見下表:
汞含量標識 | 鎘含量標識 | 鉛含量標識 | 多組分有害物質標識 |
扣式電池的汞含量不大于5μg/g、其他電池的汞含量不大于1μg/g時,可標明“無汞電池”。 | 電池的鎘含量不大于20μg/g時,可標明“無鎘電池”。 | 電池的鉛含量不大于40μg/g時,可標明“無鉛電池”。 | 同時滿足左邊幾項有害物質要求時,可標明“無汞無鎘電池”或“無汞無鉛電池”或“無汞無鎘無鉛電池"。 |
百檢網提醒:GB 24427-2021為強制性標準,電池在電子產品中應用廣泛,企業應及時關注*新法規動態,確保產品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