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身為消費者去餐廳吃飯,吃完后上吐下瀉,可能要花上大量精力去和商家交涉賠償問題;如果你身為食品經營者,卻遭遇本行業的 食品安全謠言而被影響了銷量,是否要自認倒霉……這些看似無解的情況,其實出路正是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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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出臺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中明確了高風險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履行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義務,配套的《進一步推進本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也將于近期出臺。本周,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聯合會會長顧振華對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相關情況進行了詳細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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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監管任務是風險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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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可分為食品的質量安全、數量安全和食品恐怖三類。其中*受關注的要數食品質量安全,即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產生的公共衛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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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風險無法被完全杜絕,因此國家食品安全監管的任務,不是消除危害,而是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當前,上海的食品安全總體呈現“兩高一低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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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監測合格率處于較高水平。去年上海16個區600個監測點,監測32大類1322件食品,經過380項指標,41.1萬項次數據,食品檢測總體合格率為97.3%,同比上升0.3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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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食品安全知識逐步提高,去年經國家統計局上海城市調查總隊抽樣調查,市民食品安全知識知曉率為80.2分;市民對食品安全滿意度為7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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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集體性食物中毒發病率處于較低水平。去年本市發生7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229人,無人死亡,發病率為0.95/10萬。
要防范食源性疾病和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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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是對公眾健康的*大危害,比如微生物中的細菌、寄生蟲、病毒;化學性物質中的農藥獸藥殘留、重金屬、非法添加、有機污染物等;真菌毒素比如鐮刀菌毒素、黃曲霉毒素、霉變甘蔗;河豚魚、貝類毒素、野蘑菇等有毒動植物等,都可能引發食源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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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類傳統的健康危害風險之外,新型的食品安全社會風險也出現了,即食品安全謠言。這可能帶來遠大于健康的直接傷害,使產品銷量下降,造成政府管理成本提高,消費者信任下降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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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防范這兩大食品安全風險,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就要“出場”了。根據《 食品安全法》,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 也提到,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高風險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根據防范食品安全風險的需要,主動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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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逐步推進食安強制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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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上海*早于1986年試點飲食業食物中毒責任保險,2010年后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發展較快,險種包括餐飲場所責任險、產品責任險和一些專門的食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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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屬于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的范疇,有利于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責任糾紛,發揮保險的風險管理和經濟補償功能,幫助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轉移風險提高產品質量,優化食品安全監管方式,增強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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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海已在農村家庭聚餐、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集體用餐配送企業、大型餐飲服務單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以及乳制品、肉制品、植物油等高風險食品領域紛紛開始了試點。但是,現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存在著保險標的與相關立法有沖突、產品設計欠合理、投保率低、賠償限額低、保險相關信息不對稱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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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上海計劃不斷深入探索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重點領域先行試點,逐步推進強制保險。強制保險又稱法定保險,通常是針對危險范圍較廣、影響公眾利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保險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