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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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仿藥食品一旦被消費者誤當藥品服用,就有可能延誤病情,危害健康。而那些處于監管空白地帶的仿藥食品在“食準字”保護傘下,也讓藥廠有被人“偷襲”之感。
????“食品”混跡藥店
????家住北京朝陽區的趙女士近日向記者反映,由于吃得過于油膩,她感覺胃消化不良,于是就吃了半年前買的健胃消食片。服用以后,病情并未好轉,趙女士還以為藥過期了,可查看藥盒后,才發現上面赫然標著“衛食字”,她這才明白自己服用的不是藥品,而是食品。趙女士氣憤地告訴記者:“生病本身就不舒服,買了藥還不能治病,這不是坑人嗎?”
????據記者了解,類似健胃消食片這樣的“仿藥食品”還有板藍根、夏桑菊、清開靈。有些廠商在嘗到甜頭后,又把另一些“藥準字號”產品如保濟口服液等也仿制成“食字號”產品。
????按照趙女士反映的情況,記者來到了她買藥的這家連鎖大藥店,詢問有無健胃消食片,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有,就這種江中牌的。”記者隨后問到:“以前家里人也買過,但吃了不管用,后來發現說明書上寫的是食品。”這位工作人員馬上問:“是在這里買的嗎?”記者回答:“是。”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是前段時間的貨,但現在已經不賣了。記者以想再確認一下為由,看到了貨架上的“江中牌”健胃消食片,藥盒上的確標明的是“國藥準字號”。
????于是記者又先后來到朝陽區的各大型連鎖藥店,并沒有發現趙女士說的仿藥食品。那么,這些仿藥食品都隱藏在哪里呢?記者隨后走街串巷,終于在朝陽區一些規模較小的藥店里發現了仿藥食品的身影。
患者難分“食”“藥”
????在這些藥店里,仿藥食品如板藍根、夏桑菊和普通藥品一樣擺放在貨架上,記者發現僅健胃消食類“食品”就有健胃消食片、消食健胃片、小兒消食片等多個名稱各異但包裝、生產廠家和商標近似的品種,如果不仔細查看批準文號,很難分辨。
????記者以要購買夏桑菊為由,要求售貨員拿藥看看。夏桑菊遞到手上后,記者發現,在外包裝上,生產廠家居然是某食品有限公司。記者疑問:“這不是食品嗎?”售貨員給記者進行了“講解”:“這不是食品,你看配方和藥品一樣,只要療效好,吃食品就能治病,不是更好嗎?再說,這樣的夏桑菊比藥廠生產的便宜多了,多劃算。”
????記者進行了一下估算,仿藥食品的確要比正規藥品便宜不少:健胃消食片類,一般比正規藥品便宜30%左右;夏桑菊、板藍根類大概能便宜20%左右。
????一位曾經做過藥店銷售員的朋友告訴記者,之所以會出現仿藥食品走上藥店貨架,是由于企業走高額回扣費用和低價推銷策略所致。有的企業直接把回扣返給藥店銷售員,就像醫藥代表給醫生的回扣,藥店銷售人員同樣有。所以銷售人員會把這些“食品”吹得神乎其神,誘導消費者購買,可仿藥食品和藥品包裝又*為相似,消費者購買時不仔細看根本無從區分,等回家發現,也只能自認倒霉。
????在采訪中,有不少消費者表示,他們根本就不會區分“藥字號”、“食字號”,對擺上貨架的產品更分不清哪些是藥品哪些是食品。
????記者在仿藥食品夏桑菊的包裝上看到,其主要成分與藥品的夏桑菊一樣:都是夏枯草、野菊花和桑葉,甚至包裝也近似。夏桑菊的創始人、廣州星群藥業總經理蘇廣豐認為,雖然兩者“外貌”相似,但實質迥然。
????*明顯的區別是:“藥準字號”產品有說明書,而“食字號”沒有;“藥準字號”產品有質量標準,而“食字號”沒有。為正確指導用藥,藥字號夏桑菊的說明書里面明確說明,“服用夏桑菊期間不宜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而且風寒感冒者不適用,脾胃虛寒,癥見腹痛、喜暖、腹瀉者慎用。”但“食字號”夏桑菊沒有說明書,消費者就不知道服用時有哪些禁忌,可能會讓一些缺乏用藥常識的人誤服,造成傷害。
????與此同時,我國藥典對藥品的成分及含量等都有規定,并有明確的質量標準,而仿藥類的食品僅遵循食品標準,里面到底有多少藥材則沒有明確的規定。
仿藥食品危害*大
