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要求生產商家賠償商品及醫療費損失99元、精神損失費2000元,并支付賠償金1500元。 ?
經過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與杭州市消保委共同調解,*終消費者和商家達成一致意見,由商家當場支付消費者商品和醫療損失99元以及賠償金1000元,消費者當場自愿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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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去年通過訴調對接成功解決的消費糾紛景點案例之一。昨天,杭州市消保委、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共同發布了2018年度消費維權經典案例及消費糾紛訴調對接的運行情況。據介紹,這是省內首次由消保委和法院共同發布的消費糾紛經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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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市消保委共受理各類消費投訴1378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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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消費者謝先生參加了某旅行社組織的“柬埔寨吳哥6日游”。在吳哥旅游時,地陪導游帶旅游者去某購物店購物,并聲稱該購物店專門出售當地獨有“貨真價實”的紅寶石。到了購物店后,地陪導游又再三強調紅寶石的“稀缺”與“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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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先生在看了一系列“鑒定”文件之后,購買了兩套紅寶石套件,共花費人民幣10萬元。當時購物店表示此為天然紅寶石并配鑲鉆石。回國后,謝先生將買回的這些紅寶石送至浙江省黃金珠寶飾品主梁檢驗中心進行檢測。經檢測,“紅寶石”是贗品,配鑲的也是氧化鋯。于是,他將此事投訴至杭州市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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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杭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員介紹:“我們在了解事實情況后認為,謝先生是在旅行社指定的購物場所購物,旅行社有義務保障產品的合格性。旅行社在對商品進行宣傳時,對商品的質量描述與實際不符,旅行社應承擔相應責任。經過調解,旅行社做退貨處理,并先行賠付謝先生10萬元,對此謝先生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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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昨天公布的典型案例之一。據介紹,去年,杭州市消保委投訴受理消費糾紛案件13784件,涉及互聯網、房地產、汽車等多項消費領域,其中,商品類投訴10502件,占比76.2%;服務類投訴3282件,占比23.8%。共挽回消費者經濟損失3.1億。截至目前,調解訴調對接案件共36起,消保委依法為消費者和經營者申請司法確認16起,使消保委的消費調解有了法律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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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類官司可先到消保委調解
時間成本、經濟成本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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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杭州市消保委與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建立了《消費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的若干意見》,并在此基礎上,與屬地上城區人民法院通力合作。去年7月,杭州市消保委與上城區法院正式建立消費糾紛訴調對接機制,簽署《合作框架協議》,旨在為消費者、經營者提供訴前、訴中調解、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申請執行等全方位功能服務,并開通互聯網司法確認綠色通道。現在這個機制正在持續發揮作用,為杭州的消費者化解糾紛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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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2018年度,上城區法院共委托市消保委調解消費糾紛案件36件,除7件正在調解外,調解成功19件,調解成功率達65.52%。另外,法院對3件市消保委調解成功的消費糾紛案件進行了司法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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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消保委工作有三種調解模式,**種是傳統調解,即消費者來消保委投訴,消保委可以作為第三方進行調解;第二種是人民調解,去年建立了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第三種是訴調對接,經過消費者和經營者同意,法院可以委托消保委進行訴前和訴中的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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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訴調對接”分為訴前調解(立案前和訴中(立案后調解,是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的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法院在立案前或者立案后委托消保委協助進行調解,在短時間內,全面、有效地解決消費者的消費糾紛。“訴調對接”可以提升消保委在消費糾紛調處中的作用和效力,大幅節省了消費者維權的成本和時間,也節省和優化了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