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酒產品質量參次不齊問題,正因為推行新的標準而有望改變。 ?
在 中國 酒業協會釀造料酒分會舉行的實施新聞發布會上,中國酒業協會釀造料酒分會常務副理事長、技術委員會主任毛健稱,現行的調味料酒標準(SB T10416-2007是2007年開始實施的行業標準,標準中對料酒的界定十分寬泛,僅以食用酒精、食用鹽、味精、焦糖色就能完成配置料酒的*低門檻要求,導致消費者對料酒認知度下降,且市場上大量存在劣質平價及酒精勾兌而成的合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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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健提到,大量低端料酒的配料表中盡管標注有“黃酒”,但實際上多用食用酒精勾兌而成。如有些酒企用黃酒原料加上食用酒精配制成調味料酒,冒充高端純糧釀造在市場上流通;還有些企業直接用食用酒精配制生產,且每袋350ml的批發價僅需0.3元,比 礦泉水零售價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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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內消費的不斷升級,消費者對調味品的需求也在不斷提升,料酒類產品正從 廚房邊緣化的位置,逐步走向除食用油、醬油、醋、雞精之后的“第五大必需”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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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估算,料酒作為調味品的一種,銷售額在2008~2017年保持20%以上的復合增長率。目前國內料酒市場靜態規模約70億-80億元,未來有望達到4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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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相關數據顯示,我國調味品市場的需求量在每年1500萬噸左右,其中料酒、黃酒的需求量是500萬噸,占調味品市場1/3份額。但在巨大需求的背后,存在料酒行業標準模糊,配制料酒充斥市場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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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規范釀造料酒市場,今年3月1日《 谷物料酒釀造》團體標準的正式發布,成為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4月1日,由中國酒業協會發布、中國酒業協會釀造料酒分會負責起草出臺的谷物釀造料酒團體標準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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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本次在全國推行實施的料酒“新標”,更強調以谷物作為主要原料,經加曲、酵母等糖化發酵劑釀制而成的釀造酒為基酒,添加食用鹽,制成的供烹飪用的液體調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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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酒業協會釀造料酒分會技術委員會副主任、江南大學副教授劉雙平稱,此前,料酒行業標準的模糊,給消費者區分釀造料酒和配制料酒帶來困惑,不利于經營者追求生產高品質料酒產品。如今規范料酒市場,將有利于提高消費者對谷物釀造料酒的認知度,從而保護優質企業,促進生產企業提升料酒品質,促進配制料酒生產企業轉型生產谷物釀造料酒,使得行業競爭由價格競爭轉向品質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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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國內料酒行業正處于搶占市場階段,全國約有1000多家料酒企業,以中小型區域性企業為主。另外,國內料酒市場已經形成的主流產品陣營,如老恒和、王致和、老才臣、恒順等已成為行業中的主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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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谷物釀造料酒團體標準發布,勢必會促進配置料酒生產企業轉型生產谷物釀造料酒;促使行業競爭由價格競爭轉向品質競爭。”湖州老恒和釀造有限公司董事長陳衛忠說,此時企業需要做的是,提升料酒的品質和生產技術,培養消費者的消費習慣,擴大零售渠道,在技術手段上提升料酒的去腥、增香、提鮮等功能,挖掘消費者真正的需求,才有可能提升消費者對的產品信心和購買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