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 本報**報道《
???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負責人董金獅直言:此番解禁無論是解禁理由還是時機、程序都存在問題,有暗箱操作之嫌。
??? 當年遭禁只因白色污染?
??? 被禁原因豈止一兩條
??? 作為力挺發泡餐具解禁的專家代表,中國塑料餐具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李沛生、中塑協塑料技術協作委員楊惠娣此前均表示,14年前國家禁用發泡餐具僅僅出于"白色(視覺污染",背后不排除行政命令的影子,(叫停發泡餐具的"6號令"將白色污染作為**的禁用理由站不住腳。
??? 相關部門當年要求禁用發泡餐具,真是只是出于白色污染的考慮嗎?記者昨天查閱到原國家經貿委于2001年4月23日下發的《關于立即停止生產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緊急通知》,其中明確闡明,禁用發泡餐具并非僅僅因為白色污染問題。
??? 通知中稱: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在生產、使用、回收等各環節都存在嚴重問題。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發泡劑,有的會破壞大氣臭氧層,有的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在高溫下使用不當,易產生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使用后隨意丟棄,會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入土掩埋很難降解,會造成對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且回收和處理難度很大。
??? 顯然,力挺發泡餐具解禁的人士有意無意地忽略了這些禁用理由。
??? 耗材耗能少性價比*優?
??? 綜合成本實際并不低
??? 在國家發改委給出的解禁理由中,"節約石油資源、耗材少,符合資源節約方向"被列為理由之一。力挺解禁的李沛生此前也表示,發泡餐具是典型的綠色包裝產品,消耗的原材料、能源*少,垃圾產生量*少。與現有環保餐盒相比,發泡餐具性價比*優,一個只要六七分錢。
??? 北京某大型塑料制品企業負責人林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發泡餐具使用的原料是要比非發泡餐具少很多,但其體積大、占地大,物流成本便相應提高,所以其綜合成本并不比非發泡餐具低。
??? 對于"發泡餐具性價比*優"的說法,反對解禁的董金獅也不認同。他算了一筆賬:目前發泡餐具的主要材質聚苯乙烯原料價格為每噸13000元,以一個發泡餐盒重5克為例計算,原料成本就要7分錢,加工、儲運等環節分攤的費用*起碼要3分錢,"加在一起一毛錢,這還是出廠價。如果真賣7分錢一個,還不夠成本,發泡餐具性價比*優的說法不知從何而來?"董金獅表示,如果賣7分錢一個還能保證獲利的話,**能解釋得通的理由就是企業使用的原料根本不是食品級的聚苯乙烯原料,而是毫無安全性可言的廢料。據他介紹,外購廢料價格每噸僅8000元左右,與正規原料價格相差懸殊。
??? 可回收再利用節約資源?
??? 回收價值低易二次污染
??? "發泡餐具可以回收再利用;歐美、日本等國家和地區一直在生產使用發泡餐具"是發改委給出的另外兩條解禁理由。李沛生在此前也以上海實施的"3分錢"工程經驗為例,稱建設發泡餐具回收利用、再資源化體系是可行的,即便解禁后也不會造成嚴重的白色污染。力挺解禁的幾大協會此前還特別邀請了上海實施回收工程的企業--保綠塑料資源再生處理有限公司負責人出席其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以佐證建立回收體系的可行性。
??? 不過,董金獅告訴記者,目前我國的垃圾回收體系不健全,尤其是在沒有人愿意分揀發泡餐盒的情況下,將其從垃圾中分揀出來花費的人力財力都很大。此外,發泡餐具回收還面臨體積大倉儲運輸費用高、含油多不易清洗、清洗廢水處理困難、二次污染嚴重等一系列問題。"日本雖然使用發泡餐具,但主要是用來做面碗和生鮮托盤。日本飲食含油較少,剩飯剩菜也少,生產企業多為守法的大企業,回收處理系統也很先進(不用水洗,無二次污染,所以基本沒有造成環境污染。我國的情況和日本大不相同,不能盲目照搬其經驗。"董金獅稱。
??? 一位參與過北京當年發泡餐盒回收工程的企業負責人張紅軍也告訴記者,回收的發泡餐盒里常常滿是剩菜剩湯,"當時給工人翻番的工資也沒多少人愿意干。"
??? 至于被力挺解禁一方奉為典型的上海經驗,央視的*近報道稱,上海的回收發泡餐具工程早就全面癱瘓,保綠公司的回收業務也幾乎停滯。
??? 生產過程是否安全環保?
??? 生產過程存安全隱患
??? 針對發泡餐具生產過程可能破壞大氣臭氧層的問題,李沛生此前指出,目前我國發泡餐具的生產企業早就使用丁烷替代了氟利昂作為發泡劑,因此不存在生產工藝破壞臭氧層的問題。
??? "丁烷的使用確實解決了大氣污染問題。"董金獅表示:"不過,丁烷發泡劑是一種*易燃易爆的加工助劑,由丁烷發泡劑引發的火災事故幾乎年年發生。2008年,上海一家*大的發泡餐具生產企業就曾發生火災并停產。發泡餐具解禁后,對工廠的生產環境、生產過程、采購控制提出了嚴格要求,目前大多數發泡餐具企業都無法滿足這些要求。比如,要避免火災,需要在生產車間安裝噴淋設施,這并不是一些小企業可以承擔的。"
??? "發泡餐具工廠每年都會發生多起火災。"一位業內人士也告訴記者,就在今年初,生產發泡快餐盒的廈門意佳盛實業有限公司就發生了火災,廠房存放的數十噸聚苯乙烯化為灰燼,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兩年前,這家公司就發生過火災,燒掉了三分之一的廠房。現在,連這些發泡餐具生產企業購買財產險時,都常常被保險公司拒絕。
??? □記者手記 越描越黑的公關合同
??? 3月21日,本報**報道了10家廣東發泡餐具生產商聯合出資450萬元簽下公關合同,委托北京君澤君(深圳律師事務所推動發泡餐具解禁一事。
??? 事情曝光后,君澤君律所負責該項目的律師周小清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對"公關費"進行了辯解,稱"公關費"的說法是媒體以夸大的方式刻意引導公眾聯想到"陰謀論","我們當初想的'公關',實際上是想請幾家媒體來做一些專題報道".
??? 然而記者拿到的這份公關合同,其中對律所義務的約定表述為:"與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國家質檢總局及相關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市場監督部門、新聞媒體進行溝通、協商。"顯然,所謂"溝通"并不限于媒體,而且與媒體的"溝通"還排在*后,怎么就成了只是"公關媒體"呢?"公關媒體"就是正常的嗎?就算只是"公關媒體",那么,君澤君律所已收取的費用中,到底公關了哪些媒體?又做了哪些專題報道?不妨請律所亮一亮。
??? 有法律專家表示,企業與律所簽訂的上述合同從內容來看并不違法,但這種公關必須建立在一定的限制性規定基礎之上,必須在法定范圍內實施。而且,這種游說通常不能針對政府部門展開。
??? 周律師稱,原經貿委14年前發布禁止發泡餐具進入市場的行政法規是不合法的,沒有履行召開聽證會等法定程序。按照這一說法,如今發改委決定解禁是不是也該召開聽證會呢?難道真的如周律師所言--"賦予企業生產銷售發泡餐具的權利,就像給老百姓提供飲用水一樣,無需過多解釋"?
??? 京華時報記者胡笑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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