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 樹林里的地下
??? 浦東分局治安支隊民警介紹了此案的偵破經過。今年5月26日,警方在曹路鎮地區破獲一個地下豆制品加工場,破案同時,警方高度關注周邊同類型的地下食品加工廠線索。經排查,曹路鎮顧路派出所民警在川安路西側外環綠化帶發現經常有可疑人員出入,進一步調查發現,這里有一個非法的地下生豬屠宰場。
??? 浦東警方對此非常重視,連夜召開緊急會議,決定于本周一凌晨在區商務委牽頭下,會同區農委等聯手開展行動予以打擊。
??? 27日凌晨3時許,樹林里的地下屠宰場被警方搗毀,老板張某、負責養豬的倪某和前來收
??? 今年3月,他開始在浦東新區曹路鎮川安路旁的樹林內開設生豬屠宰場。所有的生豬都是他以每公斤12元左右的價格從浦東大葉公路附近散養戶手中收購,未經檢疫。每天他凌晨2時起床燒水殺豬,到凌晨5時左右收工,每天約宰殺3-5頭,多的豬由自己的舅舅倪某負責飼養照料。
??? 張某的地下屠宰場衛生條件*差,臭氣熏天,除了一鍋開水用于煺毛之外,沒有任何消毒環節。屠宰后的豬血、豬下水等直接丟棄在綠化帶后的小河內。
??? 姜某是張某的親戚,專門負責收購宰好的豬肉。據他交代,這些豬肉一般會被分散到龍東大道、廣蘭路、高東農村、金橋、曹路日新村等地的馬路菜場出售,每公斤一般比市價便宜5到6元。截至案發,張某宰殺、經姜某出售的豬肉約有3.5萬公斤。
??? 經初步檢驗,在張某地下屠宰場查獲的15頭生豬是健康的。但其行為已經違反了我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按照規定,我國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除外。上海警方正告: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是警方打擊的重點,任何違法經營危害市民餐桌安全,都將自食其果。(首席記者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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