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 執法難敵非法捕撈“游擊戰”甚至遭暴力抗法 副業漁民違法 成本低管控難 ■ “末代漁民”陷入“越少越捕、越捕越小”惡性循環,生計艱難
濫捕
>>> 非法捕撈收益
“電打魚是暗地里搞,迷魂陣大搞特搞。用電捕魚,好的時候**可以打2000斤。”
——湖北省石首市民
“此前使用迷魂陣捕撈,生產好的時候,年大5萬(5萬-10萬元可以搞得到。”
——洞庭湖漁民吳庭才
“上游放魚苗,下面迷魂陣就給起了(捕撈走。”
——安徽省銅陵市
水產經營者姚四九
“早在二十年前,他經營的魚里,養殖的魚和長江魚是五五開,十年前變為七三開,到現在絕大部分都是養殖魚,占到了90%以上。(捕魚網網目太小,把魚苗都打了,電捕則打得魚不產卵了。”
——湖北省石首市筆架山
農貿市場水產經營者
“春禁三個月正好是‘魚打子’的時候,但(魚卵三個月后長成小魚花了,迷魂陣正好又把它帶走了。魚種都搞光了,誰來繁殖呢。”
——銅陵淡水豚***
自然保護區工程師黃立新
“漁民們都說電打魚很多,但執法人員親眼看到的很少。因為偷魚者遠遠看到漁政白色大型執法船,就迅速逃竄,他們的望遠鏡比我們的倍數高多了。”
——銅陵漁政執法人員
“漁政執法船過來了,人(電捕魚者已經跑了。水上不像陸上幾分鐘就到了,你要船開過去,起碼一個小時兩個小時。”
——銅陵淡水豚***
自然保護區工程師黃立新
早報記者 李云芳
再過幾天,長江就要開始禁漁了,而早在3月10日洞庭湖就已開始禁漁。
今年3月24日,洞庭湖漁民吳庭才在電話中告訴早報記者,他正在購買地籠,準備去湖北的洪湖捕蝦。
吳庭才對湖南岳陽縣在東洞庭湖取締“迷魂陣”一事仍在抱怨,稱政府無條件取締,卻沒有給予他們適當的補償,失去了謀生之計的他“差點賣船”。
迷魂陣是一種省事有效的捕魚工具,在長江上大范圍存在,大量漁民以此工具捕魚為生。但依照規定,迷魂陣和電捕魚等一樣屬于被禁止的非法捕魚工具,因為這些工具 “連魚的子子孫孫全都搞掉了”。
而除了非法捕撈,長江上的漁民還存在過度捕撈的問題。漁民以捕魚為生,為生計和利益,不自覺陷入了“越少越捕、越捕越小”的惡性循環。
對于非法捕撈,有執法人員的嚴厲打擊;對過度捕撈,有管理部門的政策管控。但這些政策和措施,在實際操作中均陷入困境:
在廣闊的江面上,有限的執法力量面對非法捕撈的游擊戰,經常只能徒喚奈何;而限制捕撈的政策管控,能夠管得住持證的專業漁民,但卻難以束縛住數量龐大的副業漁民。
長江漁業資源的總量和種類繼續下降,中國科學院院士、**魚類生物學家曹文宣呼吁全面禁漁十年以便恢復。對于此建議的一個利好消息是,長江上的漁民多為“末代漁民”,其后代少有子承父業、繼續打魚者。但即使如此,如處理不好現有漁民的轉產安置和其涉漁財產的補償問題,全面禁漁就不可能順利推進。
非法捕撈之狠:
“越搞不到,越要電打”
“為什么沒魚了,得找到根源,(捕魚網網目太小,把魚苗都打了,電捕則打得魚不產卵了。”石首市筆架山農貿市場一位水產經營者對于漁政在打擊偷魚濫捕中的措施有些不滿,“罰款不行,就要他坐牢。罰款,他會想捕更多的東西回來。”
銅陵淡水豚***自然保護區工程師黃立新堅持把非法捕撈和過度捕撈,排在長江漁業資源減少諸多原因的**位。
他承認,判斷基于經驗而非數據,“從我工作經驗來看,我*直觀的是,捕撈應該放在**位。因為好像長江整個系統和江叉都有非法捕魚,尤其是迷魂陣。”
