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食吃出不明物 香腸不是楊家產》 ?
新聞閃回:消費者從“楊家熟食”購買熟食,吃了幾天發現排骨腸里有不明黑色異物,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后,被告知調查結果:“楊家熟食”的排骨腸產品是另一 食品企業代加工生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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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經過讀者投訴,記者調查中發現,“楊家熟食”店內盛滿各類熟食的柜臺上,沒有任何食品 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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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曾因懸掛“百年老店”招牌,被執法部門處罰,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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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百年老店”4個字依舊掛在店內*醒目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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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店”是真是假?
曾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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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讀者致電本報,表示對“楊家熟食”店內懸掛的“百年老店”表示質疑,“在店內顯著位置掛出這4個字,如果名不副實,算不算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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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記者近日多次到店采訪過程中的確注意到,在該店柜臺上方,掛有裝裱好的大幅字畫,寫著“百年老店”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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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遼寧工商登記查詢系統查詢得知,現在的“楊家熟食”的注冊名稱為“沈陽市和平區楊清老楊家熟食店”成立日期為“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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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一位專業人士表示,雖然登記的成立日期比較近,但也有可能是商家進行過工商登記變更等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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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沈陽市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廣告法》第四條的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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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因為群眾舉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曾經對該店懸掛“百年老店”字樣進行過查處,當時要求其撤下該字樣,并對店方進行罰金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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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店方負責人
對方稱“朋友送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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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沈陽市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太原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得知“楊家熟食”再次掛起了“百年老店”,執法人員**時間與該店負責人問詢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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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方說,店內懸掛的‘百年老店’只是朋友送的一幅字畫,不作為宣傳使用。”執法人員表示,將對該情況進一步調查核實,如果再次違法,將對該店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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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店”作者否認
為“楊家熟食”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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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發現楊家熟食店里掛的“百年老店”這幅字落款為“盧林”。盧林是遼寧省書法協會副主席 、沈陽市書法家協會駐會副主席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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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聯系到了盧林,他告訴記者“‘百年老店’這四個字確實是我寫的字,但不是寫給他家(楊家熟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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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老師回憶,大約是在2011年左右,自家有一處房子裝修,裝修完畢后,裝修工頭小董因得知他是**書法家,于是求賜一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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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應這位小董請求寫了‘百年老店’四個字,但后來他送給誰了,我不知道。”盧老師稱,直到幾年后他才得知這幅字掛到了楊家熟食店內。因為盧林的書法在圈內是具有很高知名度的,有人在楊家熟食看到這幅字就拍照拿給他看,盧林看過后說確實是他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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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盧林表示,自己從未去過楊家熟食店內,也不認識楊家熟食的人。柜臺無食品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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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責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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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條中明確規定,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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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為經營多年的口碑熟食店,“楊家熟食”出售食品的柜臺上卻沒有設立任何食品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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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接到該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反饋信息,對“楊家熟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熟食柜臺上無食品標簽的問題已經查實,并已經依法對該店責令限期整改。
約好見面說明情況
負責人卻沒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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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9時,記者先通過短信與楊家熟食負責人楊女士溝通采訪,隨后又電話相約。楊女士表示另一位負責人楊先生隨后會與記者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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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中午,記者并未接到對方回復。再次通過電話聯系楊女士,對方稱“下午另一位負責人會跟你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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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該店另一位男性負責人致電記者,表示將在下午2時許與記者見面接受采訪。但直至下午3時,這位同樣姓楊的男子沒有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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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記者再次與其電話溝通時,對方表示:“手頭有事情沒處理完,沒有時間接受采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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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又表示,是否可以在電話中回答讀者比較關心和質疑的幾個問題,被對方拒絕, “必須將手頭事情處理完才行。”對于具體時間,對方表示“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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