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烤老店,為了不錯過這個機會,動起了歪心思。 ?
2018年2月,為了通過第三方外賣平臺的資格 審核,燒烤店老板盧錦民(化名從網上下載了其他商家的《 食品經營許可證》,照貓畫虎,通過PS“改頭換面”,將其搖身變成了自己的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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僥幸心理從來不會奏效,不到兩個月,盧錦民的“小心思”在一次巡查中被發現,隨后其因涉嫌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檢察機關起訴。*終,其被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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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燒烤老店想做外賣 老板在線P出“食品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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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起,盧錦民經營的燒烤店就在都江堰市開張迎客,是廣大食客心中的燒烤招牌之一。作為一家餐飲店,盧錦民為這家燒烤店依法辦理了營業執照和食品小經營店(餐飲服務備案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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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實體店發展得還算不錯,為了進一步吸引客源,招徠生意,老板盧錦民決定在第三方外賣平臺上進行注冊,用來經營外賣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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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正式生效。按照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這就意味著所有外賣店家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才能繼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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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為符合美團網站“上傳《食品經營許可證》才能在網站上經營外賣業務”的要求,不錯過旺季,心存僥幸心理的盧錦民從網上下載了其他商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利用修圖軟件將其修改成了屬于自家燒烤店的“新證”。上傳到美團網站后,這張P出來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通過了平臺審核,盧錦民開始從事網上燒烤外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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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 被判處拘役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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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僥幸心理的泡泡終會被現實戳破。2018年4月11日,在都江堰市幸福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的一次巡查中,盧錦民變造《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行為被發現了。2018年4月18日,在接到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后,盧錦民到案,如實供述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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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3日,都江堰市人民檢察院以都檢公訴刑訴(2018625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盧錦民犯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向都江堰法院提起公訴。法院認為,盧錦民利用修圖軟件對其在網上下載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變造并上傳至網絡平臺,其行為構成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依法應予處罰。*終,盧錦民因犯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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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在美團app上查詢后發現,案涉燒烤店在其營業許可資質一欄已經進行了更新,在食品安全檔案中出示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為其于2018年4月28日取得。通過與該店的日常監督管理機構核實,這家燒烤店已經在巡查后進行了整改,現在公示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是通過正規途徑申請后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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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幸福街道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表示,擁有營業執照是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前置,只要商家擁有實體店面,取得了營業執照等相關合法合規的證件,就可以通過正規途徑遞交申請,并不會收取額外的辦證費用。只要符合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要件,一般會在一個月之內辦理完畢。希望廣大商家,不要為了貪圖一時省事而觸犯法律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