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兩款商品在各大超市均被一同陳列
圖為:丹麥藍罐曲奇
圖為:皇冠丹麥曲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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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過年了,給家里選購 年貨時,濃香可口的丹麥曲奇是不二選擇。但是,對于市面上到底哪些真的是丹麥生產的,我們真不知道從何判斷。”近日,記者接到武漢市民劉小姐的來電,稱市面上有兩款 包裝和產品都*度相似的丹麥曲奇,不仔細分辨,根本看不出區別。而這兩款曲奇一款打著“原裝 進口”字樣,一款則標注產地丹麥,兩家公司還打過官司,希望楚天都市報記者幫忙了解清楚,究竟哪款曲奇才是原裝丹麥產?記者近日對此展開了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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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款產品高度相似 貼身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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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網上搜索發現,關于這兩款餅干的爭議,多年來幾乎沒有停止。爭議話題主要集中在皇冠丹麥曲奇究竟是不是原產丹麥曲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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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上午,記者來到武昌徐東沃爾瑪超市,剛進入賣場,就看到一位男士推車內放著幾盒藍色紙盒裝丹麥曲奇餅干。他告訴記者,丹麥曲奇家里孩子老人都愛吃,平時也會囤點,快過年了,這次一次性買了六大盒,“不知道是不是產自丹麥,包裝上寫著丹麥曲奇,應該是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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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隨后來到進口食品區,一眼就看見了擺滿7層貨架的丹麥曲奇,仔細一看,原來是兩款產品擺在一起賣。這兩款曲奇都是藍色的包裝,配上紅色的英文字母品牌,中間則是黃色的曲奇餅干圖案,兩款產品的外包裝顏色和圖畫都十分相似。記者拿起兩盒產品對比細看,看到名為DANISA皇冠丹麥曲奇的包裝盒左上角貼有“原裝進口”的金色標簽,十分顯眼,右上角則寫有漢字:皇冠丹麥曲奇,并配有皇冠圖案,同時,外觀設計上含有大量強調丹麥血統的元素,看起來非常高檔。不過在包裝盒背面,記者發現,該產品“營養成分表”下方的標簽上標注著,該曲奇的原產國為印度尼西亞,并非丹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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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款名為Kjeldsens的丹麥藍罐曲奇包裝盒上也有皇冠標識,寫有丹麥皇室御用,左下角則標有原產國丹麥和丹麥國旗的圖案。包裝盒背面的產品原產地標注為:丹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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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記者來到徐東大街的麥德龍超市,同樣,丹麥藍罐曲奇和皇冠丹麥曲奇也被一同陳列在展示架上,不少市民正在挑選,記者還走訪了位于群星城內的進口超市BHG,發現這兩款曲奇產品形影不離,都是被同步展示在一列貨架上,因為外形和造型上的高度接近,很容易被誤認為是同一款產品。從包裝上看,丹麥藍罐曲奇和皇冠丹麥曲奇看上去都在營造一種貴氣,而他們的關鍵區別則在產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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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大多霧里看花 價格存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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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沃爾瑪超市,記者在觀察兩款曲奇時,遇到市民吳先生提醒,“別買錯了,記得要拿丹麥藍罐曲奇,那個才是丹麥原產的!”記者詢問如何區別時,該男子笑稱,“看價格撒!一分錢一分貨,藍罐貴都貴些,肯定才是原產的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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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BHG超市,記者正巧遇到一位皇冠丹麥曲奇的促銷員正在巡店,記者向其詢問哪種是丹麥原產的藍罐曲奇,她拿起皇冠丹麥曲奇告訴記者,“這就是藍罐!丹麥原產的!”記者翻過產品背后的原產地問,這款怎么是印尼產?她笑著說:“包裝上寫了,原裝進口,皇冠丹麥曲奇!你說藍罐,這不就是藍色的盒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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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訪過的幾家大型超市內,記者見到不少人都選擇了丹麥曲奇作為年貨,但是卻*少有市民留意到兩者的產地標注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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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沃爾瑪超市,記者看到,皇冠丹麥曲奇90克售價為9.9元,有腰果、原味、葡萄干口味。而丹麥藍罐曲奇90克則售價11.5元。皇冠丹麥曲奇163克的售價為16.9元,而丹麥藍罐曲奇125克就賣17.5元。賣的*好的皇冠丹麥曲奇是368克的型號,兩盒僅售50,該款單價只能買到3條裝共270克的丹麥藍罐曲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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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在價格上,皇冠丹麥曲奇的定價的確更加討喜。多家超市的售貨員均稱,皇冠丹麥曲奇餅干的銷量非常好,購買的人很多,經常賣斷貨,尤其是節假日期間的禮品套餐,很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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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款產品的口味上,市民們的態度則各不相同,有市民稱皇冠丹麥曲奇的口味更清新,也有市民在采訪中表示丹麥藍罐曲奇感覺材質更實在一些,口感更濃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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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品牌各執一詞互掐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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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梳理發現,丹麥藍罐曲奇曾將皇冠曲奇經銷商尤益嘉公司、銷售方當代商城石景山分公司告到法院,認為丹麥皇冠曲奇產品正面圖案與丹麥藍罐曲奇產品正面包裝、裝潢近似。同時,皇冠曲奇對其產地、質量、制作成分進行虛假宣傳,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去年一月,北京石景山法院一審審結了該起糾紛案件,認定皇冠曲奇產地虛假宣傳,丹麥奇新藍罐公司一審勝訴,判決獲賠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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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并不是兩大品牌**次正面交戰,記者查到,皇冠曲奇在2014年和2015年分別被起訴過一次。丹麥藍罐曲奇反復維權,起訴理由和訴求都一模一樣。而此前,皇冠丹麥曲奇曾因其虛假宣傳連接遭到質疑。2014年3月15日,《南京晨報》曾報道皇冠丹麥曲奇價格高于同類、登陸中國2年才在丹麥注冊公司等問題;2015年3月27日,更是曝出了皇冠曲奇傍“丹麥皇室”**,實則產地為印尼的消息。《法制晚報》記者前往丹麥現場探訪后報道稱,當地人并沒聽過該品牌,直指該品牌為“山寨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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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一系列質疑焦點,“DANISA皇冠丹麥曲奇”在中國的總經銷商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貿有限公司曾發表申明,該公司的“DANISA”商標早在1994年經國家商標局注冊成為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注冊商標,已獲得合法的知識產權。該產品系丹麥配方、產地在印度尼西亞,產地在外包裝上已注明,并稱媒體報道的“復制抄襲”“涉嫌誤導”等說法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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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來,記者多次聯系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貿有限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在電話中表示,皇冠丹麥曲奇有兩個產地,分別是印尼和丹麥,但丹麥工廠具體的地址及進一步的細節問題,該公司并未透露,并多次掛斷記者電話,拒絕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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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典恒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小債介紹,根據案件披露的信息可知,北京石景山法院查明事實認為,皇冠丹麥曲奇的“產地”或“原產國或地區”均在印尼,皇冠丹麥曲奇在報紙、網站等廣告宣傳中稱原產地為丹麥存在虛假成分,包括其廣告中還配以丹麥皇室,丹麥皇室御用等宣傳語,對皇冠丹麥曲奇產品質量存在虛假成分,構成讓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法院判決皇冠丹麥曲奇賠償丹麥藍罐曲奇經濟損失200萬元,針對丹麥藍罐曲奇主張的1000萬元經濟損失有一定的差距,這中間可能有法院酌情判定的結果。目前被告一方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