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 昨日,
??? 如該辦法獲得通過,微信朋友圈里那些制造、出售食品的“創客”,將面臨哪些影響?昨日本報對起草該辦法的國家食藥監總局相關處室進行采訪,解讀該辦法,同時對淘寶等電商平臺,以及部分在朋友圈內通過網絡制售食品的“個人”進行調查采訪。
??? 網絡食品經營,是指通過互聯網銷售食品(含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的經營活動。網絡食品經營者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備案憑證。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備案憑證的,不得從事網絡食品經營活動。不得委托他人從事網絡食品經營。《辦法》擬規定,網絡食品經營者可通過自行設立網站從事網絡食品經營,也可以通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從事網絡食品經營。
??? 經營者自行設立的網站,需具有網上查詢、訂單生成、合同簽訂、網上支付等交易服務功能,食品交易全程要可追溯;并在網站首頁或者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示營業執照、許可證件或者備案憑證。如不公示,擬*高處罰3萬元。
??? 食品信息公布要真實準確,不得作虛假宣傳,不得涉及疾病預防和治療功能。食品質量認證標志、食品檢測報告、合格證明標志、供貨者的許可證等也需公示。辦法同時在進貨查驗、配送、銷售憑證、留存記錄等方面作出要求。在進貨環節,需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購買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這些記錄的保存,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不得少于兩年。
??? 涉及銷售保鮮、保溫、冷藏或者冰凍等特殊食品,要采取保證食品安全的儲運措施。向消費者出具發票或電子發票等銷售憑證,憑證作為消費投訴依據。如不出具憑證*高擬處罰1萬元。
??? 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的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其他安全隱患的食品,網商需停止銷售、召回。
??? 網絡經營者需要履行保密義務,《辦法》要求,未經消費者同意,網絡食品經營者不得公開消費者的個人信息。
??? 辦法要求平臺進行資質審查,核實更新經營者許可證件或者備案憑證。個人通過網絡銷售自產食用農產品的,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其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查和登記,并及時核實更新,同時審查并記錄食品經營者的基本情況、經營品種、品牌和供貨商、物流提供者資質等信息。
??? 平臺方需制止虛假信息、夸大宣傳、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嚴重違法的,不能向其提供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如果食品有問題,平臺要協助召回。
??? 消費者通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入網食品經營者要求賠償。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由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
??? 4種途徑可提意見或建議
??? 社會各界可于2015年9月18日前,通過以下四種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 1.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左側的“部門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提出意見和建議。
??? 2.將意見和建議發送至:rendp@cfda.gov.cn。
??? 3.將意見和建議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26號院2號樓(郵編10005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制司,并在信封上注明“《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反饋意見”字樣。
??? 4.將意見和建議傳真至:010-63098765。
??? 遼沈晚報、聊沈客戶端首席記者經淼
??? 官方說法
??? “網絡食品”到底包括哪些渠道經營的食品?本報昨日與起草《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的國家食藥監總局法制司法規一處取得聯系。
??? 官方回復,微信朋友圈內經營銷售食品的情況,屬于熟人之間的經銷行為,食藥監部門有所掌握,但監管存在難度,“朋友圈賣食品,國家食藥監總局想規范,但管起來很難,缺乏可操作性。希望能夠通過媒體向公眾集思廣益。 ”
??? 相關調查
??? 昨日本報隨機對16位受訪者進行了小調查,16位受訪者全部表示“我的朋友圈里有朋友在賣東西”。
??? 5位受訪者表示“對那些經常發布代購、銷售商品的人,有些反感”,有3位受訪者承認“那些在朋友圈里專職賣東西的,我已經屏蔽他們了”,但超過10位受訪者表示“無所謂”。那些“朋友圈”里賣食品的人,有沒有食品經營許可?他們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嗎?用料健康安全嗎?受訪者均表示“沒有細想過”。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①本網注名來源于“互聯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或者來源機構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個月內與本網聯系,聯系郵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則視為默認百檢網有權進行轉載。
②本網注名來源于“百檢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百檢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轉載本網作品,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獲本網授權的作品,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百檢網"。違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③本網所載作品僅代表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百檢立場,用戶需作出獨立判斷,如有異議或投訴,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