????在某三甲醫院任職多年的朱醫生告訴記者,仿藥食品走上藥店貨架的這種做法會對消費者的健康造成*大傷害。有的仿藥食品的“食字號”產品在外包裝上標榜具有與藥品一樣的療效,但實際上其中大多數根本沒有療效。一旦被消費者誤當藥品食用,就有可能延誤病情,危害健康。
????這些仿冒藥品的“食字號”產品絕大多數是消費者接觸較多的非處方藥,比如消炎藥、清熱解毒藥、腸胃藥等,如健胃消食片、和胃整腸丸、虛汗停顆粒、夏桑菊顆粒、咽炎清、川貝枇杷膏……
????朱醫生向記者介紹,消費者在購買藥品時,應看準外包裝上是否標有藥品批準文號,其格式為:國藥準字+1個字母+8個數字。同時還要留意有沒有藥品批號、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和有效期。
正規藥廠深受其害
????記者在采訪中還了解到,不光消費者被“藥字號”、“食字號”混淆而頭疼,藥品企業更是被這些“食準字”藥品搞的喘不上氣。
????一位藥品生產企業的負責人向記者抱怨,自從“食準字”同類產品的出現,令他們的“藥準字”產品的利潤大幅滑落,還不到上年的1/3。而且藥品在生產成本上就要比這些仿藥類的食品高很多,比如說,藥廠GMP的改造,而食品則沒有生產車間的GMP規定;現在申請一個藥品批準文號,藥廠需要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供大量臨床試驗數據,投入比較大;申請食品批文則只需要地級或以上的衛生部門批準就行了,花費也比較小。
????仿藥食品卻借著藥廠已經培育起的市場,搭順風車,并利用價格優勢和消費者對用藥常識的缺乏,采用“終端攔截”的方式誘導消費者購買,來排擠藥廠,這對藥廠來講真的不公平,而且還損害了中成藥的名聲。(記者 許黎珊
??? 評論:根源在法規監管缺失
????在采訪中,一位消費者向記者反映,仿藥食品如果不是“國藥準字號”, 就不能算是藥,既仿冒了藥品的外包裝,還宣傳療效,就應該視為假藥。像這樣的行為應該理解為是企業的詐騙行為,故意誤導消費者。
????那么,這些仿藥食品到底違不違法呢?記者咨詢了業內相關人士。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由于我國在食品和藥品的監管上實行的是“誰審批誰管理”的原則,藥監部門曾經稽查過不少關于“食字號”仿冒藥品的案例,但對其行為的性質很難界定,很難按藥品管理法律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究其原因,還是因為這些由衛生系統批準生產的仿藥類食品藥監部門沒有權力監管。
????在采訪中針對“食字號”產品的監管問題,記者也聽到了不同的聲音:有人認為,這些類似藥品的“食字號”產品拿的是食品類批準文號,并沒有藥品批準文號,應由衛生部門處理。也有人認為,藥店經營者辦理了衛生許可證,就可以銷售食品和保健品,至于把食品當藥品來銷售,則由藥監部門來處理;按照《藥品管理辦法》第48條規定,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以他種藥冒充此種藥,均為假藥;如果“食字號”產品的包裝上提及療效作用,一經查實,將按假藥論處。還有人認為,把食品作為藥品宣傳,應由工商部門作虛假廣告處理。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國家加強了對藥品生產的管理,提高了藥品生產的企業標準。而許多達不到標準的廠家就采取這種打政策“擦邊球”的手法,在轉產普通食品的同時,花費心思為其產品設計一個類似于藥品的名稱和包裝蒙蔽消費者。不過,根據衛生部《健康相關產品命名規定》有關內容,健康相關產品命名時禁止使用已經批準的藥品名,而且也有明文規定,食品、保健食品均不得宣傳療效。有專業人士表示,正是由于我國目前對這些藥食同源類的商品一直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這些產品申請做藥品也可以,申請做食品也行,才出現了如此之多的仿藥類的食品。
????業內專家建議,我國應出臺藥食同源類食品的管理辦法或生產標準,以保障消費者利益,建立公平的市場秩序。同時也希望消費者擦亮眼睛,如果想要治病*好買有國藥準字號的藥品,并在說明書的指導下用藥,而不要買這些食字號的仿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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