而對于漁民來說,他們從自己的所見所感出發,一說起漁業資源的減少,就必然指控非法捕撈,尤其是電捕魚和迷魂陣兩種。
對于這兩種非法捕撈方式的危害,安慶市漁業局副局長蔣澤球和黃立新的描述非常形象: “把老子兒子孫子一起捕了”、“連魚的子子孫孫全都搞掉了”。
一位不愿具名的大伯說,他在石首市長江邊生活了50多年。他認為,比起早十年,長江里的魚少了50%。對于減少的原因,他堅持認為,是捕撈能力太強,這一點對于魚類減少“占到90%的作用” 。
在他看來,捕撈能力強的工具中,以電捕魚和迷魂陣為*,“電打魚是暗地里搞,迷魂陣大搞特搞。”對于電捕魚的威力,他描述稱,好的時候**可以打2000斤。
末了,他又叫住記者反映了一個問題。石首市每年都會增殖放流,因為放流的親魚(即種魚,已至性成熟階段可繁殖的魚都在清水中養大,放流到長江里,因不適應濁水環境,一開始都聚集在江邊。大伯說,很多非法捕魚者,就采用電捕方法捕撈親魚,“一打就幾十條親魚。”
銅陵市水產經營者姚四九也提到同樣的問題,“上游放魚苗,下面迷魂陣就給起了(捕撈走”。
石首市筆架山農貿市場一位水產經營者說,早在二十年前,他經營的魚里,養殖的魚和長江魚是五五開,十年前變為七三開,到現在絕大部分都是養殖魚,占到了90%以上。 “為什么沒魚了,得找到根源,(捕魚網網目太小,把魚苗都打了,電捕則打得魚不產卵了。”他對于漁政在打擊偷魚濫捕中的措施有些不滿,“罰款不行,就要他坐牢。罰款,他會想捕更多的東西回來。”
銅陵漁民熊根榮說,漁業資源越來越少,反而刺激了非法捕撈的存在,“越搞不到,越要電打”,因為“平常網具搞不到,電打魚搞到了”。
而東洞庭湖因水域面積廣大,專、副業漁民近萬人,因此也成為非法捕撈較為集中的地方。
東洞庭湖水面均由岳陽縣管理,該縣縣政府一份匯報文件顯示,東洞庭湖的害業捕撈達到了90%,其中迷魂陣、電力捕魚、矮圍網圍、螺螄捕撈更被稱為是“四大害業”。
且非法捕撈還呈上升趨勢,如電力捕魚由電拖網發展到電圍網,發動機功率由3KW上升到12KW。
水面執法之困:
有非捕“游擊隊”暴力抗法
電打魚作業時間一般很短,經常一個小時就結束,而執法船啟動、趕到都需要相當的時間。很多時候執法船還沒到,電捕船就已經收工回去。
有多少人在長江里進行非法捕撈?沒法統計,也很難估計。黃立新覺得數量不會少,因為 “漁政每年三三兩兩執法,還能逮到幾條船”。
銅陵一位漁政執法人員表示,漁民們都說電打魚很多,但執法人員親眼看到的很少。因為偷魚者遠遠看到漁政白色大型執法船,就迅速逃竄,“他們的望遠鏡比我們的倍數高多了”。
要想緝拿非法電捕魚者也并不容易,電捕魚的船只相對執法船小很多,它能夠抵達的淺、窄水域,執法船經常無法進入。
此外,因為電打魚作業時間一般很短,經常一個小時就結束,而執法船啟動、趕到都需要相當的時間。很多時候執法船還沒到,電捕船就已經收工回去。
黃立新稱,有時碰到電捕魚,立即打電話通知漁政,“漁政執法船過來了,人(電捕魚者已經跑了。水上不像陸上幾分鐘就到了,你要船開過去,起碼一個小時兩個小時。”
安慶市漁業局副局長蔣澤球則說到了漁政執法面臨的安全問題,“我們得到舉報,很快出去,但安全**,非法捕魚者掉水里怎么辦。”且非法電捕魚者經常凌晨兩三點出去,三四點返回,深夜執法對于安全問題的考驗尤大。
此外,因為漁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手段有限,加之水上環境特殊,執法還面臨著頻繁的暴力抗法情形。
