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國務院 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關于印發 食品、 保健食品欺詐和 虛假宣傳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 監管局高度重視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聯合相關部門開展 專項整治和“護老”行動,向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行為亮劍。截至目前,全區共查辦食品、保健食品違法案件471起,收繳物品3173盒(支、瓶,罰沒款371.06萬元;監測各類廣告144.2萬條次,查辦食品、保健食品廣告違法案件134件,罰沒款175.41萬元,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256件,約談媒體負責人326人次;停播了涉及“巴西蜂膠”“五豆粉”等夸大產品功效的養生類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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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職責形成監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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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嚴格落實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堅持高位推動、廣泛宣傳,持續深入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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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成立了以食品藥品監管局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以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管領導為主任、各相關單位具體業務處室負責同志為副主任的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地成立了本地整治工作領導機構。自治區食品安全辦將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納入對全區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內容,通過考核督促各地嚴格落實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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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老”行動維護人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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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不法經營者利用網絡、會議營銷、電視購物、直銷、電話營銷等形式向老年群體銷售食品、保健食品夸大功效、虛假宣傳的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高度重視,于今年9月起開展“護老”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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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護老”專項行動重點檢查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進口單位,第三方平臺經營者和相關方,以及廣告發布單位,涵蓋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銷售全環節。重點治理以下行為:未經許可生產經營食品和保健食品、經營進口食品和保健食品;食品和保健食品標簽虛假標識聲稱;利用網絡、會議、電視購物、直銷、電話等方式違法營銷宣傳、欺詐銷售食品和保健食品;未經審查發布保健食品廣告和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的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注重向老年群體宣傳食品、保健食品科普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增強老年人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辨假識假的能力。“護老”行動期間,全區共開展宣傳活動26場次,播放宣傳片和宣傳標語1060條次,發放宣傳單11000余份。
多措并舉推進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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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進口食品、保健食品安全質量監管,重點針對準入、檢驗檢疫和監管制度3個環節,加強對進口食品、保健食品標簽標識的檢驗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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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少數民族語言食品藥品廣告專項行動,以少數民族語言食品藥品廣告監管為突破口,建立廣告審查準入關。由自治區民族語言工作委員會對食品藥品廣告民族語言版本翻譯,并對照審查其準確性、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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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食安辦在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網站開設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專欄。全區各地、各部門依托微博、微信、LED顯示屏、廣告欄、宣傳牌等宣傳媒介,開展漢語、維吾爾語、哈薩克語等多種語言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提高消費者對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識和認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