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安全”,事關*大的民生。為整治當前 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消除風險隱患,經市政府同意,《泉州市食品安全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印發執行,提出6大專項行動,從6月20日進入集中行動,各縣(市、區、各部門要在今年9月底前,按照整治工作目標任務要求,組織力量開展對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單位的拉網式 檢查工作,開展集中治理整頓,做到整治不留后患,打擊不遺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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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記者了解到,6大專項行動包括非法銷售病死畜禽、食用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水產品藥物殘留超標、食品生產濫用食品添加劑和非法添加、小餐飲和網絡訂餐食品安全隱患、菜市場食品安全管理不規范等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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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行動成效,方案明確,各縣(市、區要將整治工作情況作為對部門和下級政府工作考核評價的內容,加大行政監察和行政問責力度,嚴格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堅決查處不作為和失職瀆職行為。
【病死畜禽】
所有定點屠宰場 必須派駐官方獸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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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確要求,所有定點屠宰場(點,必須按要求派駐官方獸醫,嚴把入場查證驗物關,嚴禁無產地檢疫合格證明、未佩戴免疫標志的畜禽入場屠宰;嚴禁不檢疫就出證以及“隔山開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對經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畜禽產品,要監督有關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切實做到不宰殺、不銷售、不運輸、不食用及無害化處理,從源頭上防止病害畜禽及畜禽產品流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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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使用】
建立實名制 實現購銷用流向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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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農藥的生產經營和使用,將實行更加嚴格的實名制度,包括規范可追溯以及事后懲處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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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要求,農業部門要落實農藥入市經銷備案審核制度,統一經營登記,建立和完善農藥經營誠信檔案、購銷臺賬制度、實名購銷制度,實現農藥購、銷、用流向可追溯;加強平臺巡查和現場稽查,及時調查處理農藥購銷異常情況,強化農藥流通動態監控;對高劇毒農藥,實行一瓶一碼、實名購買、全程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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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品】
嚴禁違規使用抗生素 ****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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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主管部門要強化產地水產品禁用藥物風險隱患排查,全市完成水產品樣品藥殘抽樣檢測不少于200批次。開展海水貝類衛生風險監測樣品不少于40個。發現使用違禁藥物行為的,做到****查處,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公安部門進行刑事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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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場水產品抽檢方面,嚴厲查處水產品銷售中違規使用抗生素及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綠等禁用漁(獸藥及化合物等行為,規范水產品經營行為,包括水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集市、超市、實體店、冷凍庫等,發現水產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等違法行為的,立即要求銷售者停止銷售,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與銷售者簽訂的協議進行處理,并向所在地監管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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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劑】
有違法違規前科 “飛行檢查”成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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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飛行檢查”,就是不定時間、不打招呼、不聽匯報,用*快的速度直達監測現場,直接抽測、直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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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確提出,要對2016年查實存在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企業;按20%比例實施飛行檢查;對2017年市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監督抽檢不合格的企業,實施飛行檢查比例不低于30%。檢查發現的問題,做到企業負責人****約談、原因****查找、問題****整改、整改情況****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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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對抽檢不合格或者檢查中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依法責令相關企業立即停止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分析問題原因,依法召回不合格產品,及時化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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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訂餐】
實體店無證或違規 通報平臺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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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確要求,要以網管網,加快監管部門和第三方平臺之間的主體數據比對工作,督促平臺及時清理無證商戶。建立健全倒查機制,對線下檢查中查處的無證經營、違法違規的經營者,發現其入駐平臺經營的,及時通報第三方平臺,予以下線關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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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網絡訂餐違法行為的嚴打,力度將進一步加大,一旦發現網絡訂餐第三方平臺違反《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將嚴厲打擊,倒逼平臺加強對入駐商戶食品安全的管理力度;抓住網絡訂餐必須線下加工、配送的特點,將規范網絡訂餐與小餐飲整治、創城創衛、明廚亮灶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多管齊下形成監管合力。
【菜市場】
配備抽樣快檢 不合格的下架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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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應當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室,根據《 食品安全法》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按照每個入場經營者每周至少抽檢1次的頻率,確定每日的抽檢批次,對入場食用農產品開展入市前查驗,合格后入場經營。農貿市場應當建立檢測室或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對入市食用農產品按規定比例進行抽樣快檢,對不合格的進行下架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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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對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生鮮超市開展專項監督抽檢,對食品攤販開展風險快速篩查,更全面地掌握食用農產品的總體質量安全水平。對于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經營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