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發現豬場用泔水喂豬,一律實行無害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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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記者從安徽省重大 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了解到,為有效防范 生豬 疫情防控漏洞,安徽省在省際各道口建立防控卡點嚴打跨省偷運生豬;嚴禁從省外調入生豬及其產品,限制市與市之間生豬調運;全面禁止泔水經營、調運和飼喂行為,發現 養豬場使用泔水喂豬的,一律實行無害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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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該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介紹,近期由于省際生豬移動管制,安徽省局部生豬供求關系失衡,地區生豬出欄價格差拉大。盡管高速公路、主要干道已經嚴格管控,但是一些不法商販罔顧疫情防控大局,受利益驅使,從偏僻小道跨省違規違法向安徽省偷運生豬,對安徽省疫病防控形勢造成不利影響,為了有效防范疫情防控漏洞,安徽省決定在所有臨近外省邊境縣,進入安徽省的所有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在安徽省道路下口,由轄區縣級政府設立卡點,市級政府負責抓好監督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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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現由于轄區管控不嚴,造成生豬違法偷運導致疫情傳播擴散,將依法追究市、縣、鄉(鎮三級政府責任。近期安徽省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將組織對各卡點進行督查,如發現落實不力,將全省通報,并將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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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要求各地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強化疫情排查責任落實,建立相關部門和排查責任人的責任。養殖場發現生豬死亡的,要及時主動向疫情排查人或者縣、鄉畜牧獸醫部門報告,切實執行每頭死亡生豬報告制度。對確診疫情,要立即啟動應急機制,全面落實封鎖、撲殺、無害化處理、消毒等措施。嚴格禁止從省外調入生豬及其產品,限制市與市之間生豬調運。必須全面禁止泔水經營、調運和飼喂行為,發現養豬場使用泔水喂豬的,一律實行無害化處理。安徽省飼料生產企業嚴禁在豬飼料中添加血漿蛋白粉、腸膜和肉骨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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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畜牧局有關專家告訴記者,泔水含有各種化學物質,并且有些是直接從飯店或者其他地方搞過來的下腳料,甚至含有生活垃圾,養殖戶無法控制其衛生條件,豬吃了泔水發病之后,需用抗生素治療,結果會導致豬體內情況復雜化。國外專家對疫情的研究發現,有45.6%的疫情是由于飼喂餐廚剩余物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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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晉城養豬戶飼喂泔水被罰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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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晉城城區畜牧獸醫局查處一起違法使用泔水飼喂生豬案件,對當事人黃某作出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并要求黃某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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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該局在排查泔水飼喂生豬過程中,發現北石店鎮大張村養豬戶黃某的豬圈外拌料槽內有泔水、糠、玉米拌成的豬料,院中停放著一輛拉泔水的三輪車及十余個泔水桶,涉嫌違法使用泔水飼喂生豬。執法人員立即進行現場取證和筆錄取證,開展立案調查,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黃某作出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立案后,當事人黃某認識到自己的行為違法,并進行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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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畜牧獸醫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他們將持續開展泔水飼喂生豬排查,堅決杜絕生豬疫情病毒通過泔水向養殖環節傳播,全力打贏防控生豬疫情“阻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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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開出首張“泔水養豬”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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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江蘇連云港市農委執法人員赴灌云縣正興村向當事人送達了“泔水養豬”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這份編號為“連農(畜牧罰[2018]1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是連云港市農委開出的首張“泔水養豬”罰單,也是2018年市農委防控生豬疫情專項行動中開出的首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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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當事人在9月12日已簽署了《不使用“泔水養豬”承諾書》的情況下,依然從某食堂拖運泔水飼喂生豬,且未經過高溫消毒,給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大風險,并對附近的生豬養殖戶造成了不良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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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及《江蘇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的規定,對當事人處以人民幣1000元罰款。因該案具有典型意義,為將案件做成“標桿”案件,連云港市農委執法人員使用移動執法設備對案件辦理全過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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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連云港市農委對“泔水養豬”行為將繼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發現一起,處罰一起,從源頭切斷疫情的傳播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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