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深圳報刊亭將禁售
報刊亭普遍超范圍經營
前日,南都記者分別在福田、羅湖、龍崗及寶安多個片區的實地調查采訪報刊亭經營情況,發現幾乎所有的郵政報刊亭目前均有出售飲料、食品等業務,除此以外,還有些出售Q幣、游戲卡,甚至個別攤點還賣茶葉蛋、烤香腸,可謂五花八門.
對于經營這些業務,報刊亭攤主也表示,明確知道自己的這種行為屬于超范圍經營,"不過大家都這么做啊,我*近剛剛還想要不要進一些防曬霜、袋裝洗發水之類來賣."龍崗橫崗片區一家報刊亭攤主陸女士覺得,經營食品飲料是"非常正常的業務,為什么要禁售?"她說自己并不相信報紙上登的消息是真的.
不過,對比陸女士的樂觀,寶安和羅湖兩家報刊亭攤主表示此前就想"轉手"了,"因為以前也聽說過要禁售,不過一直沒執行,反正本來也打算轉手了,掙不到什么錢,現在更加確定了."
城管局:或建議部門補貼
據了解,全市經批準設置的報刊亭總數為1366個.目前,全市10條嚴控路段,報刊亭已經全部清零,39條控制路段按照間距50米內只設置一個報刊亭的標準,采取遷移或減量措施.截至目前,全市遷移撤除報刊亭861個.市城管局副局長劉初漢介紹,報刊亭設置初衷只能賣報刊,不能銷售副食品,而幾乎****的報刊亭存在超范圍經營的情況,部分報刊亭還存在售賣假貨現象.同時,超線擺賣、亂貼廣告等現象也比較普遍,市民投訴不斷.市城管局曾多次向相關管理部門反映,但該現象已經成為業內一種難治之風.
據市城管局在一次市場調研發現,售賣副食品是不少報刊亭收入的主要來源,如果僅靠報刊創收難以維持生計.因此,"嚴禁報刊亭售賣飲料和食品,一經發現,立即撤銷許可"的措施"目前還做不到",大運會后,市城管局將與法制辦、文體旅游局和報刊亭管理企業一起制定相關規定,規范報刊亭經營,建立長效機制使得超范圍經營之風慢慢消失.同時,市城管局建議經營者以門店形式經營,使售賣副食品合法,也不排除建議相關管理部門以補貼形式解決報刊亭經營者收益問題.
現狀
飲料食品占大頭
減少中間轉租環節是解決之道
飲料、水類的收入占到報刊亭的一半或是以上,在寶安區經營報亭多年的張先生說,深圳的夏天比較長,飲料收入占到整個收入的50%-60%,在羅湖區樂園路開報刊亭的楊先生也說,飲料、冰水等收入占到了整個收入的一半.如果報刊亭禁止賣飲料,那么"**無法生存",楊先生說,昨日才在報紙上看到這一消息"非常震驚",但還沒有想好如何應對.
楊先生來自河南,一家四口,兩個孩子在附近上小學,全家租房住,這個報刊亭就是全家的收入來源,妻子和他每天輪流看守.三年前,他從別人手上轉租過來,每個月交4000-5000元租金,但中介從他這抽取了2000元左右中介費.他的報刊亭賣26種報紙,約100種雜志,剩下的就是飲料和煙,一份報紙賺5毛錢,10元一本的雜志可以賺2元錢,大部分的收入都靠其他項目來填補.他說,附近如東門等地的報刊亭同行,只象征性地擺了幾樣雜志和書,基本上都靠煙、飲料、小吃撐起,但是"那地方的租貴,接近一萬",據他所知,這樣的報刊亭基本都是轉租過來的.
而張先生說,自己已經放棄了這項"生意",去年在寶安區租報刊亭時,租金2000元,報紙和雜志的收入約占總收入的15%,煙占20%-30%,飲料占去了50%以上,他還賣香腸一類的小吃,但買的人并不多,"主要是吸引人氣的".他介紹,報刊亭的牌照主要是郵政系統發的,只允許售賣雜志和報紙,但經營多年,沒有辦過其他類型的牌照,也沒有主管部門進行監管,就算是報紙和雜志"不賣也沒人管",這些牌照相當搶手,一般一手拿到牌照的人都會分包出去,"都是些有關系的人".
