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操作不規范等違法行為。 ?
近日,沈陽市發布《沈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實施方案》,通過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控制等八大工程和“三小”治理工程,全力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以下簡稱“創城”工作,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本地生產的食品安全狀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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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創城任務,全市食品安全狀況良好,食品安全總體水平大幅提升,各類食品評價性抽檢合格率逐年提升。食品安全滿意度達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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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8年底,通過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審驗收,獲得“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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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頭治理農產品質量安全
農藥減量化綠色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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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農資打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實施禁限用規定和休藥間隔期、生產檔案記錄等制度。從源頭控制,推進農藥經營條件審查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制度,推進減量化綠色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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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農產品質量安全縣、現代農業示范區以及國家、省級農業標準化生產示范縣(區建設,農業標準化生產面積占全市耕地果園面積的比例達到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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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食用農產品市場
農產品實現“來可查、去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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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進行規范化改造,持續保持良好衛生的銷售環境。在市場顯著位置設置食用農產品安全電子顯示屏,實時公示食用農產品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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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完善農產品基地準出制度,確保農產品經檢測合格,攜帶檢測合格證明、產地證明和質量追溯二維碼才能準出。制定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強化集中交易市場對入場銷售農產品準出證明的查驗和留存,持續推進農產品快檢工作制度的建立。逐步建立食用農產品可追溯系統,實現“來可查、去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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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食用農產品交易市場檢測能力,逐步實現市場交易品種檢測全覆蓋。支持市區七大批發市場快檢室升級改造及普通市場快檢室建設。市、區兩級政府市場監管部門要配備食用農產品流動檢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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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
食品執法機構需配齊取證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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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為高質量完成4份/千人口·年(不含快速檢測的抽檢樣品檢驗任務提供技術支撐,實現從收樣、結果、報出的全程依法合規,及時率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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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沈陽食品檢驗所建設項目。利用互聯網資源,搭建網絡檢驗平臺,探索網絡食品檢驗服務,擴大檢驗檢測服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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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縣(市兩級食品監督執法機構配齊基本裝備、取證工具、快速檢測和應急處置等4類裝備、77種執法裝備。
■整治商超食品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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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對 食品攤販的備案管理工作,制定沈陽市食品攤販禁止經營目錄,劃定食品攤販經營區域和時間,實現食品攤販持備案證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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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食品安全源頭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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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監測節日、時令等熱銷食品及大宗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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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建立大型商超集中檢測室。
■食品安全智慧監管
鼓勵食品企業留存生產經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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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全市食品藥品監管平臺(智能監管平臺、公共服務平臺,并采用移動互聯網技術,實現移動監管和移動執法。鼓勵食品企業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經營信息,實行電子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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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遼中區、康平縣建立縣級產品追溯平臺,完善農業投入品監管、農產品追溯等系統建設,并在現有平臺基礎上,拓寬監管功能,實現農產品全程質量監管。
■規范餐飲業食品質量
嚴打入網餐飲無證、超范圍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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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餐飲業明廚亮灶改造。實現全市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明廚亮灶改造率達到****,鼓勵有條件的餐飲服務單位積*參與,規模以上餐飲單位(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明廚改造率達到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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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網絡訂餐食品安全整治。建立食品互聯網檢測平臺,加強電子取證能力和網絡監管專業隊伍建設。進一步規范網絡訂餐平臺入網審查工作,嚴厲打擊入網餐飲單位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加工操作不規范等違法行為,實現全市入網餐飲單位證照核查率****、無證入網餐飲單位查處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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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老虎沖餐廚垃圾處理場設備調試和運行工作,推進趙家溝餐廚垃圾處理場項目前期審批和建設。
■“三小”治理
嚴打濫用食品添加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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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小餐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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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全市小餐飲食品加工制作行為,嚴厲打擊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濫用食品添加劑及使用非食用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使小餐飲的無證經營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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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小攤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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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沈陽市食品攤販禁止經營目錄,劃定區域、確定經營時段,發放食品攤販登記備案卡,加強對納入管理的食品攤販的監督檢查,對違法經營的食品攤販依法予以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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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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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對小作坊業主開展培訓,啟動小作坊許可發放,加強小作坊監督抽檢。
■督查考核
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追究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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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市、區縣(市兩級政府領導班子年度績效考核,所占權重不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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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在創城過程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惡劣影響食品安全事件的部門,實行“一票否決”,并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