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家四口人兩個月 生活用水721噸,你信嗎?”近日,昆明的高先生遭遇了一件令他寢食難安的煩心事,他們一家搬到新家居住才2個多月的時間,水費居然達到5885.65元。面對水表“爆表”,他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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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針對此事,昆明市通用水務自來水有限公司回應稱,他們只負責照表收費,建議住戶先自查是否漏水,若對計量器具有懷疑,可以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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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家四口兩個月生活用水720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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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18日,高先生向云南網爆料稱,他們一家四口人于10月1日搬到昆明市人民西路五欣盛源商住樓生活,當時的水表度數為1651。11月中旬,他下班回家時被一張粘貼在單元門口的水費單嚇懵了: “您戶用水量有較大增加!水表上次到度1651,本次到度2372,兩個月用水721噸”。這意味著他要繳納近6千元的水費。令他費解的是,家里僅兩個大人和兩個孩子,且平時大人和孩子分別忙于上班和上學,白天根本沒有人在家,用水也只是滿足洗衣、做飯、洗澡等日常生活需求,飲用水也是外購的桶裝水,這水是如何用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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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網在高先生家里走訪時注意到,該棟單元樓下的水箱中共有6個水表,每個上面都張貼有合格證的標簽,此時他家水表上的度數是2373,表盤上的齒輪為靜止狀態。當他打開家里的水龍頭后,齒輪呈現轉動狀態,關閉水龍頭后則停止了轉動。會不會是埋藏在墻里的水管漏水了呢?他解釋說,自己家住在六樓,如果真出現漏水情況的話,樓下的鄰居肯定會上來反映,此前也沒聽說過有漏水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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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們現在連澡都不敢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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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據高先生介紹,當天,昆明市通用水務自來水有限公司的抄表員上門抄表后,便粘貼了水費告知單。他撥打了上面預留的工作人員電話,向其說明了自己的疑慮,對方稱他們只負責看表收錢。14日,他又前往位于北京路的通用水務公司的抄表科反饋水表“爆表”的事情,得到的回復是如果要證明水表和上水有問題,需要用戶自己花錢找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鑒定,然后才能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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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們現在連澡都不敢洗了,萬一跑出很多水來怎么辦?”高先生說,從棕樹營搬到新住所之前,一家四口每月所繳納的水費僅是40元到60元左右,這費用對比起來可謂是天壤之別,試問有多少家庭能夠承受呢?此外,他還擔心即使這次咬咬牙交了水費,若下個月再出現又該誰來買單,所以想盡快弄清用水量急劇上升的原因,“水表是自來水公司的,請第三方來鑒定的費用也該他們來承擔,而不是轉嫁給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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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用水務:建議先自查再請第三方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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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20日上午,昆明市通用水務自來水有限公司客戶北區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云南網(微信公號:yunnancn,人民西路的這住戶家曾在1月份的時候漏過水,他們也派工作人員上門處理好了。根據系統里面的數據顯示,721噸水費計算是從9月14日到11月14日,應繳納的水費為5885.65元,作為公司而言,只負責照表收費即可。這名工作人員說,整個昆明市區漏水的情況比較突出,他們通常會建議住戶先自查,然后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鑒定。如果證明確實是漏水導致的水量飆升,根據規定可以減免梯級部分的60%,而漏的量較大的話則是減免梯級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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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若是水表問題自來水公司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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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戶認為水表有問題,而自來水公司卻認定沒問題的話,可能就需要用戶用事實來證明自己的觀點。”云南冰鑒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趙云曙認為,從法律上而言,用戶與自來水公司之間是單純的合同關系,如果情況真如事主所說,水表是否出現質量的問題便成為整個事件的核心。所以,當務之急是需要找相關鑒定部門對水表質量進行鑒定,如果屬于水表存在質量問題屬實,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自來水公司應當將事主所繳納多余部分的水費以及鑒定所支付的費用返還給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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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解釋說,水表是自來水公司為了履行供水合同而必須提供的一種計量器具,同時,自來水公司對水表享有支配權,其他人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改動,甚至即使水表使用年限到期,用戶未經自來水公司同意都不得自行決定更換水表。鑒于此,趙云曙認為,在我國自來水公司所安裝的水表權屬應當是屬于自來水公司的。由于自來水公司的水表質量出現問題導致用戶多支付了水費和相關其他費用的,自來水公司理應賠償用戶。事主作為消費者,對于目前的這種情況完全可以向消費者協會反應,讓他們出面協調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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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于目前由于我國國情致使自來水提供商對市場具有一定的控制地位,所以在相關鑒定和取證完畢之后,我建議事主申請更換水表、繳清欠費,否則會對事主生活造成*大影響,至于如何退賠款項可通過積*協商、消協處理或司法途徑尋求解決。”趙云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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