銅陵漁政站此前就碰到一起暴力抗法事件,在追擊一位非法捕魚者的船只時,非法捕魚者就用發動機的手搖柄砸傷了一位漁政工作人員的頭部,所幸傷情并不嚴重。
一位在長江邊生活了數十年的老者說,電捕魚的人碰到執法人員會很蠻橫,“‘要扣我船’,他袖子一捋,‘老子今天不要命了,長江里和你同歸于盡’。”
因此,漁政部門經常聯合公安、海事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這樣對非法電捕者能形成更大的威懾。
比起暴力抗法,非法捕魚者有時還采用更聰明的方式進行周旋。
蔣澤球說,現在通訊工具發達,一些非法捕魚者就布“眼線”專門監視漁政執法船,一看到漁政執法船出動,就電話通知非法捕魚者收工規避。
為了對付這種伎倆,安慶漁政局經常變換執法船停靠位置,同時漁政部門之間實行異地執法。
對于漁政部的“內鬼”可能通風報信的問題, 石首市漁政部門執法時亦花心思對付。石首市漁政監督管理局局長趙宏說,執法前會將手機全部收走。有時,執法船會佯裝往某地開船,中途又折頭向非法捕魚地開去。
電捕魚一直是漁政部門嚴打的非法捕撈,如果查到都會進行嚴厲處罰,沒收漁獲物、網具等,如果非法捕撈達到一定數量就移交公安部門立案。如岳陽縣從前年到去年8月就立案處理電力捕魚等違法捕撈28起,沒收電捕工具38(臺套,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8人。
但沒有人能保證禁絕掉非法捕魚,安慶市漁業局副局長蔣澤球說,漁政一直在管,但“好像警察抓小偷一樣,禁絕不了” 。
實際上,面對闊大的水面,漁政人員的執法力量始終顯得薄弱。
安慶段長江長達243公里,江面面積達到450萬畝,另外還有295萬畝的湖泊等水面,而安慶漁政擁有執法權的人員只有191個,執法船只有40艘。平均每個執法人員負責的水面達到3.9萬畝,每艘船負責水面達到18.6萬畝。漁政部門只能擇重點監管, “哪里反映多,就集中力量去哪里執法。”蔣澤球說。
而岳陽縣漁政局副局長姚劍龍則希望能給每艘漁船裝上GPS定位裝置,這樣能夠掌握每艘船什么時間出現在什么位置,方便監控管理。
限制捕撈之漏:
如何管控“副業漁民”?
專業漁民一旦被查獲非法捕撈,其各種證件、各種補貼可能被取消,代價比較大,而“副業漁民”則沒有這些后顧之憂。
和漁民聊天,說到捕撈,他們更習慣的稱法是“搞生產”。對于“生產者”來說,自然希望“生產”得越多越好,這就帶來了過度捕撈的問題,即捕撈量超過了魚類的繁殖恢復能力。
黃立新的說法一針見血。他說,漁民不會想到與漁業資源長遠依存的問題,“他要搞現,魚打上來,不管大小都是錢,他只顧及眼前利益。”
與非法捕撈不同,過度捕撈處在合法但不合理的位置,而過度捕撈的典型對象就是刀魚。
刀魚是一種江海洄游性魚類,每年2-5月會從大海里洄游到長江里來產卵。而刀魚洄游的季節,也是漁民開捕的旺季。
對于刀魚從長江口溯源而上的路程,熊根榮描述為, “一千多里路,一層一層過篩子”。蔣澤球也形容說“刀魚到安慶,要經過層層天羅地網”。據漁民們介紹,從前刀魚*遠洄游到鄱陽湖、洞庭湖,如今卻只能洄游到安慶了。
對于長江內的過度捕撈問題,目前一般通過限制捕撈漁船數量和捕撈時間,來降低捕撈強度和密度。
*明顯的措施就是禁漁。2003年起,長江正式開始全面實施禁漁期制度,葛洲壩以上水域禁漁時間為每年2月1日到4月30日,葛洲壩以下至長江河口水域為每年4月1日到6月30日。
