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0.7萬元。 ?
? ? 今年2月28日,消費者董先生反映:家里老人在位于武漢市青山區江南春城15棟1-2層11號的福壽大街食品超市,購買了總價值1.5萬元的保健品。“商家以航天員使用的航空科技產品為噱頭,虛假宣傳誘導老人進店消費。”武漢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接此投訴后,青山區紅衛路工商所介入調解,商家*終退款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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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據武漢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局長蔡中良介紹,目前保健品消費存在“五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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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費”陷阱——打著“回饋社會、關愛健康”旗號,到居民社區、廣場等地,不法分子冒充醫生組織免費體檢、免費試用等活動,騙取消費者填寫體檢表、個人信息、手機號碼等。然后“醫生”會以“一對一”的回訪方式告訴消費者體檢結果,以消費者需要治療為由,采取先試用后購買的方式進行“忽悠”,誘導消費者購買其推銷的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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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溫情”促銷——采用登門拜訪、電話問候等方式“聯絡感情”,借機推銷質次價高的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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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利”引誘——以小贈品、小禮品為誘餌,吸引消費者參加健康講座、產品推介會等活動,通常采用“轟炸式”洗腦宣傳,雇傭“托兒”現場展現“服用功效”,“忽悠”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購買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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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療效”欺騙——通過廣告外包裝、宣傳冊、網站等進行宣傳,或明示或暗示其產品有“療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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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藏頭遮面”——通過“400”開頭的電話或健康咨詢熱線等方式銷售,以送貨上門、貨到付款、臨時租用會場等方式,隱藏真實企業或個體經營信息,逃避行政監管和法律責任,導致消費者難以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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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漢市工商局就此發布消費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提防保健品銷售騙局,注意以下四方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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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要輕信商家宣傳“忽悠”。保健品是食品,不是藥品,沒有治療功效。《廣告法》明令禁令保健食品廣告中含有表示功效、涉及疾病治療等內容。保健品只能在醫生、營養師的專業指導下,適當作為輔食服用,不可替代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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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貪小便宜理性消費。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不要隨便參加一些保健品銷售單位組織的免費參觀、旅游、贈送禮品等活動,不要被推銷者的“親情牌”、“優惠牌”、“福利牌”、“限購牌”等所迷惑,切勿沖動消費,避免一次性購買大量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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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輕易泄露家庭和個人信息。注重家庭和個人信息保護,拒絕向注冊信息不明、無經營資質的銷售者提供家庭住址、電話號碼、收入情況等家庭和個人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生活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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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存好消費憑證,及時維權。無論是選擇實體店消費還是互聯網、電視、電話等方式消費,均要養成留存消費記錄、索要消費憑證的良好習慣,網絡交易的還需注意留存聊天記錄等消費證據,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及時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