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東方網12月4日消息:據《新聞晨報》報道,夜排檔的管理近日成為議論焦點。上海市食安辦副主任、食藥監局副局長顧振華透露,規范夜市
此外,市食安辦昨天發布了關于《
擬“彈性收編”夜排檔
2012年,為了整治無證無照攤販,本市出臺《上海市食品攤販經營管理暫行辦法》。一名相關負責人透露,根據上述辦法,各街鎮劃定一塊固定區域,早餐攤販向所在街鎮備案,并頒發臨時經營“公示卡”,上面有攤販每天營業的固定時段、固定地點以及攤主照片。據此,這些攤販有了“合法身份”,市民也可以吃到放心“路邊攤”。過去一年,全市已派發5700多張“公示卡”,但這5700多張合法“路邊攤”全部是早餐點,目前還沒有一張屬于夜排檔。
“《上海市食品攤販經營管理暫行辦法》同樣適合夜排檔管理,但一直沒有用這種模式來推進夜排檔的管理。”在顧振華看來,夜排檔和早餐不一樣,“早餐大多不起油鍋,不喧鬧,而夜排檔則不然,且其食品種類也比早餐復雜得多。”
今年8月,虹口區開出本市“**早餐工程夜市店”,成為本市收編“夜排檔”的**個樣本。該店員工中90%以上是外來務工人員,不少曾是夜排檔攤販。監管人員發現,它的出現已經使周邊不少無照攤販萌生退意。這是探索夜市排檔治理的新辦法,不過這不是**的辦法。市食安辦表示,會借鑒過去的經驗,“彈性收編”夜排檔。記者了解到,預計有關辦法將對夜排檔的衛生設施提出明確要求,并列出夜排檔的“負面清單”,降低食品安全風險。
明年,食藥監部門也在考慮和幾個區縣聯手尋覓幾個夜排檔區域,固定時間開放,作為上海探索規范夜排檔的示范點。而這個示范點必須做到兩個前提,不擾民,不影響交通。
食品攤販不得經營“涼拌菜”等
修訂后的《上海市食品攤販經營管理辦法》將取代《上海市食品攤販經營管理暫行辦法》。此次修訂征求意見稿提出,根據區域的實際情況,區(縣)人民政府可以會同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依法劃定臨時區域(點)和固定時段供食品攤販經營,并向社會公布。劃定的臨時區域(點)為便民臨時性公益場地,不得擾民及影響安全、交通、市容環境等。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在劃定的食品攤販經營場所設置標志牌,明確食品攤販規范經營的管理制度。
食品攤販的“負面清單”擬涉及兩條:食品攤販不得經營涼拌菜、色拉等生食類食品,和不經加熱處理的改刀熟食、現榨飲料、現制乳制品和裱花蛋糕。
對于食品攤販的管理,各部門也有明確分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劃定臨時區域(點)和固定時段內的食品攤販的經營活動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綠化和市容管理部門負責對食品攤販臨時經營區域(點)的餐廚廢棄油脂和餐廚垃圾的收運、處置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對食品攤販遵守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和占用道路從事食品無照經營的違法行為實施監督管理;工商部門負責對食品攤販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實施監督管理。此外,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發現轄區內的食品攤販存在違法行為的,應及時制止,并通報相關行政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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