對于刀魚、江蟹等特殊品類,還實行限制性捕撈。以銅陵為例,刀魚特許捕撈時間為一個月,特許捕撈證為38張;而江蟹的特許捕撈時間也為一個月,特許捕撈證10張。
且特許捕撈證還在不斷減少,如2002年開始實行刀魚特許捕撈制度時,銅陵的數字是76張,后逐年減少到現在的數字。
此外,國家還對漁船實行船只數量和功率的“雙控”措施。如銅陵,從2009年就將漁船數量一直限制在269條,盡管很多已轉產的漁民想要恢復漁民身份,但不被允許。而引導漁民轉產上岸,也在一定程度上通過削減捕撈人數,控制了捕撈強度。
這些管理措施,也許能夠有效管控專業漁民。但一個現實問題是,長江上仍有相當多的無證捕撈。如東洞庭湖,無證捕撈占到捕撈對象的26%。
一些被稱為“副業漁民”、“兼職漁民”的人,平素在岸上謀生,一到捕魚季節,也下海捕魚“賺個外快”。按照漁政管理部門和很多漁民的說法,非法捕撈、過度捕撈也多集中在這些“副業漁民”、“兼職漁民”中。
因為專業漁民一旦被查獲非法捕撈,其各種證件、各種補貼可能被取消,代價比較大,而“副業漁民”則沒有這些后顧之憂。
如何管控這些“副業漁民”、“兼職漁民”,考驗著管理部門的智慧。
全面禁漁之便:
“*后一代漁民”
安慶市漁業局副局長蔣澤球認為,如果全面禁漁,只要禁三年,就能有一個大的轉變;禁六年,長江漁業資源就能恢復個差不多。
即使有前述種種限制捕撈的舉措,長江沿岸各個城市還在經常增殖放流,但石首、銅陵、安慶的多位漁政管理人士還是向早報記者表示,長江的漁業資源總量還是在下降。
因此,中國科學院院士、**魚類生物學家曹文宣建議在長江禁漁十年,以便恢復長江的漁業資源。
黃立新是曹文宣的支持者。他說,春禁三個月正好是“魚打子”的時候,但 “(魚卵三個月后長成小魚花了,迷魂陣正好又把它帶走了,還是沒用” 。
他認為,再這樣繼續下去,以后長江漁業資源想自然恢復都很危險,“魚種都搞光了,誰來繁殖呢?”而全面禁漁*起碼能給魚一個休養生息的時間。
蔣澤球也認為,如果全面禁漁,只要禁三年,就能有一個大的轉變;禁六年,長江漁業資源就能恢復個差不多。他說,一些魚類,例如刀魚,如果沒有捕撈的話,會恢復得很快,因為它的一個繁殖周期也就三四年。
黃立新建議,國家出錢將漁民全部轉產轉業,“長江漁民就那么一些,對國家財政來說不算什么。”
而對于全面禁漁,一個重大利好是,如今大多數漁民的后代,沒有選擇“子承父業”,而是上岸工作。因此,很多仍在長江上打魚的漁民稱自己為“末代漁民”。
早報記者沿長江采訪數十位漁民,發現長江干流上的漁民很少有后代還在從事打魚。湖北宜昌漁民楊江龍稱已將后代送到岸上,“這一江水已經養育不了我們的下一代,我們是*后一代漁民”。
銅陵漁民熊根榮有一個女兒一個兒子,如今都在岸上工作,“以后肯定不打魚,打魚收入低,也不會搞,接手不起來;另外,江里風險大,也辛苦。”
石首漁民廖大伯也告訴早報記者,“年輕人現在沒人打魚,我們這代人完了就沒了,主要是沒魚,搞不到生活。”
只有洞庭湖上的漁民,還有“子承父業”的現象,因洞庭湖水域面積廣大,漁業資源相對豐富。如吳庭才的侄子吳恒滿,此前曾到上海來打工,因覺不賺錢,去年又回到洞庭湖上,跟著叔叔一起打魚。
全面禁漁之難:
漁民轉業與涉漁財產處理
無論是漁政部門,還是漁民本人,對于上岸轉產轉業都有一定的疑慮。大多數漁民都沒有讀過書,他們常年在水上謀生,缺乏岸上生活技能。
