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督促生產廠家不允許再生產。 ?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要求:除天然礦泉水另有國標外,以后市場上的包裝水只分為飲用純凈水和其他飲用水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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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新規無疑對整個飲用水行業是一次****的大洗牌,這意味著原來市場上琳瑯滿目的各種富氧水、山泉水、礦物質水、蒸餾水、冰川水、離子水等“概念水”將徹底退出市場,然而記者走訪市場發現,個別市場仍然還有“概念水”在售。
市場調查:
飲用水包裝趨于規范
部分“概念水”仍有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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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標”剛落地,水企們就借機在標簽標識上做文章,從去年開始,掀起了一波換包裝的風潮。比如,屈臣氏蒸餾水把包裝換為“屈臣氏飲用水”,康師傅飲用水換裝為“康師傅優悅飲用純凈水”等,而且以換包裝為契機來提升產品“顏值”,如“雀巢優活”飲用水也推出粉色飄帶和時尚透明的設計,使外觀更加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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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記者走訪成都部分超市發現,在各大超市琳瑯滿目的飲料柜臺專區,曾經一度占據“主角”的“冰川水”、“能量水”、“富氧水”等包裝的飲用水大多已經消失,多數飲用水包裝上都按照新國標標注為純凈水或其他飲用水。“這個規定好,以前飲用水都被神化了,什么天然能量水,名字聽起來就很玄乎,價格也比普通飲用水高,還容易誤導消費者。”正在選購飲用水的消費者陳杰告訴記者,飲用水名稱得到限制后能夠幫助消費者正確選購,不會被各種“高大上”的包裝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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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記者調查發現,在個別超市尤其是一些小型雜貨鋪仍有銷售部分“概念水”,如國內某知名廠家生產的“功能水”仍在個別小型雜貨鋪有售,但記者查看其生產日期,絕大多數都是今年1月1日前生產,也有少數是今年上半年生產。政府監管:
違反新規炒作“概念水”
我省監管部門作出首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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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富氧水’標簽標識違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已確定無疑,由于生產廠家在外省,我們已經對外省監管部門發出了協查函,目前還未收到回函,同時對產品送檢驗檢測機構抽檢,目前送檢結果還沒出來。”7月19日,紅原縣工商質量技術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李基康向本報記者表示,目前該局已對市場上銷售的300多瓶“富氧水”進行查封,等到產品送檢結果出爐后再做出*終處罰,“屆時,這應該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新規實施后,我省監管部門做出的首例處罰。”李基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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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監管部門強化監管同時,伴隨著夏季包裝飲用水消費高峰的到來,我省監管部門也加大了對包裝飲用水的監督抽檢。7月14日,在省食藥監局公布的今年第12批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中顯示,在此次接受抽檢的1452批次食品中,飲料類食品抽檢了近百批次,涵蓋了20余家包裝飲用水企業,其中有近10批次抽檢不合格,如根據新國標規定,瀘縣玉蟾純凈水廠生產的一批次玉蟾山泉水(天然飲用水不合格,不合格原因為大腸菌群超標;四川厚甜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厚甜龍崖飲用天然水余氯超標等。
新規解讀:
包裝飲用水新規攪動水市
飲用水取名不能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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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樣的包裝飲用水才算合格?新標準對包裝飲用水產品定義、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標、微生物限量等都作出了明確規定,并增加了標簽標識的規定。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規定,本標準適用于直接飲用的包裝飲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相關規定的包裝容器中,可供直接飲用的水,不適用于飲用天然礦泉水,并要求包裝飲用水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稱謂來命名包裝飲用水,不得標注“活化水”、“小分子團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學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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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新國標在微生物指標方面作出了較大修訂,如保留了大腸菌群指標,新增了銅綠假單胞菌指標(又稱綠膿桿菌,不再保留菌落總數、霉菌和酵母計數、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及志賀氏菌指標。在理化指標上,新增了溴酸鹽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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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于執行時間有幾個關鍵節點,整體實施時間為去年5月24日,而標準對包裝飲用水的標簽標識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同時標準還作出了過度時間,即自今年1月1日以后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的標簽標識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要求,在此以前生產的包裝飲用水可以繼續銷售至保質期為止,即現在市場在售的“概念水”如其在保質期內且生產日期是在今年1月1日前,仍可繼續銷售;而如果在今年1月1日后生產,則便違反了新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