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絡 餐飲業發展非常迅猛,網絡訂餐逐漸成為城市生活的一部分。但與此同時,其頻發的安全問題也得到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今年2月上旬,國家 食品藥品 監管總局發布《網絡餐飲 服務 監督 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再一次強調了第三方網絡訂餐平臺的責任,明確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有實體店,并對送餐過程和 餐具安全做出了明確規定。這一新政對網絡餐飲會產生哪些影響?網絡餐飲如何更好地保障 食品安全?敬請關注本版報道。
?
高速發展遭遇安全難題
?
今年1月,移動互聯網第三方數據挖掘和整合營銷機構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詢發布的報告顯示,2016年在線餐飲外賣市場規模約達1600多億元,用戶規模達到2.53億人。有數據顯示,*近5年來,網絡餐飲以每年高于30%的速度高速增長。
?
市場的巨大誘惑,吸引了大量資本進入網絡餐飲服務行業。近年來,眾多第三方外賣平臺獲得多輪融資,互聯網餐飲迎來新一輪的市場井噴。在物流業的不斷完善、技術進步、城市擴展等因素的驅動下,預計我國在線訂餐市場規模在未來5年內仍將維持高速增長的態勢。然而,在這繁榮的景象背后,作為消費者*關心的安全衛生問題,始終是網絡餐飲繞不開的難題。
?
自從去年央視3·15晚會曝光了“餓了么”的食品安全問題后,網絡訂餐安全監管不斷得到強化,但是問題并沒有得到徹底解決。2016年,多家媒體陸續曝出諸如北京通州區像素小區“黑店外賣村”事件;廣州一些網絡訂餐的商家以模糊證照字跡的方法瞞天過海,以及“幽靈餐廳”、超范圍經營等問題。
?
2016年底,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了網絡外賣訂餐服務體驗式調查報告。報告顯示,相對于線上訂餐的體驗情況,線下送餐服務及送餐質量體驗部分存在的問題相對突出,如遇到肉食生蛆、發現毛發等異物;線上登記信息顯示為“土豆片肉夾饃店”,線下實際是個街邊移動式食品小攤位,并不具備相應經營資質……
?
為網絡餐飲服務定“規矩”,保障消費者吃得安全,促進行業規范健康發展,已經成食品領域*為緊迫的任務。
?
監管力度不斷加大
?
約談經營者、和第三方平臺簽訂安全協議,專項打擊“黑窩點”,送餐員兼職食品安全協管員……這些舉措不斷在媒體報道中出現,顯示出食品監管部門在保障網絡訂餐食品安全方面,探索符合市場發展規律的監管政策所做的努力。
?
去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針對網絡訂餐新業態引發的食品安全風險和隱患,多次召開會議,認真聽取部分省局、第三方平臺及有關行業協會意見,研究起草網絡餐飲服務監管辦法;針對媒體曝光的網絡訂餐食品安全問題,部署北京、上海、廣東等食品藥品監管局開展區域性網絡訂餐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落實第三方平臺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全面檢查入網餐飲服務單位持證情況,嚴肅查處網絡訂餐違法違規行為。去年10月,《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開始實施,地方監管部門不斷對網絡訂餐監管加大力度。
?
截至2016年底,上海、河南、四川等地先后出臺了網絡訂餐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或指導意見;北京結合全市無證無照餐飲單位綜合治理,查處了一批網絡訂餐無證經營行為,在百度外賣等三大訂餐平臺北京地區的6.6萬家餐飲店鋪許可證公示率達98%以上。
?
