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在 德國定居的武漢女子陳女士,向長江日報新聞熱線反映說,她從德國帶給父母的天然 營養品——6公斤奇亞籽,全部被天河機場執勤的 海關人員扣留。她想知道海關人員扣留奇亞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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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歲的陳女士說,她已在德國生活工作20多年。父母一直住在青山鋼花東村。她每年回國看望父母都要帶回一些禮品。這次,她從德國到莫斯科轉機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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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上午10時多,她所乘飛機抵達天河機場。在她下飛機出機場時,遇上麻煩事:在天河機場執勤的海關人員,查出她的行李中攜帶有20包奇亞籽,并將其全部扣留。這些奇亞籽每包重約300克,總重量約6公斤,總價值約為人民幣500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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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告訴她,奇亞籽屬于外來物種,未經批準,旅客不能將其帶回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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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稱,奇亞籽營養豐富,常吃奇亞籽對身體有好處。她只是想將這些奇亞籽帶給父母吃,絕無將它們播種的想法,“為什么海關人員非要扣留它?我還能不能從海關拿回這些奇亞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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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海關值班室工作人員解釋說,未經檢疫合格的種子進境,可能威脅我國本土物種的安全。為了確保物種安全,我國對種子進口實施非常嚴格的檢驗檢疫管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進口的種子必須實施檢疫,以防止植物危險性病、蟲、雜草及其他有害生物傳入我國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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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工作人員介紹,10月13日11時20分左右,武漢天河機場海關旅檢關員在對由莫斯科飛來的CZ356航班進行行李X光機查驗時,發現陳女士行李中可能攜帶有禁止進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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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海關人員隨后對陳女士的行李進行現場開箱查驗,在其行李中找到奇亞籽6.13公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以及《農業部、國家質檢總局公告第1712號》的相關規定,奇亞籽屬于禁止進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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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查,陳女士此次從德國攜帶回國的奇亞籽,屬于具有生物活性的外來植物種子,是在播種后可以生根發芽并大量繁殖后代的種子,陳女士沒有給這批奇亞籽辦理進境手續。現場關員在對陳女士進行法律宣傳與教育后,擬對其所攜帶的奇亞籽進行了截留銷毀處置,并給其開具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出入境人員攜帶物截留/處理憑證》,“并非海關人員有意刁難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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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亞籽:奇亞籽是芡歐鼠尾草的種子,芡歐鼠尾草是原產地為北美洲的植物,屬于外來物種,目前在我國尚未有種植報告。芡歐鼠尾草一旦傳入我國形成優勢種群后,會導致我國本地原有物種退化,對農林業生產和生態平衡產生不利影響。所以,我國嚴禁從國外將有萌發力的奇亞籽帶入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