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 這個發霉“老酒”的廣告來自于某社交平臺,稱“茅臺飛天原漿居然發霉?解讀發霉的洞藏茅臺原漿”,文中直指“飛天茅臺”10年原漿洞藏酒市場價每瓶668元,經過“劉總”的特許,以998元一箱(6壇裝的價格促銷,并且*盡對該產品“價值”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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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2月2日,遵義市及仁懷市兩級酒業協會執行會長、秘書長呂玉華,針對醬香酒行業存在的以次充好等現象,痛斥有的媒體有奶便是糧,刊播銷售劣質酒,敗壞醬香酒聲譽的廣告,他特別強調,其中包括省內**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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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玉華說,各種傾銷低質酒、劣質酒、侵權酒、發霉酒大肆宣傳二三十塊錢一箱,向外傾銷。“一瓶礦泉水都要一塊五一瓶,一瓶酒,這么低的成本是做不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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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還甚至冒稱仁懷合法白酒企業的名稱向外銷售,“我建議企業應該向法院起訴,否則,一旦喝出什么問題來,受到損害的,不僅僅是企業吃不了兜著走,仁懷醬酒的名聲也會受到嚴重傷害”他強調,這件事情必須當一件大事來抓,不能消*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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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還是主流媒體,包括我們省內**電視臺,一到晚上十二點,就播出什么100塊錢一箱茅臺原漿酒。哪有價格這么低的茅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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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玉華痛斥,醬香酒這么低的成本是做不出來的!仁懷沒有十塊、八塊的原漿酒,也沒有二十塊的,連糧食成本都不夠,更何況還要存放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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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玉華說,醬酒是老祖宗為仁懷留下的品牌,人們喝不上高端酒,可以喝中低端酒,但不能損壞仁懷醬酒的名聲啊,這是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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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酒”長毛的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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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老酒”并非真正的陳年老酒,這些包裝上長毛、發霉的酒,偽裝成老酒,不停喝進消費者的口中,而這些“老酒”甚至達不到基本的食品衛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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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發霉的“老酒”真的是老酒、好酒嗎?專業人士揭露的真相讓人哭笑不得:用“食用面粉、酒壇子、食用醬油、皮紙、食用豆漿”這些輕松易得的材料,2分鐘就能輕松炮制這種老酒發霉的材料,然后在潮濕環境中,7天幾乎就能達到“長毛”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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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些“老酒”不是陳釀多少天,而是“上周”的,“微黃”也來自添加其他物質。在涉嫌“欺騙消費者”之外,更加嚴重的是這些長毛“老酒”可能危害消費者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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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條規定,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禁止生產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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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長毛“老酒”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正規企業的白酒陳釀,正規白酒生產企業的白酒陳釀都是在恒溫恒濕的干凈環境中進行的,而且要有專人進行定期清理,即使有的企業涉及到特殊的存儲環境,也會在成品酒生產過程中按照有關的法律和生產標準進行生產,確保產品的食品安全與質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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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禁不絕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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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長毛“老酒”、還是“X總”主導的名酒特賣廣告,都是相關企業圖一己之利的玩火行為,不僅僅傷害了消費者的切身權益,也影響了行業的健康形象,擾亂了市場秩序,相關主管單位也是三番五次的規范。
茅臺集團也曾發表《關于部分媒體播放或登載假冒“貴州茅臺酒”虛假廣告的公開聲明》,進行了澄清,表示部分電視臺及相關廣播電臺、報刊、網絡媒體等機構大量播放假冒“貴州茅臺酒”廣告,誤導消費者錯以為其推銷產品是“貴州茅臺酒”,涉嫌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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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打之下,這些行為依然屢禁不絕,這說明了在利潤的驅動下,仍然有不少企業甘愿“玩火”,置商業誠信、市場秩序、行業利益于不顧,反映出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生產企業對于自身合作流通企業約束的不足,也揭示酒業對于酒類常識的公眾傳播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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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從行業的發展來看,未來繼續對這些行為的規范亟待加強,也需要全行業的努力。正如分析人士曾在評價長毛“老酒”時的一個觀點:“如果一瓶酒需要用‘長毛’來證明價值,這無疑是整個行業在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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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原漿”不能直接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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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酒品促銷的時候打出的“原漿”牌,實際也并不靠譜。原漿酒傳統意義上指糧食通過發酵蒸餾出來,不經過任何勾調(勾兌工藝的原酒,也叫基酒,但其并不適于直接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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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釀酒師、水井坊副總經理賴登譯曾明確地說過,原酒不經過勾調喝下去對身體健康是不利的,因為白酒是有標準的,酒體中的各種指標只有合格了,對人體的傷害才是*小。國家一級品酒師鄒江鵬也表示,從白酒業實際生產來看,剛蒸餾出來的新酒一般較暴辣、沖鼻刺激性大,口感不醇厚柔和,并不適合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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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食物在發霉之后,微生物代謝會產生一種毒性非常大的強致癌物質——黃曲霉毒素,它是一種毒性*強的物質,進入人體后主要對人的肝臟組織進行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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