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 中新網4月24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今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新修訂的
??? 黃薇稱,這次修改食品安全法的考慮概括為三個需要:
??? **個需要,以法律形式固定監管體制改革成果、完善監管制度機制的需要。2013年全國人大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根據這樣一個方案,國務院對現行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做了一個重大的調整,原來是分段監管,分別由質檢、工商和食藥監部門對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實行分段監管。新的監管體制把這樣一個分段監管的體制調整為由食藥監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統一監管的體制,適應這樣新的體制變化,為監管部門執法提供法律依據,需要在法律制度上做出相應的完善。
??? 第二個需要,完善監管制度,解決當前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的需要。食品安全鏈條長,從農田到餐桌,涉及的環節多、問題多,在監管過程中如何加強生產經營過程的控制,加強風險的管理,對網絡食品交易等新興的食品經營業態如何進行監管,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如何來進行重點監管,如何完善監管手段,推進社會共治。對這些實踐中提出的新的問題,需要法律制度予以回應。
??? 第三個需要,建立*嚴厲的懲處制度,發揮重典治亂威懾作用的需要。從目前的執法實踐看,違法的生產經營行為仍然存在,整個社會對加大違法行為成本、嚴厲懲處違法行為方面有強烈的社會需求。通過這次修法對法律制度進行完善,可以發揮法律在重典治亂威懾作用方面的優勢,更好地打擊違法行為。
??? 黃薇指出,這次新的法律修改力度非常大,原來104條,現在足足增加了50條,變成154條。主要修改是八個方面的制度構建。
??? **,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由分段監管變成食藥監部門統一監管。
??? 第二,明確建立*嚴格的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對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和食用農產品銷售等各個環節,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管、網絡食品交易等新興的業態,還有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些過程控制的管理制度,都進行了細化和完善,進一步強調了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
??? 第三,更加突出預防為主、風險防范,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這些食品安全中*基礎的制度進行了進一步的完善,增設了責任約談、風險分級管理等重點制度,重在防患于未然,消除隱患。
??? 第四,實行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充分發揮各個方面,包括媒體、廣大消費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形成整個社會有序參與食品安全,形成社會共治的格局。
??? 第五,突出對特殊食品的嚴格監管,有幾類: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這些特殊食品的監管做了進一步完善。
??? 第六,加強了對農藥的管理。食用農產品是食品安全的源頭,所以,農藥的管理對于保障食品安全至關重要。對農藥管理方面,在食品安全法中也做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強調對農藥的使用實行嚴格的監管,加快淘汰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推動替代產品的研發應用,鼓勵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農藥,特別強調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葉、中草藥材等國家規定的農作物,并對違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增加規定由公安機關予以拘留處罰這樣一個嚴厲的處罰手段。
??? 第七,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的管理,將食用農產品的市場銷售納入食品安全法的調整范圍,同時在具體制度方面,對批發市場的抽查檢驗、食用農產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等等進行了完善。
??? 第八,建立*嚴格的法律責任制度,通過法律制度的完善,進一步加大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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