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尤其以凌晨屠宰量*大,每天中午也有少量屠宰。這些涉嫌來路不明的各種生豬,在沒有動檢部門嚴格檢疫下,從這里私宰后流向海口的新埠島、海甸島等多家農貿市場,對市民的身體健康造成了安全隱患。11月23日中午,商報記者根據群眾舉報,將隱藏半年多的這一私宰窩點向海口市政府12345熱線報告,執法人員先后趕到現場查處。據海口市動檢站美蘭分站負責人吳多儒說,這個窩點半年前,就有市民進行了舉報,美蘭區畜牧局等部門也趕到現場進行了查處,可不知道什么人走漏了消息,結果凌晨突查毫無結果。對于這個窩點,他表示再不取締,就對不起海口市民。 ?
記者舉報
執法人員先后趕到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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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多月前,商報記者就接報進行暗訪,由于這個窩點隱藏在魚塘旁邊,既養豬,又養魚,一般人很難想到這里邊就是一個隱藏很久的大型私宰點。記者也曾進去過,在一排平房里,雖然看到有很多生豬,但沒有發現屠宰用的灶臺。工人曾經告訴記者,他是承包魚塘養魚的,有老板在這里養豬,豬糞便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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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中午,記者和其他媒體的記者一起,再次來到這里,發現有一輛貨車正往里邊運送待宰的毛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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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時40分,記者在魚塘的對面就聽到生豬的嚎叫聲,進去一看,正有二男一女在赤膊上陣進行生豬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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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點53分,記者給海口市政府12345政府服務熱線打電話,很快熱線工作人員回復,美蘭區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會讓執法人員和記者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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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點20分左右,私宰的四頭生豬被一輛小型貨車拉走,執法人員還沒有趕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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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點50分左右,美蘭區畜牧局李局長和另一名工作人員趕到現場,這時,一輛滿載近10頭已經宰好的生豬車輛,強行沖過海口電視臺的車,記者用電動車攔路,沒想到還是被司機強行沖關過去,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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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時22分許,美蘭區靈山鎮農業服務中心、畜牧站、城管中隊、轄區邊防派出所等執法人員趕到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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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點40分,海口市動檢站美蘭分站負責人吳多儒和另一名執法人員趕到現場。而吳多儒解釋,他是三點才接到電話,沒有執法車,還是打滴滴車從其他地方趕來。這時,一輛滿載毛豬的車輛已經開走,豬圈里只剩下來不及運走的大小毛豬30多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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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
這個窩點存在半年多了
不查處對不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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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動檢站美蘭分站負責人吳多儒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半年前,就有群眾舉報這個大型私宰窩點。有**凌晨,美蘭區畜牧局聯合其他部門趕到現場進行查處,結果不知道什么人走漏了風聲,執法人員趕到現場時,屠宰的生豬已經拉走了,執法人員只好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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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三點鐘,我接到領導的電話后,由于沒有執法車,打滴滴車從南海大道趕來,又找不到路,所以才來晚了。”吳多儒對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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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多儒看了記者拍的視頻和像片后十分氣憤地說:“這個私宰窩點,再不堅決取締,就對不起海口人民。”說完,就氣憤地拿刀將鐵鍋砸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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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蘭區畜牧局李局長說:“由于我們沒有執法權,也沒有執法證,所以不能強行將這些私宰的豬肉扣下來。”對于現場還沒有來得及屠宰的毛豬,他表示將暫扣移交給正規屠宰場進行屠宰,以保障市民的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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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些毛豬的去向,本報記者將繼續跟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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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鏈接:
經營私宰肉該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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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了解到,根據《動物防疫法》的規定,“違反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屠宰、經營、運輸動物或者生產、經營、加工、貯藏、運輸動物產品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改正、采取補救措施,沒收違法所得和動物、動物產品,并處同類檢疫合格動物、動物產品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其中依法應當檢疫而未檢疫的,依照本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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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2010年發布的《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第四十條**款規定,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動物,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補檢,并依照《動物防疫法》處理處罰。第四十一條規定,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骨、角、生皮、原毛、絨等產品,符合條件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不符合條件的,予以沒收銷毀。同時,依照《動物防疫法》處理處罰。第四十三條規定,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肉、臟器、脂、頭、蹄、血液、筋等,符合條件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并依照《動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進行處罰;不符合條件的,予以沒收銷毀,并依照《動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