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
? ? 買11瓶過期酒 ?顧客投訴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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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青年報記者聯系到了購買雞尾酒的張先生。張先生介紹,11月14日下午4點左右,他到物美超市新街口店買了10瓶雞尾酒,付款走出超市后發現酒已經過期了。據張先生提供的照片顯示,他所購買的雞尾酒生產日期是2016年2月4日,保質期顯示為9個月。按照這一數據推算,張先生所購的雞尾酒在11月14日已經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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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了保存證據,我就又返回超市買了一瓶同樣的雞尾酒,并把整個購買過程都全程錄像保存了下來,隨后我就帶著11瓶雞尾酒和購物小票到服務臺投訴說商品過期。”張先生說,“投訴的過程中來了三個人,其中一個自稱是酒水經理,問我買的什么東西怎么解決。接著又來了幾個人拽著我往他們店里的監控盲區,我不去他們就開始動手,我抱著超市收銀線的報警桿一直沒有松手,他們一直在打我,整個過程持續了十幾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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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據張先生提供的視頻顯示,在第二次單獨購買一瓶雞尾酒的過程中,他在超市貨架旁拿出一瓶雞尾酒拍下了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整個購買包括付款過程都被他用視頻錄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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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另一位爆料人葉先生提供了一段張先生被打的視頻,視頻顯示,一棕色上衣男子被幾名男子圍住,其中兩名男子手里各拿一根棍子,棕色上衣男子跪在地上抱著超市門口付款處的報警桿不松手。一名男子手拿棍子敲擊棕衣男子腿部,說著“松手,還來不來”等字眼。隨后男子連說“再也不敢了”,拿著黑色手提包小跑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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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葉先生和張先生本人均證實,被打的棕色上衣男子正是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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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疑被掉包 ?不屬同一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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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日下午,物美超市質量安全部的孫先生向北青報記者表示,已經了解到14日發生在物美超市新街口店的這一事件。孫先生稱,張先生到超市服務臺投訴時所攜帶的11瓶雞尾酒并不在該超市的進貨批次范圍之內,“他提供的雞尾酒生產日期是2016年2月份,保質期為9個月。而我們核查了超市的進貨記錄,我們進的雞尾酒保質期全部都是12個月的,進貨批次里并沒有這樣的雞尾酒,這商品不是我們的,我懷疑他把商品掉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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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孫先生介紹,超市的工作人員每天都會對所銷售的商品進行檢查,對于一次性出現11瓶過期雞尾酒他表示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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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于張先生提供的當天超市打印的購物小票和第二次購買一瓶雞尾酒的視頻,孫先生表示,很有可能他提前把雞尾酒放到了超市的貨架上,隨后又返回錄下了第二次的購買過程,“此前超市就發現過外帶商品到超市內故意索賠的情況,現在冬天大家穿的衣服都比較厚,帶一瓶酒進去很難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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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于事發經過,孫先生稱張先生拿著購買的11瓶雞尾酒到服務臺其實是要求賠償,后來被超市工作人員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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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雙方說法不一 ?警方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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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日下午,張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自己已經向新街口派出所報警。張先生表示事發當天沒有選擇報警是因為缺少證據,購買的雞尾酒和購物小票都被超市收回。后來看到網上傳出自己被打的視頻,還有人說自己是小偷到超市偷東西才被打,“心理壓力太大才選擇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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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美超市質量安全部的孫先生介紹說,張先生是職業打假人,此前物美就曾與張先生所在的團隊打過官司,當時他們在物美超市購買了33單商品,挑出了3單問題商品將物美超市起訴到法院,物美超市因無法證明商品被調包曾賠償過對方1萬元。“這次事件如果是我們的責任我們也會依法負責,如果是有人故意拿著掉包商品以打假的名義索賠,也希望他們能承擔應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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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日下午,北青報記者了解到,西城警方已經就此事接到報警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