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0日,蚌埠市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公布2018年第29期(省抽 食品安全 監督 抽檢信息。本次抽檢6類 食品31批次樣品。其中,抽檢 飲料13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1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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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檢的飲料是其他飲用水、飲用純凈水。抽檢依據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抽檢項目包括重金屬、微生物等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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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檢有1批次飲料大腸菌群不合格。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可能性較大。本次檢出大腸菌群超標的產品均未檢出致病菌,結合居民膳食結構、抽檢情況等因素綜合分析,健康風險較低,但反映該食品衛生狀況不達標。大腸菌群超標可能由于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有滅菌工藝的產品滅菌不徹底而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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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檢有12飲料銅綠假單胞菌不合格。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天然礦泉水中銅綠假單胞菌超標可能是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如從業人員未經消毒的手直接與礦泉水或容器內壁接觸;或者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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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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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蚌埠水映象純凈水廠生產的水映象純凈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7-27,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4,8,11,2,6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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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蚌埠水映象純凈水廠生產的水映象飲用純凈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7-25,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3,4,12,4,15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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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蚌埠鑫海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鑫海飲用純凈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7-29,大腸菌群檢出值為7,9,2,4,1CFU/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mL ;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14,16,8,11,10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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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懷遠縣榴谷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榴谷山泉(生產日期/批號:2018-7-31,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10,12,15,5,7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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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懷遠縣榴谷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榴谷 山泉(生產日期/批號:2018-7-26,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6,8,12,5,15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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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懷遠縣石榴花飲品廠生產的石榴花飲用凈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7-31,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5,7,3,4,2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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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懷遠縣石榴花飲品廠生產的石榴花高檔礦物質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7-30,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5,5,3,7,9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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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懷遠縣鑫方達純凈水廠生產的鑫方達飲用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7-31,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5,6,3,11,3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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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懷遠縣鑫方達純凈水廠生產的鑫 方達飲用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8-1,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8,11,5,7,4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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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蚌埠鯤鵬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怡仁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8-2,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2,5,5,4,3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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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五河縣方達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方達純凈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8-2,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8,15,17,11,14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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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五河縣海晶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海晶純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8-1,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5,7,10,4/,9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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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蚌埠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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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蚌埠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凡購買不合格產品應停止食用,及時與生產企業或經銷商聯系。在市場上發現不合格產品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