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了一批涉案金額高、違法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大的案件。為進一步震懾違法犯罪,市政府食安辦、市食藥監局篩選出邢臺市食品藥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現公布如下。 ?
典型案例一:“金沙河掛面中摻化學膠”謠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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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通過輿情監測發現,微信朋友圈中出現了大量“金沙河掛面面筋是膠”的謠言視頻,視頻迅速在全國多省市蔓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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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輿情報告后,邢臺市政府食安辦、市食藥監局領導高度重視、快速應對,立即協調公安部門、沙河市、南和縣政府介入調查,并派專家組進駐企業開展核查。經全面檢查,未發現使用化學膠等非食品原料及非法添加情況,并從現場抽取3個批次樣品進行應急抽檢。經省檢驗機構檢驗,結果全部符合國家標準。多方核查證明,“金沙河掛面中摻化學膠”系網絡謠言,邢臺市食藥監局立即將核查結果上報省食藥監局和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原國家食藥監總局**時間在官方網站發布辟謠信息,并通過總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同時發布,公開辟謠。短時間內,中國醫藥報、中國食品安全報、搜狐等70多家媒體分別就此事進行了辟謠,堅定了消費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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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邢臺市政府食安辦、市食藥監局協調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對此案進行偵查。公安機關以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案立案調查,抽調經偵、刑偵、網監的精干力量,組成專案組,歷時4個多月,輾轉湖北、湖南、河南等15個省市,*終破獲此案,并刑事拘留1人,行政處罰19人。對食品謠言制造傳播者進行了有力打擊,形成了震懾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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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6日,中央電視臺“社會與法”頻道播出了《禍從口出》專題片,詳細報道了“金沙河掛面中摻化學膠”這一重大食品安全輿情事件的始末,在全社會引起強烈反響。在事件處置過程中,邢臺市政府食安辦、市食藥監局聯合公安機關快速響應、果斷處置、及時辟謠,嚴厲打擊了食品謠言制造者,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提振了消費者的消費信心,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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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二:橋西某燒雞店經營未經檢驗的肉類制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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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6日晚,邢臺市食藥監局接網絡舉報,稱橋西區某燒雞店用衛生條件*差的車輛運輸熟雞到店銷售,市食藥監局當即指派執法人員對其進行調查核實。經查:該燒雞店在內丘縣的加工作坊未辦理小作坊登記證,加工經營食品無相應的設備設施;該店儲存、運輸食品所需衛生條件和溫度不符合法定要求。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 食品安全法》及《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對其依法進行立案查處。查處結果:對橋西區某燒雞店經營《食品安全法》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行為,處沒收涉案燒雞140只、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并函告原發證單位對其《食品小攤點備案卡》進行了注銷;對其在內丘縣的加工小作坊予以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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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三:8·07未經許可經營藥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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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7日,根據河北省食藥監局交辦12331舉報線索,邢臺市食藥監局稽查局聯合公安機關對位于任縣一民房進行了突擊檢查,現場發現該民房內儲存有1700余種數萬盒藥品,并有藥品貨架、冷藏柜等設備,同時配有醫藥管理計算機系統,如同一個小型藥品批發企業,當事人孟某無法提供《藥品經營許可證》,現場藥品儲存條件也不符合要求,執法人員當即對現場發現的藥品進行扣押,扣押藥品金額達7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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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案情復雜,省食藥監局領導高度重視案件查辦進度,先后2次派督導組督導案件查辦工作。為迅速查清案件事實,邢臺市食藥監局稽查局、邢臺市公安局食藥支隊、任縣食藥監局和任縣公安局食藥大隊抽調執法人員成立聯合執法專案組開展案件查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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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已查明,自2015年3月至今,孟某在該民房內對外批發藥品,主要銷往任縣及周邊縣的診所,銷售藥品時,冒用的邢臺某醫藥公司銷售出庫單和出庫專用章。經對當事人計算機系統數據進行梳理,2015年3月至今,銷售記錄達12萬余條,銷售金額達200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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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某非法經營藥品數額巨大,已涉嫌構成犯罪,市食藥監局稽查局已將該案移送邢臺市公安局依法審查,現邢臺市公安局已立案偵查,并將孟某抓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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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四:王某、劉某等人生產經營有毒有害減肥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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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邢臺縣公安局食藥大隊通報市食藥監局稽查局案件線索,稱微商王某在其微信朋友圈銷售一種快速溶脂的“三無品牌”的減肥產品,吹噓減肥效果非常明顯,每周可減肥5公斤,并聲稱無毒副作用,且服用者反饋效果明顯。經檢測該產品含有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違禁成分“西布曲明”。隨即,邢臺市食藥監局稽查局聯合邢臺縣公安局食藥大隊成立專案組進行偵辦。該案目前已抓獲犯罪嫌疑人5人,網上追逃1人。案件涉及河南、山東、深圳、江蘇等全國多省市,王某、劉某等人網絡經營的涉案產品貨值已達上億元,該案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公安部列為督辦案件,目前該案正在收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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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五:徐某等人生產銷售假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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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平鄉縣公安局食藥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在平鄉縣田付村轄區利用網絡購銷假藥。接到舉報后,立即開展調查,并將徐某網絡銷售藥品進行扣押送檢。經檢驗發現樣品中含有藥物成分“西布曲明”,邢臺市食藥監局依法出具了假藥認定意見。