他認為,既然報刊亭是為了照顧弱勢群體、方便市民的舉措,那么應該減少層層下包的環節,把惠民真正落到實處.但是主管部門如果一刀切,報刊亭肯定無法運營下去,不賣煙酒、飲料,是否可以搭售其他文化類的產品,如文具、書籍等,或許還可以考慮繼續經營.
原因
售報所得僅抵租
整頓前應考慮經營壓力
和關內相比,關外正規報刊亭找起來頗不容易.愉園社區是龍崗中心城附近僅有的3個城市化社區之一,經人指點,南都記者在位于愉園社區的吉福路上找到一家報刊亭.
這家報刊亭里擺放了上百種新舊不一的雜志,左手邊是一個白色的冰柜,里面裝滿了冷飲和冰激凌,右手邊是一個柜臺,上面擺著*暢銷的幾份報紙,*左側的墻上掛著一面賣香煙的盒子,里面放了二三十種香煙,報刊亭雖然空間不大,但還顯得空蕩蕩的.攤主王小姐在2009年下半年接手這個報刊亭,距今已將近兩年.
7月19日下午2時左右,報刊亭門前異常冷清.據王小姐介紹,她目前每天從早上7時營業,一般到晚上八九時,主要售賣的報紙有十幾份,正常情況下**賣出200份左右,不過遇到下雨天和假期,數量還會少一些,一份報紙也就賺兩毛錢左右,她指著身后一堆將近半米高的報紙堆表示,一些報紙賣不掉只能自己當廢紙賣了.雜志情況也大同小異,一般的雜志也就進一兩份,像比較好賣的《讀者》就進三四十份,"總會賣出去,只是個時間問題."據王小姐粗算下來,一個月單靠報紙雜志獲得的利潤也就在一千六七百元,而報刊亭的月租金是一千五六百元,兩者差不多剛好相抵.
而在福田香蜜湖新聞路上的攤主吳先生則直言,僅靠賣報紙,有時候根本不夠自己的租金,"租金2000多元,這兩個月經常下雨,報刊銷售影響很大,上個月光買報紙雜志就只有1700元的樣子."
"我們也不愿意超范圍經營啊,除了報紙雜志,每天還要進冰激凌、飲料,電話卡、甚至游戲卡,腦子稍微轉慢一點都不夠用,但問題是,如果只讓我們賣報紙和雜志,我們怎么維持呢?總不能貼錢干吧?要么相關部門給補貼,不然所說的整頓就是不現實的,希望在整頓前能先考慮下我們微利經營的實際壓力."吳先生說.
對手
黑報亭會否"漏網"
禁售過于簡單監管勿放"空炮"
與那些具有郵政經營許可的正規報刊亭相比,一些"游擊"黑報刊亭的超范圍經營隱患更為嚴重.
南都記者在寶安西鄉一條非主路路口看到一個標有郵政報刊字樣的報刊亭,不過想看其營業執照時,報刊亭內的攤主卻表示并沒有,并直言表示,自己賣報紙,也賣一些雜貨,而南都記者隨手拿起報刊旁邊堆放的幾塊面包,發現簡單的塑料包裝上,甚至連生產日期,保質期都沒有.
而在深惠路橫崗段一農民房小區入口,也有一攤主擺放著推車,上面整齊地碼放著報刊、雜志等,除了這些,攤主表示自己還提供還錢、賣煙等服務.
"實際上,黑報刊亭是存在問題*多的地方,也是售假、非正規渠道食品、飲料銷售的重災區,但是對于這些報刊亭,你用撤銷許可這樣的方法,對他們有什么意義呢?"市人大代表楊劍昌認為,用"禁售"方式,并且以撤銷行政許可為處罰措施,顯然過于簡單.
"撤銷許可針對的只是我們這些有執照的正規的報刊亭,那些真正賣假貨、找假錢的黑報刊亭,通過這種方式能監管到人家嗎?"在記者調查中,多位報刊亭攤主表示,如果真的要嚴查"禁售",只能考慮將報刊亭轉手,以前也說過要禁售,但是一直執行不了,"放了很久的空炮,希望政府部門不要總是放空炮,拿出點實際可操作的解決方法."
統籌:南都記者 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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