今年2月1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了《網絡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對線上線下相符的要求進一步進行了細化。《征求意見稿》要求,網絡訂餐平臺應當對餐飲服務提供者實地進行審查,進行實名登記,審查相關許可證;與餐飲服務提供者簽訂協議,明確食品安全責任。網上公示的店名和地址應當與實際店名和地址一致,公示的門面、大堂、廚房等圖片應當與實體店一致;公示的菜品信息、主輔料等應當與實際菜品和所用主輔料一致;公示的圖片應當與實際菜品基本一致。顯而易見,《征求意見稿》的這些要求,目的是要杜絕平臺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做黑心商家的幫兇。同時也是為了避免商家以不實圖片放到網上欺騙消費者,誘導消費。新規一旦實施,商家和平臺若有這種以虛假信息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將受到懲罰,并且要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
《征求意見稿》出臺后,引起各方熱議,認為還需要更加完善,其中依靠網絡技術來實現智慧監管的策略被更多的人推崇。這種觀點認為,可以構建數據共享的黑名單體系,要求訂餐平臺將商家信息接入監管部門數據庫,當商家上傳證照后,監管部門要及時查驗證照的真實性,一旦上線違規商家,監管部門可及時發現。
?
還有一種觀點則傾向于加強社會評價體系建設,從社會共治角度入手做文章。美團點評的集團首席食品安全官鐘永健建議,構建一套“社會評價體系”,作為包括網絡訂餐在內的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提升的切入口。這套“社會評價體系”至少包括:網絡餐飲平臺市民評價大數據;媒體與互聯網快速融合背景下,大眾傳播中的輿情監測匯總和有效引導;專家學者結合前兩點,從多種角度對餐飲業食品安全運行情況的研究判斷。
?
第三方平臺須身兼兩職
?
官,同時根據《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了《美團點評集團餐飲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做到了有人負責,有章可循。目前美團主要是抓緊建設“天網系統——入網經營商戶的電子檔案系統”,對入網餐飲商戶進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
而據百度外賣方面負責人介紹,他們設立了比較高的準入門檻,要求入駐商戶必須“亮照亮證”。還設立了日常巡查和定時抽檢制度,組織員工不定期巡查,發現嚴重問題會**時間上報監管部門。
?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研修學院肖平輝博士認為,《征求意見稿》的發布,與2016年通過的《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以下簡稱《查處辦法》一脈相承,更加強化了第三方平臺的主體責任。《查處辦法》規定平臺應當建立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征求意見稿》則提出平臺應“建立并執行經營主體審查登記、食品安全應急處理、投訴舉報處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管理制度”。同時要求平臺“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和考核”。
?
“這些規定是中國互聯網業態特別是網絡食品中較大的一個特色,體現了政府對網絡平臺角色的定位:平臺既是被監管者,同時也是管理者。”他解釋,當平臺履行法定義務的同時也就成為管理者的角色。平臺未履行上述義務,則要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通過行政責任的設置,成了被監管者的角色。
?
《征求意見稿》第六條的**款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行為和服務進行抽查和監測。”“這凸顯了平臺對入網者的過程管理。”肖平輝解釋,“‘抽查和監測’是典型的公權行為,一般由職能部門執行。作為一個非公權機構,中國網絡食品零售平臺曾經發起所謂的‘神秘買家’的平臺, ‘抽查和監測’行為早年曾遭到賣家的抵制。其理由就是平臺不是公權機構。而《征求意見稿》將這項制度通過平臺管理義務的轉換確定下來了。”
?
肖平輝認為,《查處辦法》出臺后,對于一線管理者而言,*大挑戰來自于互聯網的更新換代較快。新的模式不斷出現給政府監管帶來挑戰。互聯網有技術創新優勢,在提高效率、作為優化工具上沒有難點,但也考驗食品監管相關法律。“法律講究一定時間的穩定性,并且《食品安全法》是風險厭惡法,總體趨于保守。這些因素都會導致未來的網絡餐飲監管之路還很長。”
?
目前,各大網絡訂餐的第三方平臺也在響應監管需求,加強自身的安全質量管理。美團等網絡訂餐企業運用多種手段加強對平臺商家相關資格、餐飲衛生等方面的審查監督,提升平臺商家管理規范化水平,推動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
鐘永健表示,企業須強化落實平臺主體責任的能力建設。據了解, 2016年7月1日,美團在網絡餐飲領域設置了集團層面的首席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