隨后,邢臺市公安局、邢臺市食藥監局、平鄉縣公安局抽調人員組成聯合專案組,2017年3月,專案組一舉搗毀2個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的犯罪窩點,查獲假減肥藥8000余盒、散裝膠囊41000余粒,假減肥藥外標示8546張,并將嫌疑人現場抓獲。經查,自2016年初以來,犯罪嫌疑人徐某利用微信、QQ等聯系淘寶網上的賣家先后共花費40余萬元購進減肥藥膠囊70余萬粒,從淘寶網上購進白瓶,自己裝瓶貼標。然后再利用淘寶網店、微信、QQ等發布推廣售賣,先后將生產的假減肥藥銷售至新疆、廣東、廣西等全國29個省市。通過查證徐某的網上聊天記錄及支付寶、微信的轉賬記錄,已查明下線代理商9家。隨后,專案組輾轉吉林、江蘇等地調查取證,抓獲犯罪嫌疑人5人、上網追逃4人。該案列為公安部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督辦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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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六:柏鄉縣某醫療機構使用無合格證明文件的醫療器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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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8日,根據群眾投訴舉報,柏鄉縣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對柏鄉縣某醫療機構使用的標稱“廣西**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的富士醫用干式膠片進行了檢查,發現該單位使用的富士醫用干式膠片無合格證明文件,執法人員當場扣押了該醫院使用富士醫用干式膠片3個批次共19盒。3個批次產品經協查確認,非廣西**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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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柏鄉縣某醫療機構使用的富士醫用干式膠片是從滄州東升立發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購進的,共購進了20盒,貨值金額共計23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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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鄉縣食藥監局依法給予該醫療機構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使用的醫療器械;2、處以違法使用醫療器械貨值金額5倍罰款人民幣計116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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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七:邢臺市橋東區某診所生產銷售假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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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根據線報,邢臺市食藥監局稽查局執法人員與公安機關執法人員聯合對邢臺橋東某診所進行了突擊檢查,經查在該診所發現自制藥品“1號蜜丸”475丸、“2號膠囊”865粒、“3號蜜丸”677丸、“4號蜜丸”95丸、“5號膠囊”1464粒以及二類精神藥品“阿普唑侖片”“艾司唑侖片”“苯巴比妥平”“地西泮片”等數百瓶,并發現有用于配制藥品的空膠囊殼、空蜜蠟丸、赭石粉、蜂蜜、粉碎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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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對當事人王某調查,這些藥丸和膠囊是其將阿普唑侖片、苯巴比妥片等二類精神藥品研磨成粉末后與中藥粉混合,添加輔料制作成的,用于治療患者失眠,因為加入了西藥成分,治療失眠的效果非常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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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將現場封存的樣品送至河北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送檢樣品中均檢出二類精神藥品化學藥品成分,市食藥監局隨即對上述產品出具了假藥認定意見。并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查處,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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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八:吳某、林某等人網絡經營有毒有害降糖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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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邢臺市食藥監局稽查局接群眾舉報,稱某網站經營的某品牌活胰素降糖效果顯著,一粒頂三粒,且宣稱植物降糖,不含西藥成分。執法人員偵查取樣檢測后,發現該食品中含有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違禁成分“格列本脲和苯乙雙胍”。隨即市食藥監局稽查局向邢臺市公安局食藥支隊進行了案件移送,并成立“4·25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聯合專案組進行偵辦。經過專案組調查,犯罪嫌疑人為逃避監管,自己建立網站進行銷售,產品銷售涉及全國多地。為徹底端掉該窩點,專案組人員輾轉天津、深圳、杭州等地進行偵查取證,該案已上報市場監管總局和公安部督辦,目前該案已抓捕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貨值200余萬元。案件正在深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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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九:岳某涉嫌生產銷售假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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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邢臺市食藥監局稽查局接到群眾舉報稱:邢臺市大梁莊人民劇場家屬院有人長期生產銷售一種名為“風濕骨痛膠囊”的藥品,接到舉報后,執法人員立即將線索通報給公安機關,并與公安機關執法人員組成專案組開展聯合行動,通過連夜蹲點摸排,*終確定了嫌疑人住所,專案組隨即對嫌疑人住所進行了突擊檢查,經查在岳某住所廚房抽屜內發現“風濕骨痛膠囊”15瓶,在其臥室床下發現“風濕骨痛膠囊”說明書2包(約2000張,在其院內東側儲藏室內發現已使用完的氯唑沙宗片鋁塑板1包(約1200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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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邢臺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風濕骨痛膠囊”中檢出了“氯唑沙宗”成分。市食藥監局稽查局按照規定對上述產品出具了假藥認定意見,并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查處。犯罪嫌疑人岳某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后,辦理了取保候審。2018年6月,群眾舉報,岳某在取保候審期間,無視法律權威,繼續配制銷售“風濕骨痛膠囊”。接到線報后,執法人員立即將相關情況通報公安機關,并一同前往岳某住處,現場再次發現其配制的“風濕骨痛膠囊”,岳某對其繼續配制銷售“風濕骨痛膠囊”的行為供認不諱,被公安機關當場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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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十:內丘縣杜某副食店阻撓執法人員依法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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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6日,內丘縣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對杜某經營的副食店進行現場檢查時,該門市員工巨某以各種理由阻撓、干涉執法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拒不提供供貨商資質證明,并且態度惡劣,致使現場檢查工作無法正常進行。內丘縣食藥監局依法對當事人阻撓、干涉執法人員正常檢查的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3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