全面禁漁是為了保護長江的漁業資源,但對于漁民來說,卻是斷了他們的生計。
觀察去年湖南岳陽縣取締東洞庭湖的迷魂陣一事,可以想見在長江流域實行全面禁漁之難。
去年上半年,東洞庭湖發生了江豚密集死亡事件,處于壓力下的岳陽縣政府決定取締迷魂陣。
雖然《漁業法》等早就明確迷魂陣是禁用捕撈工具,但長江上的很多漁民卻長期在使用,如東洞庭湖上八成漁民靠迷魂陣捕魚。早報記者在銅陵市大通鎮青通河與長江交叉口一段,就看到密密麻麻的迷魂陣,每隔數十米便有一個。
作為定置網的迷魂陣是*省時省力的工具,且能夠保證捕獲量。洞庭湖漁民吳庭才告訴早報記者, 此前使用迷魂陣捕撈,“生產好的時候,年大5萬可以搞得到”。大5萬也就是5萬-10萬元。
雖然政府號召改用絲網等工具,但吳庭才認為“基本捕不到魚”。且換工具在他看來像換行一樣困難,“你原來是設計房屋的,突然國家給你個政策,要你去設計衣服,你行不行?隔行如隔山。”
被禁用迷魂陣后,吳庭才一直抱怨沒有生活來源,雖然他家每年可以領到5000多元的柴油補貼,以及每人每年800元的禁漁期生活補助,但他說這些連“兩個月的生活費都還不夠”。
因此,岳陽縣政府的取締行動引發了漁民們的強烈反彈,尤其是*早使用迷魂陣的原江蘇籍漁民。去年8月,數百名漁民就聚集到岳陽縣政府門前抗議,要求政府給出妥善的處理和補償。之前,他們還曾到岳陽市的各個部門遞送了上訪信。
在上訪信中,他們提出了另一層請求:希望政府考慮漁民的生存問題,對漁民毀棄迷魂陣的舉動給予資金補償,同時在改制合法漁具或者轉產轉業方面給予扶持。
確實,漁民的捕魚工具也是一筆價值不菲的 “固定資產”。以吳庭才為例,光船就有5艘,1條作為房屋使用的大鐵船,2條中號鐵船,還有2個木筏子,總價20萬元左右。另外他的10個迷魂陣及數百根長竹篙,也價值10多萬元。
因此,岳陽縣取締迷魂陣的行動一直不順利,漁政部門與漁民之間不停在“拉鋸”。吳庭才去年曾改用地籠捕撈,但*后的結果是虧損。他捕撈所獲不過1萬多元,卻被偷走了價值近2萬元的地籠。因此,*后“頂風”使用了半個月迷魂陣,因去年魚多,他捕撈到了五六萬元的收入。
今年3月24日,吳庭才告訴早報記者,如今年仍不能得到妥善安置和補償,那么將不得不繼續使用迷魂陣,否則“全家都要上街討米”。
僅僅是取締迷魂陣這一捕魚工具就遭遇了這樣大的阻力,可以想見,實行全面禁漁,如處理不好漁民的轉產安置、涉漁財產的補償問題,推進起來一樣阻力重重。
對于全面禁漁,漁民們和其他人一樣頗具大局意識, “國家怎么定我們就怎么走”。但他們提出的前提條件就是:國家**要把我們安置好。如石首漁民廖大伯說, “國家不要打魚,那就不打了,總得安排(我們,**不死就得吃飯。”
但漁民的安置問題并不容易解決。無論是漁政部門,還是漁民本人,對于上岸轉產轉業都有一定的疑慮。大多數漁民都沒有讀過書,他們常年在水上謀生,缺乏岸上生活技能。
岳陽縣官方一位人士說,引導漁民上岸工作,他們對于企業往往有這樣的心理:“你給我一兩千元,我覺得低;給我五六千元吧,你又不給。”
因認為現在推行全面禁漁頗為困難,有官員就把期望寄托在了漁民的下一代身上。上述官方人士就表示,要想漁民全部上岸,得等到下一代,因為這代漁民多系“末代漁民”。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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